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是如何治理公款吃喝的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李樹友

自中央八項規定公布以來,反腐力度越來越大,公款吃喝風基本上得到了遏制,但仍然有一些人冒天下之大不韙,頂風作案,結果因繼續公款吃喝而受到黨紀政紀的處理。

此時,重溫一下歷史,看一看宋朝是如何治理公款吃喝的,仍然具有借鑑和警示意義。

公務招待憑「券食」公款吃喝遭彈劾

公款吃喝風的危害,輕則浪費公帑,重則腐化整個官場風氣,所以歷代王朝都想剎住官員揮霍無度的公款吃喝習氣。

就制度建設而言,宋朝對公款吃喝的管理是歷代中最為完善、合理的。

首先,宋朝的財政會撥給地方官一筆「公用錢」,即用於公務接待的特別費。

但是,公款招待必須按照法定的規格、標準。

這方面宋朝訂立了非常周密的規章制度,凡官員出差公幹、下基層考察,均有政府發給「券食」,憑券供給飲食,「依條計日支給人吏券食」。

「券食」的費用到年終由各州的常平主管官統一結算,上報戶部審計。

如果發現「有過數取予及違戾者,並重置典憲」,即超標、違規的公費接待,以重典處置。

不過,有完備的制度是一回事,制度能否得到執行則是另一回事。

應該說,在宋朝的政治清明時期,官員如果大搞公款吃喝,一旦被台諫官發現,立即就會受到彈劾,罪輕者降職丟官,罪重者領受刑責。

如知靜江府的張孝祥曾因為「專事游宴」,被台諫官彈劾而罷官。

知嘉州的陸遊也因「燕飲頹放」而受到撤職處分。

發生在北宋慶曆四年(1044年)的進奏院聚宴案,也導致著名的大才子蘇舜欽被削職為民。

「進奏院聚宴案」始末 蘇舜欽被削職為民。

宋朝的進奏院有點類似現在的「駐京辦」,負責將朝廷的文書印成報紙,轉發給地方政府。

蘇舜欽當時經副宰相范仲淹提拔,以「集賢校理官」的身份「提舉進奏院」,即主持進奏院的工作。

另一位宰相杜衍也很賞識蘇舜欽的才幹,乾脆將女兒嫁給他。

大家都看好蘇舜欽,認為他大有發展前途,是一支「績優股」。

宋朝京師有一個慣例,「每年春秋賽神,各以本司余物貿易以具酒食,至其時吏史列坐,合樂終日」。

即每到春秋兩季的賽神節,京城各單位都會將積下來的多餘物資賣掉,換成酒食錢,大夥痛快吃喝一場(類似現在機關單位賣報紙後小酌)。

大概朝廷對這個慣例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是你不能太過火,不能造成不良影響。

慶曆四年的秋季賽神會,蘇舜欽便依照慣例將進奏院的舊報紙賣了換錢,然後召集了一幫同僚與文友,到酒樓吃喝玩樂。

因為預計賣報紙所得的公款不足消費,大家又湊份子補足,蘇舜欽自己掏了十貫錢助席,其他「預會之客,亦醵金有差」,換成現在的話,即AA制。

酒酣耳熱之際,還叫了幾名優伶、官妓陪酒助興。

俗話說,樹大招風,樂極生悲。

誰讓你蘇舜欽搞得排場這麼大,活該你倒霉。

恰好有個叫李定的官員知道進奏院大辦宴席,也想參加。

但蘇舜欽瞧不起這個人,不但當場拒絕,還將他嘲笑了一番。

李定懷恨在心,便託人探聽蘇舜欽聚飲的詳情,再添油加醋描繪出來,到處散布,「遂騰謗於都下」。

消息很快就傳到御史中丞王拱辰的耳朵里。

王拱辰在歷史上名氣並不大,不過他有個曾外孫女——大名鼎鼎的李清照。

從而,使他的名氣也大了許多。

不過,他的御史中丞身份也不可小覷,相當於議長,有監察、糾察百官且繩以法紀的權利;他又是前宰相呂夷簡的同情者,慶曆四年朝廷正在推行由范仲淹主持的新政,而呂夷簡則是新政的反對者,朝中分成兩個派系,暗中較量。

現在新政陣營中的蘇舜欽鬧出「預妓樂宴會」的醜聞,正好給反對派王拱辰抓到了把柄。

王拱辰便聯合其他御史,以蘇舜欽濫用公款、召妓宴樂為由,對蘇舜欽等人提出彈劾案,指控蘇舜欽已經構成「監主自盜」罪。

按照宋朝的法律,官員如果在公務接待之外「預妓樂宴會」,要處以「杖八十」乃至「徒二年」的刑責。

官員私召官妓也是犯法的,宋朝有不少官員就因為與官妓游宴、雜坐而被貶黜。

「監主自盜」更是重罪,最高刑罰可以是死刑。

不過宋朝很少以極刑對待士大夫,最後蘇舜欽被「削籍為民」。

一個大有前途的政治新秀從此結束了政治生命,參與進奏院聚飲的其他人,也「皆斥逐」。

對這個嚴厲的處罰結果,蘇舜欽自然是憤憤不平的,他在致朋友歐陽修的書信上大發牢騷:進奏院賣舊報紙換錢聚飲,歷年都這麼做,況且這也是京城各個單位的慣例,為什麼單單要處理我?就算對我「私貸官物」論罪,也不過是杖九十,「其法甚輕」。

