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中國古代十大改革家,商鞅才排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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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歷史的各個時期,當國家面臨各種危機的時候,都會有少數敢為人先的有識之士挺身而出,置個人安危於不顧,以匡正天下、革除積弊、救國安民為己任,銳意改革,興利除弊,儘管他們的動機不一,結局各異,但是都不同程度的推動了中國社會的進步和歷史的發展,他們的首創精神也應為後人所永遠銘記。

筆者特地精選在中國歷史上影響較大的10位改革家及其改革運動,在此簡要介紹一下他們的事跡。


十:不畏艱險,剛毅務實.——雍正

雍正(1678—1735年),姓愛新覺羅,名胤禛,廟號世宗,清朝入關之後第三任皇帝。

他在位期間(1722-1735年),在政治、經濟上實行了幾項很有影響的改革:「攤丁入畝」,將人頭稅併入土地稅之中,結束了中國幾千年徵收人頭稅的歷史,有利於窮人,也對人口迅猛增長起了作用;在西南等地實行「改土歸流」,廢除世襲土司,改由朝廷排遣流動官員,加強了對少數民族地區的控制;在中央設立由皇帝直接控制的軍機處,作為處理軍政大事的核心機構,以此加強皇帝本人的權威;加大懲治貪官的力度。

正是由於他勤政務實的13年統治,才有了延續百年的「康乾盛世」。

幾百年來,雍正帝因為反對貴族利益集團,士紳利益集團等各種利益集團而被妖魔化.必須還原了一位偉大的君王,一位傑出的改革家。

雍正帝侵犯了貴族利益集團、士紳利益集團等各種利益集團的根本利益,遭到了這些利益集團的瘋狂反撲,然而雍正帝無所畏懼,依舊勇猛向前。

歷史是公正的,人心自有公道,而且歷史越久遠才越清晰。

發人深省,令人回味。

點評:雍正是最用心的皇帝,後人收集他在位的13年中朱批過的摺子就有360卷。

雍正在位期間,「以勤先天下」、「朝乾夕惕」。


九:力挽狂瀾,功虧一簣——張居正

張居正(1525一1582),字叔大,號太岳。

湖廣江陵(今屬湖北)人,又稱張江陵,明代政治家,改革家。

張居正在萬曆年間,連續10年擔任內閣首輔。

明中葉,貴族大地主兼并土地的情況相當嚴重。

全國納稅的土地,約有一半為大地主所隱佔,拒不繳稅,嚴重地影響了國家收入。

土地兼并、封建剝削的進一步加劇,社會矛盾日益加劇,農民起義此起彼伏,明王朝處於危機四伏的境地。

為自救,當權人物選擇了改革政治,張居正的改革措施得到了推行。

在內政方面,首先整頓吏治,加強中央集權制。

張居正創製了「考成法」,嚴格考察各級官吏貫徹朝廷詔旨情況,要求定期向內閣報告地方政事,提高內閣實權。

罷免因循守舊、反對變革的頑固派官吏,擢選支持變法的新生力量,為推行新法做了組織準備。

整頓了郵傳和銓政,其為政方針是:「尊主權,課吏職,行賞罰,一號令」和「強公室,杜私門。

」在經濟方面,張居正的成績最為突出。

他任用潘季馴督修黃河,使黃河不再南流入淮,於是「數十年棄地轉為耕桑」,而漕河也可直達北京。

「一條鞭法」則是張居正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中國封建社會賦役史上的重大變革。

萬曆九年,他終於下令,在全國範圍內實行一條鞭法。

張居正在軍事上也採取了一些改革措施。

任用戚繼光、李成梁等,加強了邊防;與韃靼俺達汗之間進行茶馬市貿易,採取和平政策。

從此,北方的邊防更加鞏固,在二三十年中,明朝和韃靼沒有發生過大的戰爭。

張居正改革對鞏固明朝的封建統治發揮了一定作用,但因為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大官僚地主的既得利益。

1582年六月,張居正病死,反對派反攻倒算,改革的成果很快毀於一旦。

點評:明朝後期為數不多的治世能臣。

梁啓超:「明代唯一的大政治家。


八:不畏人言,金陵夢碎——王安石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晚號半山,小字獾郎,封荊國公,世人又稱王荊公。

撫州臨川人(現為撫州東鄉縣上池裡洋村),北宋傑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學家、改革家。

宋神宗熙寧二年(1069),王安石出任參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開始大力推行改革。

