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最初和最後的改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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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文士之身,不拘成法、不恤流言地發起一場對國家財稅和行政體制實施全面改革的新政,王安石可謂宋代第一人。

但他過分倚重國家機器的既定方針,卻又使中央集權過甚的弊病和行政-監督機構既有的衝突被急劇放大,最終迷失於黨爭之中。

文|劉怡

王安石 (1021~1086)

以不到19歲的年紀成為北宋開國以來第二年輕的新皇帝,1067年冬天,宋神宗趙頊時常感到苦惱。

他的苦惱,首先是源自體弱多病而又早早去世的父親英宗,以及那場撕裂了整個朝堂的「濮議」。

本朝第四代君主仁宗趙禎,在位41年卻未留下後嗣,只得取堂兄之子趙曙入繼大統,是為英宗。

而以至孝聞名的英宗,為了給生父濮安懿王趙允讓取得「皇考」(皇帝之父)的尊禮,令朝臣各抒己見,結果釀成中書門下(宰相)系統與御史台(諫官)系統之間的一場大戰。

英宗雖然通過直接介入得償所願,從此卻不得不面對一個劍拔弩張的朝堂,任何志在必得的改革舉措都無望順利付諸實施。

在口舌之爭和病痛的雙重摺磨下,英宗的銳氣一點點被耗盡,最終在35歲之年抱憾賓天。

如今,這個紛亂如麻的朝局又將由他年輕的兒子來繼承。

令神宗感到萬般苦惱的遺產,尚不止他父親這一代。

北宋吸取晚唐和五代藩鎮林立、武人橫行的教訓,自太祖「杯酒釋兵權」之時起,即重視文人與文治。

開國百餘年來,青年才俊每每以科舉出仕為己任,逐漸形成一支龐大的文官隊伍。

再者,太祖、太宗兩代為使士人歸心,明令禁止以言論之過誅殺大臣,並公開允許官員經商,是使「讀書做官」成為一種低風險、高回報的投資。

第三代君主真宗在位之時,全國有階無位、無所事事的冗官就已達19.5萬之多;這些人在位時領取優厚的俸祿,退休之後依然從國家支薪,還以官宦身份參與土地兼并和專營事業。

而每歲開科取士,都意味著將有上萬名新人加入這一行列,是使國用日絀。

偏偏宋代遠遠稱不上是一個馬放南山的太平王朝。

自開國之日起,北方強鄰遼國的軍事壓力就使軍費成為財政歲出中的大宗;俟澶淵之盟訂立,西北方的西夏又成為新的禍患。

而朝廷既不欲邊將尾大不掉,又已經引導最優秀的才俊投身科舉,遂只能硬著頭皮躬親供養一支龐大低效的中央禁軍,以數量之大彌補質量缺陷。

至仁宗年間,全國軍人總數竟達125萬之巨,耗去歲入的5/6,對外用兵依然每戰必北,須以歲幣賄敵。

北宋王安石變法時期的殿試

由是,養吏、養兵開支的駭人聽聞,逐漸成為國家財政的結構性痼疾。

英宗治平二年(1065),全國歲入為1.16億貫石兩匹(貫為銅錢,石為糧食,兩為銀兩,匹為絲絹),供養官吏、兵士卻須花費1.23億,形成巨額赤字,「百年之積,惟存空簿」。

開銷既無法控制,便只有靠增加稅收來彌補,代價是庶民生計越發艱難,而土地兼并日益嚴重。

為補足自耕農數量的下滑,部分商業稅種的稅率已經增至50%以上,但相較巨額開支仍屬杯水車薪。

開國不過百年,宋王朝似乎已經陷入了典型的帝國中晚期綜合症。

面對這一團亂麻,宋神宗需要一個不同於因循老臣的新人物來推動一場真正的變革。

他想起了自己在東宮為儲君時,記室(辦公室)參軍韓維曾經向他提到過的一位臨川才子。

他已經下旨將此人從江寧知府任上調回東京,任翰林學士,並準備在不久之後直接召其問對。

他還聽說,此人個性傲慢,素為許多同僚所不喜。

時年46歲的慶曆進士、早已因文章名揚天下的王安石的命運,自此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

