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葛亮唯一不敢惹的人竟是他|解開2000年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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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法正和李嚴都曾經是劉璋的屬下,在劉備入主益州這個重大事件當中,都立有大功,因此兩人都在劉備的蜀漢國任職高官。

由於法正暗通劉備較早,劉備得到益州後,法正的官職和李嚴差不多,只是受信任的程度超過李嚴。

為什麼眾人說法正是諸葛亮唯一不敢惹的人?

4:30 有為歌-諸葛出山 來自微信公眾號三國故事

劉備得益州後,法正任蜀郡太守、揚武將軍,而李嚴是犍為太守,興業將軍。

劉備自立為漢中王以後,法正被任命為尚書令、護軍將軍。

由於法正在第二年就去世了,劉備當皇帝後,李嚴就成了尚書令。

劉備臨終前,更是遺詔李嚴為中都護,和諸葛亮一起輔佐少主劉禪。

兩人因為幫助劉備入主益州有功,都有一種狂妄自大、作威作福的毛病,同樣都犯下了不法之事。

但是,諸葛亮對兩人違法之事態度確實大相逕庭,甚至有著天壤之別。

對於法正的擅刑濫殺,人們只是要諸葛亮稟明劉備,讓劉備加以約束,但諸葛亮卻不但不稟明劉備,還找理由說不能限制法正。

據此,有人就說法正是諸葛亮唯一不敢惹的人。

諸葛亮北伐期間,李嚴負責後勤供給,由於天降大雨,運輸困難,李嚴要求撤軍。

諸葛亮回來後,李嚴又說運輸不是問題,在劉禪和諸葛亮之間搬弄是非。

諸葛亮稟明後主劉禪,老帳新帳一塊兒算,將李嚴廢為平民,流放邊郡。

也有人據此認為,這是諸葛亮打擊另一個託孤大臣,將大權獨攬的藉口。

法正和李嚴,都是蜀漢國上層的高官,諸葛亮為什麼對待他們一個寬大無邊,一個嚴峻苛刻呢?這應該從兩人的功績、所處的局面、犯法的性質和面對的主公來尋找原因。

法正的功勞大於李嚴

法正功大,李嚴雖然有功,但不如法正,這也是法正受信任程度重的原因。

還在劉備三顧茅廬請諸葛亮出山輔佐的時候,諸葛亮就提出讓他奪取西川,跨有荊、益兩州。

但劉備在荊州尚且立足未穩,再直接發兵攻打西川,究竟能有幾成把握?益州別駕張松出使曹操,不受曹操待見,回來就勸劉璋斷絕和曹操的來往而結納劉備。

曹操赤壁新敗,劉璋醒悟,就同意了張松意見。

派誰去出使劉備呢?張松推薦了法正。

法正在劉璋手下並不受重用,他和張松交好,兩人常常在一起發牢騷。

法正明白張松的用意,假意推脫,劉璋堅持,法正就去見了劉備。

回來後,法正就和張松共謀,如果有機會,就共同擁戴劉備。

建安十六年(公元211),曹操要征伐漢中的張魯,劉璋擔心曹操消滅張魯後趁勢討伐自己,心中非常害怕。

張松趁機勸說劉璋把劉備請到益州來,先於曹操討伐張魯。

法正作為使者再一次前去請劉備入川。

法正見到劉備,就暗中勸說劉備,借著入川之機,順勢滅掉劉璋,以此成就大業。

劉備入川,張松事情敗露被殺,和劉璋關係破裂,兩人刀兵相見。

兵圍成都時,法正寫信給劉璋,暗示他投降。

這多少起到了動搖劉璋信心,瓦解劉璋部屬鬥志的作用。

劉璋投降後,法正在幫助劉備安撫劉璋官吏,結納拉攏益州豪強士族方面也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李嚴曾經是劉璋的成都縣令,劉備攻打綿竹時,李嚴被任命為護軍,到綿竹前線抵擋劉備。

但是,李嚴不但沒有認真抵抗,還率領手下眾人投降了劉備。

兩相比較,顯然法正的功勞大於李嚴

正因為如此,劉備攻下成都以後,兩人的官職雖然差不多,但輕重程度卻有不小的差距。

法正是蜀郡太守,可以稱作是「市區」主官,而李嚴是犍為太守,雖然靠近成都,但也只能算作是「郊區」長官。

法正除了有這個一郡的地方官職,在內還是劉備的主要謀臣。

而這時的李嚴,則只是一個一郡的地方官。

另外從劉備方面來說,他已經擺脫了在荊州時的擔驚受怕窘境,這一切,有著法正的巨大功勞。

所以,諸葛亮才會說:「主公(劉備)從前在公安之時,北面害怕曹操的強盛,東面擔心孫權的逼迫,近身處又懼怕孫夫人在身邊生變。

在那個時候,真的是進退兩難,法正作為主公的左右手,是他得以讓主公展翅高飛不再受人鉗制,現在又怎麼可能禁止法正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呢?

法正違法,正是在劉備最信任、最需要他的時候,這時候又怎麼可能讓諸葛亮說服劉備去處置法正呢?