制訂和實施了諸如農田水利、青苗、免役、均輸、市易、免行錢、礦稅抽分制等一系列的新法,從農業到手工業、商業,從鄉村到城市,展開了廣泛的社會改革。

與此同時,王安石為首的變法派改革軍事制度,以提高軍隊的素質和戰鬥力,強化對廣大農村的控制;為培養更多的社會需要的人才,對科舉、學校教育制度也進行了改革,王安石親自撰寫《周禮義》、《書義》、《詩義》,即所謂的《三經新義》,為學校教育改革提供了新教材。

變法觸犯了保守派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反對,王安石曾先後兩次罷相。

加之用人不當,朝臣黨爭加劇。

最終宋哲宗元佑元年(1086),保守派得勢,新法都被廢除。

政局的逆轉,使王安石深感不安,當他聽到免役法也被廢除時,不禁悲憤地說:「亦罷至此乎!?」不久便郁然病逝。

點評:文公之文學,哲學成就,要高於政治成就。


七:立綱陳紀,澤被後世——隋文帝

隋文帝楊堅(581-604),弘農華陰(今陜西華陰)人,隋朝開國皇帝。

隋文帝改革即隋朝開國皇帝楊堅為加強中央集權而採取的一系列強化措施。

589年,隋文帝完成了南北統一,結束了自西晉末年以來延續近300年的分裂局面。

中國歷史進入一個新的階段。

從開皇元年(581年)開始,隋文帝即著手一系列的改革。

首先,廢除不合時宜的北周六官制,基本上確立了三省六部制度。

以利於加強中央集權。

隋文帝建立的這一整套規模龐大、組織完備的官僚機構,表明封建制度已發展到成熟階段。

自隋定製,一直沿襲到清朝。

其次,隋文帝下令制定對後世法律影響深遠的《開皇律》,為維護地主階級利益確立法律根據。

第三,隋文帝採取了許多經濟措施以鞏固其統治,減輕了農民的負擔,使農民有更多時間從事農業生產。

第四,整頓府兵制,加強中央對軍隊的控制權。

第五、建立科舉制,廢除九品中正制。

科舉制度的創建,重才學而不重門第,削弱了門閥大族世襲的特權。

這種「任人唯賢」的改革,對後代影響很大,後來的西方國家所建立的文官選拔制度就深受中國科舉制度的影響。

隋文帝所進行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對削弱地方豪強勢力,加強中央集權起了積極的作用。

隋文帝統治的後期,國家富足強盛,編戶大增,倉儲的豐實為歷史所罕見;全國安寧,南北民眾得以休息,社會呈現空前繁榮景象。

隋文帝所創隋制,為唐朝以後各朝所遵循,在歷史上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啟民可汗:「大隋聖人可汗憐養百姓,如天無不覆,地無不載。

染干如枯木更葉,枯骨更肉,千世萬世,常為隋典羊馬也。


六:胡漢一家,盛世肇基——魏孝文帝

魏孝文帝( 公元467—499年),本姓「拓跋」,是獻文帝拓跋弘的長子,471年—499年在位, 為北魏第七位皇帝,諡號孝文皇帝。

孝文帝是一位卓越的少數民族的政治家和改革家。

到孝文帝即位時,在中國北方民族融合逐漸成為時代的主流,北魏孝文帝順應歷史潮流,主動採取改革措施,加快了民族融合的步伐。

孝文帝的改革是分兩期進行的。

第一期開始於公元484年,主要改革政治經濟制度,措施主要是政治上整頓吏治,實施俸祿制度,嚴懲貪贓枉法;經濟上實行均田制、三長制、戶調製,提高農民生產積極性,完善農村基層政權,保障國家稅源。

因此時的孝文帝年幼,改革實際主要是在其祖母馮太后的主持下進行的。

馮太后死後,孝文帝親政,繼續推進改革,終於是改革獲得巨大成功。

為了便於學習和接受漢族先進文化,進一步加強對黃河流域的統治,孝文帝不顧守舊勢力的反對,於494年遷都洛陽,開始了第二階段的改革。

遷都後,一律穿漢服,說漢話,改漢姓,並提倡與漢族通婚。

在改革中,他以身作則,將皇族改為元姓,自己改名為元宏,帶頭娶漢族大臣的女兒做皇妃,將自己的女兒嫁給漢族人為妻。

孝文帝促進民族融合的措施,使北方少數民族在語言、服飾、風俗習慣上與漢族逐漸趨同,使中原文化得到了豐富和發展,少數民族的食物、服飾、藝術、生活用具等,逐漸融入漢族人民的生活之中。