延和殿上的戰爭

無論「改革」還是「新政」,甚至裁員節餉,在北宋前期都不乏倡議。

仁宗在位時,即曾以范仲淹等人為依託,推行「慶曆新政」,但詔令甫下即告中止。

英宗的改革構想則毀於健康和「濮議」。

然而自范仲淹以迄王安石,富於自覺精神的新生代士大夫首先崛起於文壇,以經世之學對抗消極無為的黃老術,繼而將此義理付諸政治實踐。

是故由王安石主導的「熙寧變法」,不獨是一場政治和財政改革,同樣引起了理念上的論戰。

改元為「熙寧」的這一年(1068)四月,宋神宗越次召王安石至延和殿,直截了當地發問:「方今治國之道,當以何為先?」安石回稟:「擇術為先。

」神宗頗感滿意,又問:「唐太宗為何如主?」安石答:「陛下每事,當以堯舜為法。

唐太宗所知不遠,所為不盡合乎法度。

」繼而神宗又問:「祖宗守天下,能百年無大變,粗致太平,以何道也?」王安石並未當場作答,而是在退殿之後,起草了一份長長的《本朝百年無事札子》,精闢地論爭:「無事」固值得慶幸,招致禍患的因素卻早已累積;欲為堯舜之君,須不恤流言地實施變革。

《紙鳶》,王赫 作,對宋畫《寒鴉圖》的當代再創作。

圍繞這份鞭辟入裡的奏摺,整個熙寧元年,以王安石及其追隨者為一派,「濮議」中嶄露頭角的司馬光以及御史台系統為另一派,展開了一場影響深遠的筆墨之爭。

王安石的核心理念是:解決用度不足問題,關鍵在開源不在節流。

國家需要直接介入重要生產資料(如利潤頗豐的鹽業)的生產和銷售,實施國營專賣、統購統銷,破除舊體制下官僚以個人身份介入商業、利潤卻不進入國家財政運轉的弊端。

對城市商品零售,也須建立國家壟斷模式,由中央根據市場波動狀況控制供給和價格,實現最優方案。

為使改革不至於重蹈「慶曆新政」的覆轍,他要求將戶部既有的戶部司(主管財政收入)、度支司(主管行政支出)和鹽鐵司(主管國營專賣)變相合併,另立一個新的「制置三司條例司」,以實際行使戶部的職權,「掌經劃邦計,議變舊法,以通天下之利」。

