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社會主義國家生存與發展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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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葉書宗,上海師範大學人文與傳播學院歷史系教授、博士生導師。

(上海 200234)

內容提要:由於歷史和時代的制約,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關於無產階級專政國家和過渡時期社會的某些理論,以及19世紀世界社會主義運動的某些歷史傳承,與20世紀社會主義國家建立後所面對的現實,存在很大差距。

此外,進入20世紀後,包括資本主義國家在內的客觀世界,也發生了很大變化。

因此,社會主義國家要生存、求發展,就必須不斷改革。

從根本上說,改革是社會主義國家生存與發展的原生性需要。

馬克思主義認為,國家從起源和本質上說是一種特殊的公共權力。

由於國家是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而出現的特殊的公共權力,所以在人類社會歷史上,各種國體的國家既是社會經濟發展「瓜熟蒂落」的產物,又總是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政治局勢的變化而不斷改革,以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

社會主義國家不同於歷史上任何國體的國家。

因此,它比之歷史上存在過的國家,更加需要改革。

蘇聯74年歷史表明,只有堅持改革,才能推進社會主義國家的繁榮和社會主義事業的發展。

反之,不僅瓦解社會主義國家自身,而且禍害世界社會主義事業。

改革是社會主義國家的原生性需要

從蘇聯的74年歷史來看,無論國家的鞏固,還是社會的發展,改革都是社會主義國家的原生性需要。

首先,從理論源頭上看,馬克思主義關於社會主義國家的理論,賦予世界上開創性的社會主義國家蘇聯以改革的現實迫切性。

馬克思主義關於國家的理論,指出國家從本源上說既是一種特殊的公共權力,又是階級壓迫的暴力機器。

由於馬克思恩格斯沒有親歷過建設社會主義國家的實踐,使得馬克思主義關於從資本主義社會到共產主義社會過渡時期國家的設想,既有科學的預見,也不可避免地包含某種理想主義成分。

馬克思恩格斯認為,當無產階級成為統治階級之後,國家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礎,作為公共權力的國家也就不再需要了。

所以,馬克思恩格斯在《共產黨宣言》中,把社會主義國家稱作「組織成為統治階級的無產階級」。

對於之所以這樣稱謂,馬克思恩格斯解釋說:「原來意義上的政治權力,是一個階級用以壓迫另一個階級的有組織的暴力。

如果說無產階級在反對資產階級的鬥爭中一定要聯合為階級,如果說它通過革命使自己成為統治階級,並以統治階級的資格用暴力消滅舊的生產關係,那麼它在消滅這種生產關係的同時,也就消滅了階級對立的存在條件,消滅了階級本身的存在條件,從而消滅了它自己這個階級的統治。