孝文帝還頒布「均田令」,實行租調製,為北方經濟的恢復發展作出了貢獻,也使少數民族生活方式封建化。

魏孝文帝的改革是中國古代最重大的歷史事件之一,它深刻的影響了此後中國歷史的發展進程,為隋唐盛世的出現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南宋儒者葉適評價孝文帝:「用夏變夷者,聖人之道也。

」又認為:「孝文志切有為。

」「有舜,文王之姿。


五:尊儒重法,全面改革——漢武帝

漢武帝劉徹(前157年—前87年),幼名劉彘,是漢朝的第五代皇帝。

在位五十四年,建立了漢朝最輝煌的功業之一。

他的雄才大略、文治武功使漢朝成為當時世界上最強大的國家,也是中國歷史上最偉大的皇帝之一。

漢武帝的改革範圍廣泛,囊括了整個社會政治、軍事、經濟、文化等各個方面。

在政治方面,首先頒行「推恩令」與「附益法」,使諸侯王多分封子弟為侯,使王國封地被分割,以進一步削弱諸侯王國勢力;其次建立中朝削弱相權,鞏固了皇權的神聖地位;再次設置十三部刺史,加強了對地方的控制。

此外,漢武帝還是中國第一個創立年號和使用年號的皇帝。

在軍事方面,主要是集中兵權,建立侍從軍和禁衛軍,既充實了中央的警衛部隊,又為反擊匈奴準備了一支強大的軍事力量。

在經濟方面,整頓財政,頒布「算緡」、「告緡」令,徵收商人資產稅,打擊富商大賈;又採取桑弘羊建議,將冶鐵、煮鹽收歸官營,禁止郡國鑄錢;設置平準官、均輸官,由官府經營運輸和貿易,大大增強了國家經濟實力。

同時興修水利,移民西北屯田,實行「代田法」,有利於農業生產的發展。

在思想文化方面,採納董仲舒的建議,「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使儒學成為了中國社會的統治思想,對後世中國政治、社會、文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除此之外,漢武帝也非常注重人才的開發,他確立了察舉制度,是中國有系統選拔人才制度之濫觴,對後世影響很大。

漢武帝還進行了人類歷史上第一次人口普查和統計。

以強大的皇權作後盾,上述改革措施得以成功推行,極大增強了西漢的國力,為後來大漢王朝一系列令人血脈噴張、盪氣迴腸的對外戰爭奠定了雄厚的物質基礎。

那句「敢犯強漢者,雖遠必誅!」的豪言壯語就出自漢元帝時期率軍一舉滅掉北匈奴的將軍陳湯之口,當時讀來仍讓人倍感振奮和豪邁!

曹植:世宗光光,文武是攘。

威震百蠻,恢拓土疆。

簡定律歷,辨修舊章。

封天禪土,功越百王。


四;統一制度,後世謹隨——秦始皇

秦始皇(前259年—前210年),嬴姓,趙氏,名政。

秦莊襄王之子[10]



出生於趙國都城邯鄲,十三歲繼承王位,三十九歲稱皇帝,在位三十七年。

中國歷史上著名的政治家、戰略家、改革家,首位完成華夏大一統的鐵腕政治人物。

建立首個多民族的中央集權國家,曾採用三皇之「皇」、五帝之「帝」構成「皇帝」的稱號,是古今中外第一個稱皇帝的封建王朝君主。

秦始皇在中央創建皇帝制度,實行三公九卿,管理國家大事。

地方上廢除分封制,代以郡縣制,同時書同文,車同軌,統一度量衡。

對外北擊匈奴,南征百越,修築萬里長城,修築靈渠,溝通水系。

還把中國推向大一統時代,為建立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開創新局面。

對中國和世界歷史產生深遠影響,奠定中國兩千餘年政治制度基本格局,他被明代思想家李贄譽為「千古一帝」。

梁啓超《戰國載記》:「秦始皇寧為中國之雄,求諸世界,見亦罕矣。

其武功焜耀眾所共知不必論,其政治所設施,多有皋牢百代之概。

」並認為秦始皇在武功上和創建制度的規模上都不失為蓋世之雄主,而其失敗在於奢侈、專制、忌刻。

漢代所撰成的史籍多敘述秦始皇的淫侈和暴虐,讀史者對此應有清醒的認識,不應被前人有所偏執的記載所左右,需要以客觀的態度作公允的評價。


三:嚴刑峻法,成就強秦——商鞅

商鞅(約前390年—前338年),戰國時期政治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

衛國國君的後裔,公孫氏,故稱為衛鞅,又稱公孫鞅,後封於商,後人稱之商鞅

在位執政十九年,秦國大治,史稱商鞅變法,這是中國歷史上最著名的變法之一,它的成功對中國社會發展產生了極其深遠的影響。

商鞅從公元前356年至前350年,大規模地推行過兩次變法

第一次是在孝公六年:獎勵耕織,生產多的可免徭役;廢除貴族世襲特權,制定按軍功大小給予爵位等級的制度
;採用李悝《法經》作為法律,推行連坐法。

第二次是在孝公十二年:合併鄉邑為三十一縣(一說四十一縣);廢除井田制,准許土地買賣
;創立按丁男征服辦法,規定一戶有兩個男者必須分居,否則加倍征服 ;頒布法定的度量衡器,統一度量衡制。

