家事事件法 第 8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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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事件法§85-全國法規資料庫第85 條. 法院就已受理之家事非訟事件,除法律別有規定外,於本案裁定確定前,認有必要時,得依聲請或依職權命為適當之暫時處分。

但關係人得處分之事項,非依其聲請, ... | 家事事件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同一地方法院家事法庭與民事庭之事務分配,由司法院定之。

第8 條. 處理家事事件之法官,應遴選具有性別平權意識、尊重多元文化並 ... | 暫時處分制度(家事事件法第85 條至第91 條) - 國考加分誌2020年12月1日 · 第85 條(暫時處分) Ⅰ法院就已受理之家事非訟事件,除法律別有規定外, 於本案裁定確定前,認有必要時,得依聲請或依職權命為適當之暫時處分。

| 家事事件法第10、85、174、175 條(101.01.11 版)「法源法律網」為專業法學資料庫,收錄:法規(憲法、法律、法規命令、行政規則、地方法規)、司法判解(大法官解釋、司法解釋、判例、精選裁判、具參考價值裁判、 ... | 家事事件法第85 - 法源法律網第85 條, 法院就已受理之家事非訟事件,除法律別有規定外,於本案裁定確定前, 認有必要時,得依聲請或依職權命為適當之暫時處分。

但關係人得處分之事項,非依其聲請, ... | 司法院訴訟須知-家事 - 最高行政法院法院受理後,依家事事件法第23條之規定,於裁判前先進行調解。

家事調解 ... 第二審法院於審理過程中,如有必要,當事人仍得依家事事件法第85條聲請核發暫時處分。

法規名稱: 家事事件法法規名稱:, 家事事件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6月1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8年6月1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800060061號令修正公布法第164條及第165條條文.[PDF] 清官可斷家務事 淺談家事事件法(下)判管轄權,我國法尚無相關規定,故為免爭議,經參酌德國民事訴訟法規定,我. 國法院就特定情形之涉外婚姻事件有國際審判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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