此舉將進一步強化太宗年間形成的財政系統與宰相系統合一的趨勢,直至壟斷行政要害。

司馬光的立論基礎,則與之截然相反。

他直言:「天地所生財貨百物,不在民間,則在公家。

如憑空增設法規、奪利於民,其害甚於加賦重斂。

」此處的「民」自不單是指庶民百姓,同樣包含了過去在特許經營制和對土地兼并的容忍下獲利頗豐的一眾官僚。

司馬光本人固然品行清廉,但對同僚及其親屬身兼官商兩角的狀況,始終持默許態度。

針對王安石依託國家力量主導經濟活動的倡議,他很不客氣地批評道:「此乃桑弘羊欺漢武帝之言,司馬遷書之以譏武帝之不明耳。

」暗示王安石所謂「民不加賦而國用饒」的理想不過是重蹈前漢覆轍,勢必招來「生民疲極,群盜蜂起」的惡果。

這一論調甚至得到不少傾向變革的官員的認同。

自深層觀之,論戰同樣涉及行政系統與諫官系統的固有對立。

諫官既以「言」為職,不能不言;其時又以好言為尚,於是宰相欲有作為,勢必招來諫官的指摘和攻擊,關係形同水火。

是故宋代前期甚少有權傾一時的強勢宰相出現。

而王安石欲以新設機構控制財權,其改革又勢必會涉及軍務和人事,等於要將三項大權繫於一人之身,當然會招來以司馬光為代表的言官系統的警惕。

政見之爭,同樣折射出官僚系統的內部矛盾。

然而宋神宗決心站在王安石一邊。

這不僅是因為這位年輕皇帝頗有「以堯舜為法」之心,更是因為自仁宗沿用以降的中樞官僚已經徹底老化腐朽。

其時承擔中書門下重責的四位資深宰相,時人譏之為「老、病、死、苦」,毫無主動性,正需要王安石這樣的「拗相公」為之注入「生」七。

因此到了熙寧二年開春,他便任命王安石為參知政事(副宰相),繼而又依其計設制置三司條例司,啟動了這場「變風俗,立法度」的改革。

新法之大行

熙寧二年八月,朝廷下詔首先在淮、浙、江、湖等六路實行均輸法。

這項新法主要是針對此前權貴介入「鈔引」(特許經營)制度的弊病,希望抑制富商大賈的收入。

其內容為:增設發運使官,負責監管東南六路的賦入。

但凡榷買、稅斂、上供物品,可根據實際情況「徙貴就近,用近易遠」。

發運使還可以根據東京商品庫存的實際情況,「從便變易蓄買」,存儲物品以備需要。

如此,即可達到「稍收輕重斂散之權」的效果。

當年十月,王安石又推出了青苗法。

此舉效仿晚唐舊制,在夏秋作物未熟之時,由政府借錢給農民,價格以酌中糧價摺合;待收穫莊稼後,加息十分之二還糧或者還錢。

每年夏秋兩次,隨兩稅交納官家。

此法也是司馬光等人批評最力的一項,蘇軾即專門為此上了一道文采飛揚的奏摺,指控青苗法「虧官害民」。

關鍵時刻,宋神宗再度為王安石撐腰,於熙寧三年底升其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正式拜相。

而王安石上任初始,便在全國頒行保甲法,規定鄉村民戶以十戶為一保,五十戶為一大保,十大保為一都保,由其中「有財有才」之人充當保長、大保長和都保正,負有巡夜、練武、捕盜的職責。

同保內有人犯罪,知而不告者,以連坐罪論處。

此法推行之後,全國一下子多出了近700萬承擔基本治安職能的「輔警」,對精簡軍隊的任務實有效果。

熙寧四年(1071)年底,全國開始實行免役法。

對衙前、河工等各種差役,民戶可不必再親自服役,改為向政府交錢,由政府用錢僱人服役。

原本不負擔差役的官戶、女戶、寺觀、未成丁等戶,也須按規定繳納半數費用,稱為「助役錢」。

此舉一時令國庫收入大有增加。

轉年又推出市易法,在東京設立新機構「市易務」,以100萬貫作為本錢,對商業貿易實行宏觀調控:根據當時市場行情,市易務會制訂出一個基準價格,據此向商人統一買賣貨物;商人也可以用產業做抵押、向市易務貸款,年息二分。

同年,「方田均稅條約」也告出台,規定每年秋天由縣官直接丈量土地,詳細記錄土地的肥瘠質色、分成數等,田主按等級交納稅金。

熙寧六年(1073),改革措施開始進入軍事領域。

為了「省國費而養馬於民」,王安石制訂了專門的保馬法。

此前由國家專設牧監、蓄養軍馬的制度被逐步廢除,在京東等五路招募願意養馬的「義勇保甲」,每戶可給一匹飼養,家產多者可給兩匹;如出現馬匹死亡或生病,保主及保社要賠償。

