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寧變法」的結局就是人亡政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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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寧變法」的結局就是人亡政息

因為王安石的改革變法,發生在宋神宗熙寧年間,故又稱「熙寧變法」。

熙寧元年(公元1068年)四月,宋神宗為擺脫宋王朝所面臨的政治、經濟危機以及遼、西夏不斷侵擾的困境,召見了王安石。

王安石提出「治國之道,首先要確定革新方法」,勉勵神宗效法堯舜,簡明法制。

宋神宗認同了王安石的相關主張,要求其盡心輔佐,共同完成這一任務。

王安石隨後上《本朝百年無事札子》,闡釋宋初百餘年間太平無事的情況與原因,指出當時危機四伏的社會問題,期望神宗在政治上有所建樹,認為「大有為之時,正在今日」。

熙寧二年(公元1069年),宋神宗任命王安石為參知政事,王安石提出當務之急,在於改變風俗、確立法度,並提議變法,宋神宗很贊同。

為指導變法的實施,設立制置三司條例司,由王安石和陳昇之共同掌管。

王安石委任呂惠卿承擔條例司的日常事務,派遣提舉官四十多人,頒行新法。

熙寧三年(公元1070年),宋神宗任命王安石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即位同宰相),在全國範圍內推行新法。

王安石所推行的新法,在財政方面有:均輸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稅法、農田水利法;在軍事方面有:置將法、保甲法、保馬法等。

熙寧四年(公元1071年),頒布改革科舉制度法令,廢除詩賦詞章取士的舊制,恢復以《春秋》,三傳明經取士。

同年秋,實行太學三舍法制度。

變法伊始,王安石對宋神宗提出奸佞之論,建議神宗要辨別小人並加以懲處。

新法頒布後,王安石擢拔呂惠卿、章惇、蔡確等多人,參與變法的實施。

新法頒行不足一年,圍繞變法,擁護與反對兩派就展開了激烈的論辯及鬥爭。

御史中丞呂誨控訴王安石變法十大過失,宋神宗將其貶為地方官,王安石舉薦呂公著代替其職。

韓琦上疏規勸宋神宗停止青苗法,在反對派的巨大壓力下,宋神宗打算同意,執政曾公亮、陳昇之等乘機附和。

王安石雖多方辯駁,神宗仍然認為應聽取各方面的建議。

隨後,王安石稱病在家,繼而請求辭官歸隱。

韓絳等規勸,宋神宗挽留王安石,王安石遂陳述,朝廷內外諸官互相依附勾結的情況,進言神宗要不畏流俗,心懷天下。

御史劉述、劉琦、錢顗、孫昌齡、王子韶、程顥、張戩、陳襄、陳薦、謝景溫、楊繪、劉摯,諫官范純仁、李常、孫覺、胡宗愈都因為與王安石意見不合,相繼離開朝廷。

王安石很快提升秀州推官李定任御史。

知制誥宋敏求、李大臨,御史林旦、薛昌朝、范育彈劾李定違背孝道,皆被罷出朝廷。

其後,呂惠卿因父親去世離開朝廷,王安石便對曾布委以重任,對他非常信任。

熙寧三年(公元1070年),司馬光三次寫信給王安石(見《與王介甫書》),列舉實施新法弊端,要求王安石廢棄新法,恢復舊制。

王安石回信(《答司馬諫議書》),對司馬光的指責逐一反駁,並批評士大夫階層的因循守舊,表明堅持變法的決心。

隨後,宋神宗欲起用司馬光任樞密副使,司馬光趁機複議廢止新法,宋神宗沒答應,司馬光遂辭職離京。

熙寧四年(公元1071年),開封百姓為了逃避保甲,出現自斷手腕現象,知府韓維報告朝廷,王安石認為施行新政,士大夫尚且爭議紛紛,百姓更容易受到蠱惑。

宋神宗則認為應聽取百姓之言。

熙寧七年(公元1074年)春,天下大旱,饑民流離失所,,群臣訴說免行錢之害,宋神宗滿面愁容,欲罷除不好的法令。

王安石認為,天災即使堯舜時代也無法避免,派人治理即可。

監安上門(官職)鄭俠,不贊同王安石新法,趁旱災冒死繪《流民困苦圖》獻給神宗,還寫了一份奏章,向神宗奏疏論新法過失,歷數王安石變法之種種弊端。

並言:陛下您如停止新法,十日之內,必然下雨。

否則我自願領欺君之罪,請把微臣斬首於宣德門外。

宋神宗反覆觀看鄭俠的《流民圖》,竟夕不眠,認為「天變」不是小事,是因人事不修所致。

司馬光又上《應詔言朝廷闕失狀》,變法最大的支持者宋神宗發生動搖,宋神宗暫廢新法。

暫廢新法三天後,憋了十個月的大雨瓢潑而致,「遠近沾洽」。

但是,鄭俠後來因為揭發曾與王安石交往密切的呂惠卿的罪狀,被遣謫汀州(今福建汀州),後又貶逐到英州(今廣東英德)。

同年四月,神宗的祖母曹太后和母親高太后向神宗哭訴「王安石亂天下」,神宗也對變法產生了懷疑,罷免了王安石的宰相職務,改任觀文殿大學士、知江寧府(今江蘇南京),從禮部侍郎超九轉而為吏部尚書,變法遭受重挫。

王安石罷相後,奏請皇帝讓呂惠卿任參知政事,又要求召韓絳代替自己,二人堅持王安石制定的成法。

呂惠卿掌握大權後,擔心王安石回朝,借辦理鄭俠案件的機會,陷害王安石的弟弟王安國,又興起李士寧案件,來傾覆王安石(王安石用人不當)。

韓絳覺察到呂惠卿的用意,秘密奏請召回王安石。

熙寧八年(公元1075年)二月,王安石再次拜相。

同年,王安石《三經義》寫成,加封為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呂惠卿外調為陳州知州。

王安石復相後,得不到更多支持,加上變法派內部分裂嚴重,新法很難繼續推行下去。

熙寧九年(公元1076年),王安石多次託病請求離職,同年長子王雱病故。

十月,王安石辭去宰相,外調鎮南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寧府。

次年,改任集禧觀使,,封舒國公。

元豐二年(公元1079年),王安石再次被任命為左僕射、觀文殿大學士,改封荊國公。

元豐八年(公元1085年),宋神宗去世,宋哲宗趙煦即位,改元元祐。

太皇太后高氏垂簾聽政。

哲宗即位後,加王安石為司空。

高太后在宋神宗時期就強烈反對變法,聽政後,立即起用司馬光為相,司馬光提出「以母改子」,全面廢除新法,史稱「元祐更化」。

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四月,王安石病逝,享年六十六歲,獲贈太傅,葬於江寧半山園。

轟轟烈烈,前後歷時十六年的「熙寧變法」,終歸於人亡政息,失敗了。

韓琦很識人,認為:「安石為翰林學士則有餘,處輔弼之地則不可。

」司馬光對王安石的評價很中肯:「人言安石姦邪,則毀之太過;但不曉事,又執拗耳。

(本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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