商鞅先後兩次變法,奠定了秦國富強的基礎,為秦國統一六國創造了條件。

由於商鞅在推行新法時手段過於嚴酷,得罪了部分守舊貴族。

秦孝公死後不久,他即被貴族迫害,遭車裂酷刑而死,以身殉法。

商鞅雖死,但秦惠王和他的後繼者都繼續實行了商鞅的新法,所以秦國的國勢得以進一步發展,為後來秦始皇消滅六國,統一中國奠定了基礎。

陳啟天:法學之巨子,政治家之雄也。


二;任賢重農,法治強魏——李悝

李悝(前455-前395),戰國初期魏國著名政治家、法學家,也作李克。

李悝為魏文侯到武侯時人,曾受業於子夏(孔子弟子)弟子曾申門下。

魏國的建立者魏文侯是著名的政治家。

他任用李悝為相,約於前400年左右進行改革。

改革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選賢任能,賞罰嚴明。

李悝主張,要改變舊的「世卿世祿」制度,重要官職要選任有才能的人充當,優厚俸祿要獎給有功勞的人。

還主張賞罰嚴明。

這樣改革的結果,大大削弱了魏國的「世卿世祿」制度,以後的封君在封國食邑內沒有治民之權,只衣食租稅;官吏制度有所改善,政治情況較好。


二、盡地力。

「盡地力」是一種「重農政策」。

李悝為魏文侯作《盡地力之教》,他計算說:一百平方里之內,有土地九萬頃,除了山澤人居占三分之一之外,可開田地六萬頃,「治田勤謹,則畝益(增產)三斗,不勤,則損(減產)亦如之。

」這就是說,百里之地,每年的產量,由於勤與不勤,或增產一百八十萬石,或減產一百八十萬石。

此數字關係重大,因此必須鼓勵農民生產。

三、制定《法經》。

李悝制定一部法律,叫做《法經》,共分六篇,為《盜》、《賊》、《網》、《捕》、《雜》、《具》六律。

《晉書·刑法志》曰:李悝著《法經》,「以為王者之政莫急於盜、賊,故其律始於《盜》、《賊》;盜、賊須劾捕,故著《網》、《捕》二篇,其輕狡、越域、博戲、借假不廉、淫侈逾制,以為《雜律》一篇;……」《具律》是根據情況,決定從輕或從重處罰的總論性的律文。

這部法律主要是為保護剝削階級的利益而制定的,但對魏國來說,在維護社會秩序、穩定政局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

魏國在戰國前期所以成為最強大的國家,和李悝的改革是分不開的。

司馬遷說:「魏用李克盡地力,為強君。

」班固稱李悝「富國強兵」


一:選賢任能,相地衰征——管

管仲( ?-公元前645年)名夷吾,又名敬仲,字仲,春秋時期齊國著名的政治家,潁上(今安徽潁上)人。

齊國上卿(即丞相),被稱為「春秋第一相」,輔佐齊桓公成為春秋時期的第一霸主。

管仲注重經濟,反對空談主義,主張改革以富國強兵,他說:「國多財則遠者來,地辟舉則民留處,倉稟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

齊桓公尊管仲為「仲父」,授權讓他主持一系列政治和經濟改革:在全國劃分政區,組織軍事編制,設官吏管理;建立選拔人才制度,士經三審選,可為「上卿之贊」(助理);按土地分等徵稅,禁止貴族掠奪私產;發展鹽鐵業,鑄造貨幣,調劑物價。

管仲改革的實質,是廢除奴隸制,向封建制過渡。

管仲改革成效顯著,齊國由此國力大振,為齊桓公的稱霸奠定了堅實的經濟基礎。

孔子:「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

」(《論語·憲問篇》)意思是:管仲輔助齊桓公做諸侯霸主,尊王攘夷,一匡天下。

要是沒有管仲,我們都會披散頭髮,左開衣襟,成為野蠻人了。

又說:「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管仲之力也, 如其仁, 如其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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