另外,全國原有的545營禁軍和廂軍被大刀闊斧地裁減到355營,總兵力由此前的120萬人下降至80萬。

另外將京東武衛等62個指揮使轄下的禁軍分隸地方諸路,派主兵官進行分部訓練,允許各地將官自專軍政,州縣官員不准干預。

除去財政和行政措施外,新法還涉及到了科舉和管制。

王安石廢止了進士科由來必考的命題作詩,改為禮、法、醫諸專門課,不以文採取士,而更側重經世致用的能力。

歷來被列入必考之五經科目的《春秋》,被他嘲諷為「斷爛朝報」,以《周禮》作為替換。

同樣是以《周禮》為依據,神宗在位後期,宋朝開國以來沿襲的「寄祿官」制度被取消,政府機構進行了大刀闊斧的重組;因其時已變年號為元豐,故稱「元豐改制」。

即使是在新法已經開始全面推進的背景下,延和殿上的論戰依然不曾停歇。

在「濮議」中表現突出的御史中丞呂誨上疏抗言,攻擊王安石「大奸似忠,大詐似信,外示樸野,中藏巧詐,驕蹇惘上,陰賊害物」,嗟嘆「誤天下蒼生者,必斯人也」。

曾經的慶曆改革家范仲淹的兒子范純仁也表示:「小人之言,聽之若可采,行之必有累。

蓋知小忘大,貪近昧遠。

」為了對王安石表示絕對信任,宋神宗不得不陸續接受了劉琦、程顥、范純仁、孫愈等一干朝臣諫官的辭職;聲名在外的歐陽修、富弼、文彥博等耆宿老臣,也因為和王安石政見相左而被排擠出朝。

以「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作為改革座右銘的王安石,在其時的形象已經如同孤家寡人。

他只有一條窄路可以存活:寄望於改革措施能取得立竿見影的效果,從而壓制反對之聲。

然而,現實很快就令這對孤獨的君臣失望了。

從政爭到黨爭

後世臧否王安石變法得失的評論家,往往拘泥於歸納具體法令的實施成效,卻不曾窺見其中的一項根本悖論:與漢唐相比,宋代建立的本來就已經是一套高度集權於中央的行政和財政模式;無論是專營制度涵蓋的範圍,還是中樞對軍事力量的壟斷,皆系前代所未見。

在這種情況下,允許官員及其親屬經商、不抑制土地兼并,實際上構成了皇室對地方士大夫集團的有限讓步;通過這種方式,高度集權造成的緊張獲得了某種舒緩,士人的不滿也得以平息。

而王安石自上而下推行的改革措施,不僅希望進一步集權於中央,還要以這個無所不管、無所不能的「超級政府」主動介入一切行業,恰好將此前的平衡打破,使得利益爭奪徹底公開。

隨著均輸法的頒行,發運使衙門逐漸變成了一個權力空前膨脹的國營公司;它不僅四處與民爭利,主管官員還可以從巨大的尋租空間中漁獲私利。

市易法使得政府兼任了商店、銀行和物流中心的職能,對城市零售業構成了層出不窮的傷害。

至於王安石本人相當看重的青苗法,在實施時變成了變相攤派:地方官員將庫存的陳糧借貸給農戶,收回時卻要求新糧,必得自耕農繼續賣地、變為主動性低下的佃戶。

而以管仲、商鞅自比的王安石,恰恰不具備兩位前人所擁有的那種生殺予奪的大權——宋朝對士大夫的寬待政策,使得新法的反對者即使被罷官,依舊可以通過著書立說宣揚其主張,並對王安石的新法大行鞭撻。