」[1]當然,馬克思主義認為,國家並不能隨著無產階級掌握政權而立刻消亡。

從資本主義社會到共產主義社會之間的過渡時期,即從前者變為後者的革命轉變時期,必須要有無產階級的革命專政。

列寧把馬克思主義與俄國革命的實際相結合,領導俄國革命的基本目標,就是奪取國家政權,建立社會主義國家。

十月革命前夕,關於新國家的設想,列寧曾說:「國家一定會消失;國家消失的過渡形式(從國家到非國家的過渡),將是『組織成為統治階級的無產階級』。

」[2]依據馬克思主義的國家學說,列寧在《國家與革命》中,稱「組織成為統治階級的無產階級」的國家為「半國家」「消亡中的國家」「非政治國家」。

之所以這樣稱謂,是因為列寧認為國家還是必要的,但這已經是過渡性質的國家,已經不是原來意義上的國家了;國家只需要有很簡單的「機器」,只需要有簡單的武裝群眾組織。

十月革命勝利後,建設新的社會主義國家,就成為了嚴峻的現實。

實際上建立起來的、現實的社會主義蘇聯國家,擊碎了列寧關於過渡時期國家的理想主義色彩。

新建立的蘇維埃國家,暴力成分不僅沒有減弱,反而越來越加強了,「紅色恐怖」所擴及的面甚至越來越廣。

此外,國家一點也沒有簡單化,而是越來越複雜,國家機構疊床架屋。

更讓列寧意想不到的是,蘇維埃國家也遠不是「廉價政府」。

馬克思稱法蘭西第二帝國的國家機器,是長在法國社會身上的可怕的「寄生贅瘤」。

列寧以他特有的犀利目光,也看到蘇聯國家的這種發展趨勢。

1923年1月,已重病纏身的列寧,不無憂憤地說:「我們國家機關及其改善的問題,是一個非常困難、遠未解決同時又亟待解決的問題。

我們的國家機關,除了外交人民委員部,在很大程度上是舊事物的殘餘,極少有重大的改變。

這些機關僅僅在表面上粉飾了一下,而從其他方面來看,仍然是一些最典型的舊式國家機關。

」列寧說到蘇聯國家機關的現狀時,用了「糟糕透頂」四字,並且一再提到必須「改革」。

[3]但是由於健康以及某些其他因素,列寧只能眼睜睜地干著急,卻無能為力了。

列寧無奈地把改革的重任留給後繼者。

其次,列寧以巴黎公社為理想模板,籌建新型的社會主義國家。

可是,公社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國家,這就使社會主義蘇聯國家建立後,改革就成為國家得以鞏固和逐步完善的起點。

馬克思曾經飽含熱情地頌揚巴黎公社所實行的措施。

如廢除常備軍,代之以武裝的人民;一切公職人員,都只能領取相當於工人工資的報酬;由於取消常備軍和國家官吏這兩項最大的開支項目,而成為廉價政府等。

因此,馬克思給予了這樣的肯定:公社實質上是工人階級的政府,是終於發現的可以使勞動者在經濟上獲得解放的政治形式。

而歷史的實際是,巴黎公社只存在了72天。

再者,這72天基本上是在內戰的環境中度過的,局勢根本沒有給公社留出推行這些措施和檢驗這些措施是否可行,以及應當怎樣修正的時間。

此外,更應當看到,公社所頒布的那些法令和採取的措施,是在人類社會第一次工業革命接近尾聲的歷史時代,領導公社的布朗基主義者和蒲魯東主義者,憑著工人的樸素階級本能,以及對未來理想社會的朦朧憧憬,所做出的情感性選擇。

至於馬克思恩格斯的總結,當然不可能超越歷史,只能就歷史時代談歷史。

所以,馬克思把巴黎公社作為無產階級政權的雛形,本身就是歷史和時代的一種認識。

1917年8~9月,列寧所寫的《國家與革命》既作為奪取政權的理論指導,也是在描繪即將到來的新國家的藍圖。

列寧在《國家與革命》的第3章中,專門談「1871年巴黎公社的經驗。

馬克思的分析」。

其中第2節,集中地談用什麼東西來代替被打碎的國家機器。

列寧的結論是:「公社就是無產階級革命打碎資產階級國家機器的第一次嘗試和『終於發現的』、可以而且應該用來代替已被打碎的國家機器的政治形式。

」[4]可見列寧是以公社為模板,構建「無產階級社會主義共和國」。

十月革命勝利後,列寧也稱蘇維埃國家是「巴黎公社型國家」。

列寧以巴黎公社為模板來構建社會主義國家,是歷史給蘇聯國家帶來的時代性缺陷。

為了鞏固新生的社會主義國家,改革幾乎是刻不容緩的。

實際上,列寧創建蘇聯國家,也是邊建、邊改,在建中改、改中建的。

此外,馬克思把巴黎公社作為無產階級政權的最初嘗試,還給列寧創建社會主義國家留下一個空白點,也是創建社會主義蘇聯國家的重大難題,即黨和國家的關係問題。

領導1871年3月18日巴黎起義和組建公社的,是巴黎國民自衛軍中央委員會。

國民自衛軍中央委員會雖然有朦朧的社會主義意識,委員中也不乏第一國際的忠誠會員,但是它根本不是社會主義性質的政黨組織。

3月28日公社成立後,國民自衛軍中央委員會將政權移交給公社的代表。

關於公社委員,恩格斯說他們「分為多數和少數兩派:多數派是布朗基派,他們在國民自衛軍中央委員會裡也占統治地位;少數派是國際工人協會會員,他們多半是蒲魯東派社會主義的信徒」[5]。