現在以重罪削了我官籍,「(蘇)舜欽雖不足惜,為國計者豈不惜法乎」?歐陽修也為蘇舜欽鳴不平:「嗟我子美(蘇舜欽字子美),以一酒食之過,至廢為民,而流落以死。

」不過我們平心而論,蘇舜欽也談不上受冤枉,至少其公款吃喝、召妓作樂的責任是推脫不了的。

蘇舜欽還在信中提起另一起「公款吃喝案」,大概想反襯自己遭遇到人情涼薄:「近者葛宗古、滕宗諒、張亢,所用官錢鉅萬,復有人己。

范公橫身當之,皆得未減,非范公私此三人,與朝廷大體,所補多矣。

」這裡說的是滕宗諒濫用「公用錢」的事情。

滕子京濫用「公用錢」 「復還岳州」重修岳陽樓

滕宗諒,即滕子京,著名的岳陽樓就是他重新修建的,他的好朋友范仲淹還給他寫了一篇《岳陽樓記》,千古傳誦。

滕子京為人豪爽、好客,他知涇州時,「費公錢16萬貫」,除了用於宴樂,還「犒齎諸部屬羌,又間以饋遺游士牧人」。

「公錢」即「公用錢」,是財政撥給地方官員自由支配的特別費用,「用盡續給,不限年月」,但長官也不能亂花這筆錢,需用於公務接待,用時也需要副職同意,且計入公帳。

滕子京並沒有以公用錢中飽私囊。

再說,滕子京也不是貪官,《宋史·滕宗諒傳》稱它「尚氣,倜儻自任,好施與,及卒,無餘財」。

但他涉嫌「挪用公款」應該是沒有疑問的。

所以毫無例外地被御史彈劾了,罪名之一便是「盜用公用錢」。

時為慶曆三年(1043年),「蘇舜欽案」前一年。

宋仁宗派人調查,滕子京「恐連逮者眾,因焚其籍以滅姓名」,竟然將冒領「公用費」的帳簿燒掉了。

完全是哥們義氣之舉。

如何處置這宗案子,朝中出現兩種意見。

宰相杜衍主張嚴查,「欲深罪滕宗諒」;范仲淹則「力救之「,說:「如宗諒顯有欺隱人己乖違大過,臣甘與宗諒同行貶黜。

」大概是范仲淹的辯護起了作用,滕宗諒「止降一官,知虢州」。

不過,御史中丞王拱臣認為這個處理太輕了,「論奏不已」,甚至以辭官相挾;如果不嚴加處罰,我就辭職不幹了。

最後,滕子京「復還岳州」,即貶到荊楚南蠻之處。

岳陽樓正是滕子京在岳州任上重修的,無獨有偶,蘇舜欽被罷官後,也在蘇州修建了一座滄浪亭,並寫下一篇很有名的《滄浪亭記》。

在官官相護的政治生態中,蘇舜欽公款吃喝這點事完全不至於丟官,甚至被調查的風險也不會有,要知道蘇舜欽並非沒有後台,而是後台很硬。

但宋朝的政治有一個顯著的特點,即大體上能保持平衡性與競爭性,首先是政府與台諫的二權分立,台諫完全獨立於政府,台諫官有點像現代議會政治中的議員。

宋人說:「本朝諫官之盛,古未有也。

」這不是吹大話,至少在宋仁宗朝,台諫「言及乘輿,則天子改容;事關廊廟,則宰相待罪」。

在咄咄逼人的台諫官之前,身為宰相的范仲淹與杜衍也不敢庇護蘇舜欽。

范仲淹保護過滕宗諒,但御史中丞王拱臣不依不饒,逼著皇帝將滕子京貶到南荒之地。

派系競爭「異論相攪」 公款揮霍未能根治

另一個創造了政治制衡的機制,是表現為「異論相攪」的派系競爭。

慶曆四年的「進奏院獄」具有不必諱言的黨爭背景,據《東軒筆錄》記載,王拱臣在扳倒蘇舜欽等人之後,曾向前宰相呂夷簡表功:「卿為相公一網打盡!」宋朝的黨爭導致了很多惡果,但良性的黨爭可以創造一種政治壓力,讓執政團隊保持警醒,以免

被反對派抓住把柄。

蘇舜欽若非公款吃喝,也不至於受到彈劾,進而言之,若非「異論相攪」的政治競爭,大概也沒有人敢打當朝宰相女婿這隻「老虎」。

治理公款吃喝是一項系統工程,不但需要建立嚴密的規章制度,而且必須有一套使制度啟動起來的機制。

宋朝並未能根治公款揮霍之風,因為一項制度運行起來,免不了要打一個折扣。

不過比之明清筆記《道咸宦海見聞錄》《官場現形記》所記錄的觸目驚心的官場吃喝風氣,宋朝的政治生態畢竟要健康得多。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


相關文章 

大宋王朝,誰是用來儆猴的那隻雞?

大宋王朝,誰是用來儆猴的那隻雞?王俊良景祐元年(公元1034年),官宦世家出身,二十六歲的北宋詩人蘇舜欽,進士及第歩入政壇。誰也不會想到,有文壇領袖范仲淹的激賞,有岳父大人宰相杜衍的輔佐,蘇舜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