法正犯法和李嚴的性質不同

當然,不管受到多大的信任,作為臣下的所作所為,都不能危及皇權,否則,「功高蓋主」反而是一種帝王的忌諱,有可能會因遭忌而受到懲處。

法正所犯之法,雖然在實質上也是危及了統治基礎,但從表面上來說,這只是一種間接的危害,直接危害的只是下層人士的利益,尤其是不直接針對皇權。

《三國志》是這樣記載法正枉法的:「法正得志,即便是一頓飯那樣的小恩小惠,一瞪眼那樣微不足道的失禮,他無不加以報恩或復仇的處置方式,對曾經對他有過毀謗行為的人,他更是擅自處死了他們。

」由此看來,法正的違法之處在於擅用刑法,針對的只是一些小人物,這些都是在劉備和諸葛亮能夠容忍的範圍之內。

而李嚴要的是行政軍事大權,直接針對的就是相權,而在當時的蜀國來說,這是一大部分的皇權。

李嚴要求諸葛亮撤軍,回來又搬弄是非,在諸葛亮和劉禪面前說了不一樣的話。

一般認為,李嚴給諸葛亮書信,留下了白紙黑字,證人證物都在,李嚴不會犯如此低級的錯誤。

問題的關鍵在於,諸葛亮彈劾李嚴,並不是糾纏在李嚴這件事情上。

諸葛亮的上書是這樣寫的:

「……臣將北上出兵,想要調來李平(李嚴這時改名為李平)的軍隊鎮守漢中。

李平想盡辦法推脫辯解,沒有來的意思,卻要求給他五個郡的地域,封作巴州刺史。

去年臣想要向西方出兵征討,準備命令李平負責督管漢中,李平說司馬懿等人設置了官署,來招請他。

諸葛亮的上書是給皇帝看的,也就是拿到朝廷上給百官看的,應該是已經發生過為很多人知道的事情,應當不會是僅僅在兩個人之間的事情。

這就是說,李嚴的問題在兩個階段,前一個階段是要屬地管理權,即五個郡的巴州太守。

李嚴手裡有兵,又是「統內外軍事」的主官,再要給了他一個州的地盤,若有異心,蜀漢國將會處於何種境地?第二階段就是要有自己的官署,也就是要行政命令權和官員任免權。

有官署和沒有官署是有很大區別的,有官署可以自己發號施令、有自己的人員班底。

李嚴拿司馬懿來說事,還說司馬懿來「招請他」,因此諸葛亮會說:「臣子知道李平的私下打算,是想要趁出兵的機會,逼迫臣答應,讓他取得利益。

」李嚴要的這個利益實在是太大了,蜀漢國實在是給不起了,比如說,諸葛亮給他兒子升官已經不能滿足李嚴的慾望了。

法正和李嚴所處的局面不同

有時候,利益也是可以交易的,比如說袁紹,他想把漢獻帝遷到鄄城,以便離自己近一點,也就是想控制在自己手裡。

曹操當然不會給他,於是就給了袁紹一個太尉,大將軍,這後一個職務,可是曹操讓出來的。

法正處在益州尚未穩定之際,劉備還需要他來幫助自己穩定局勢,尤其是,這時候漢中還沒有被劉備掌握,劉備還需要益州兵將幫助他奪取漢中。

實際情況是,劉備在奪取漢中時,法正還真是立了大功。

李嚴所處的時期,已經是內部基本穩定,國家得到了認可,也就是皇權得到了鞏固。

諸葛亮駐漢中要北上伐魏,這應該是蜀漢國定下的基本國策,不管今天的人認為諸葛亮應不應該伐魏,就當時的蜀漢國來說,都應該無條件盡全力支持。

李嚴如果對伐魏有看法,應該在政策決定之前提出,而不應該將國家行動當作自己伸手牟利的機會。

所以,不管李嚴對於諸葛亮撤軍一事上有什麼樣的微詞,諸葛亮都會將他治罪。

任何一個國家都不需要一個他國前來「招請」的人,而這個人自己還將此作為砝碼來向國家要價。

法正的上司是州牧,李嚴的上司是皇帝

法正犯法,只是枉法之罪,報的只不過是私仇。

另外,法正是蜀郡太守,在自己州里執法,在程序上是說得過去的。

究竟是公報私仇還是濫用刑律,這在整個封建社會多了去了,又怎能多法正一個?諸葛亮是個明事理之人,在處理法正和維護益州穩定之間,孰輕孰重是非常清楚的。

李嚴是要官要權,按照劉備的安排,他已經是蜀漢國的「老三」,理論上說,只有皇帝才是他的上司。

官位已經至此,還要要這要那,就這樣要來要去,到什麼時候是個頭?且一旦得到了這些,而私慾還不滿足,蜀漢國還能再給他什麼?李嚴被貶不長時間諸葛亮就去世了,假如李嚴是冤枉的或者本來就不是這麼嚴重的問題,那後主劉禪應該給他平反才是,假如不能給他一個丞相大將軍之類,至少也應該把他召回成都,安排一個閒職養老。

但劉禪並沒有這樣做,說明李嚴犯法背後的問題的確很嚴重。

俗話說「宰相肚裡能撐船」,諸葛亮作為古代優秀的政治家,一代名相,就很好地詮釋了這句名言,那就是要有所容忍有所絕不容忍,並不能說明對一個怕對另一個排斥的問題。

同時,作為臣下給皇帝提出意見和建議,也要看有沒有可行性,尤其是時機的把握也是非常重要的。

再有一點就是,任何時候,這私慾都不能無限膨脹,否則,其後果只能是身敗名裂。

至於法正日後會不會得寸進尺,無限膨脹自己的私慾,因為其死的早,這也都是些不能假設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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