司馬光即是在神宗一朝的蟄伏期,完成了其鴻篇巨製《資治通鑑》,以「大義名分」為據,對王安石的「與民爭利」迭加嘲諷。

入主中樞之前,王安石僅有在地方為政的經驗,缺乏政治根基。

新政大行之後,除去少數鐵桿擁躉外,他也起用了一批應和積極的新晉官員,其中不乏見風使舵之徒。

隨著改革弊端的暴露,所謂「新法黨」逐步變成了一個政見模糊的純粹利益集團,與同樣以言官和地方勢力集團為依託的「舊法黨」相互攻訐不已。

偏偏王安石最不屑的「天變」也接連發生——新法尤其是青苗法頒行之時,恰逢河南連年大旱,繼而又起蝗災。

光州(潢川)司法參軍鄭俠基於情感激動,在熙寧七年(1074)繪製了《流民圖》上呈,懇請神宗收回新法。

面對接踵而至的蝗、旱、澇災,宋神宗自己也下《罪己詔》。

王安石感到後勁乏力,遂於當年夏天主動求去,出任江寧知府。

不過僅僅一年過後,回心轉意的神宗又將其召回,主導即將進行的官制改革。

也是在熙寧八年(1075)回歸中樞途中,王安石寫下了那首膾炙人口的七絕詩:「京口瓜洲一水間,鐘山只隔數重山。

春風又綠江南岸,明月何時照我還。

」言語間已無昔年的躊躇滿志,而橫生前路無著之感。

果然,次年十一月,天空出現彗星;神宗之母高太后與祖母曹太后有感於「天變」,一再向皇帝控訴「此王安石亂天下之兆」也。

神宗亦不得不令群臣直述朝政闕失,公開批評新法。

王安石心灰意冷,遂以長子去世為由,再度掛冠而去。

其後他也曾短暫復出,但繼續推行新法的最佳時機已經在熙寧七年前後永遠地錯過了。

被新舊黨爭折磨到心力交瘁的還有昔日的少年皇帝宋神宗。

元豐五年(1082),宋朝在陝西出兵進攻內亂中的西夏;但由於文人掌軍的傳統方略繼續得到沿襲,宋軍在永樂城遭遇慘敗,僅作戰部隊就陣亡3萬人以上。

神宗在深夜得到消息,大感震驚,痛哭流涕以至徹夜難眠。

受了這場驚悸,這位曾經的改革家一病不起,第二年就早早離開了人世,年僅38歲。

而群臣為其所定的廟號「神宗」所取的是《諡法考》中的「民無能名曰神」,似乎又驗證了時人對他那場改革的看法:不明其所以,是非無法輕易定奪。

神宗早逝之後,年僅10歲的太子趙煦即位,是為北宋第七位皇帝哲宗,由那位畏懼「天變」的太皇太后高氏垂簾攝政達8年之久。

年老後變得越發褊狹固執的司馬光被任命為宰相,舊黨得勢,新法被逐一廢除。

為了顯示自己和王安石在道德境界上的差異,司馬光甚至任用不通財政事務的經學學者李公擇為戶部尚書,以顯示中樞並無與民爭利之心。

一年後,65歲的王安石在江寧府去世,緊接著司馬光也駕鶴西歸。

而哲宗親政之後,立即將舊黨官員悉數罷免,起用王安石提攜的章惇、蔡卞(王安石的女婿)等人。

而這些後進者空有黨派之名,已無改革之心,終日商討的竟是如何將司馬光挫骨揚灰,以及將已故的高太后廢為庶人。

至宋徽宗繼位後,所謂新舊黨爭,已經淪為毫無實際意義的派系傾軋。

以「新黨」自居的蔡京,請旨將哲宗元祐年間(即高太后攝政時期)當政的司馬光、文彥博、蘇軾、秦觀、黃庭堅等120人列為黑名單,由徽宗親自撰寫人名,刻成「元祐黨人碑」,立於皇宮端禮門和全國各地。

凡名字列入黨人碑者,本人及其子孫永遠不得為官。

甚至到了靖康之變、金人南侵之時,新舊黨的門戶之見依然困擾著宋帝國的中樞神經。

而從更大的世界史時空看,王安石變法的實行及其挫敗,標誌著由傳統帝國政府主導的農業經濟模式潛力已被挖掘殆盡。

宋代雖有發達的城市文明和工商業,王安石卻仍試圖以強化政府控制力的方式汲取財政資源,是以無法完成現代化轉型。

與此同時,在歐亞大陸另一端的地中海,以自由市為載體的全新商業文明正在萌芽。

11世紀中國最後的改革家王安石退場之後,世界歷史的鐘擺正在與亞洲漸行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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