這樣,作為立法和行政統一的政權機關的公社,由於從成立到失敗,根本就沒有無產階級政黨組織的存在,所以馬克思恩格斯有關巴黎公社的經驗總結,就從未涉及政黨和政權的關係問題。

這個問題,是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說中的空白點。

通過1905年俄國革命,到十月革命前夕,列寧已確定將蘇維埃作為未來俄國社會主義國家的組織形式。

但是,即使在《國家與革命》中,列寧也未涉及即將成為現實的黨和國家權力機關的關係問題。

十月革命勝利,管理國家的蘇維埃政權建立,其名稱為人民委員會。

由於蘇維埃國家政權是布爾什維克黨創建的,毫無疑問,國家政權當然由黨絕對領導。

這樣,列寧建立起來的國家,在黨政關係上雖然沒有明確的界定,實際上是布爾什維克黨集國家立法權和行政權於一身,實行黨即國家的黨國一體政治體制。

黨國一體的政治體制,在黨的領導權與國家的立法權,以及與政府的行政權、司法權、監察權等方面的關係,都是新國家從未遇到過的問題。

解決這些問題的恰當性與藝術性,直接關係社會主義國家的鞏固與社會主義事業的發展。

蘇聯之所以74年而終,與沒有解決好這些大問題,也有很大關係。

馬克思主義關於過渡時期國家和社會的某些理論,與社會主義國家建立後必須面對的社會現實之間的差距,使得社會主義國家必須不斷改革,才能適應現實的需要。

這些理論中,有重大影響的是:

其一,實行「兩個徹底決裂」。

《共產黨宣言》是馬克思主義的綱領性文獻,也是社會主義革命家遵循的基本理論指導。

馬克思恩格斯在《共產黨宣言》中說:「共產主義革命就是同傳統的所有制關係實行最徹底的決裂;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發展過程中要同傳統的觀念實行最徹底的決裂。

」[6]

先說關於「同傳統的所有制關係實行最徹底的決裂」問題。

《共產黨宣言》所說的「共產主義革命」,當然是十月革命這樣的社會主義革命。

因為從社會主義進入共產主義,是一個各方麵條件都成熟後的過渡或者稱作「轉變」的自然過程,根本無須「革命」。

所以,問題的癥結是:社會主義蘇聯國家建立後,就要和「傳統的所有制關係實行最徹底的決裂」。

當然,可以作這樣的理解,馬克思恩格斯是就共產主義革命的最終目標,即到達「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人的自由發展的條件」的聯合體來說的。

那個時候,階級已經沒有了,國家也自然地消亡了,「傳統的所有制關係」當然是統統不存在了。

可是,從社會主義革命勝利、社會主義國家建立時起,到達這個境界是非常漫長的過程。

從資本主義社會到共產主義社會的過渡時期里,怎樣與傳統的所有制關係實行「最徹底的決裂」呢?再說,籠統地稱「傳統的所有制關係」,也太模糊。

蘇聯社會主義革命勝利後,就農村的所有制關係來說,有農奴制的殘餘、大小不等的地主莊園經濟、富農經濟、農村公社殘餘,還有中農、貧農、僱農等大大小小的個體所有制關係。

即使是城市的所有制關係,也非常複雜多樣。

在過渡時期里,怎麼可能同這些傳統的所有制關係「實行最徹底的決裂」呢?十月革命勝利、社會主義蘇聯國家建立後,列寧曾經試圖與傳統的所有制關係「實行最徹底的決裂」,其結果是幾乎讓社會主義蘇聯國家陷於滅頂之災。

史達林以行政命令推行過,結果是給蘇聯人民帶來災難。

實踐表明,對各種「傳統的所有制關係」,在漫長而又漫長的過渡時期里,在不同的階段,都要區別對待。

對於這些複雜、多樣的傳統所有制關係,有的不僅不能「實行最徹底的決裂」,甚至還要加以利用,乃至必須發展。

再說關於「同傳統的觀念實行最徹底的決裂」問題。

實際上,每個國家、每個民族的傳統觀念,都是在千百年、甚至更長的歷史長河中,逐漸積澱起來的。

優秀的傳統觀念是歷史所創造的精神財富和文明遺產,是國家和民族的精氣神。

當然,傳統觀念也不是一成不變的。

在歷史發展過程中,傳統觀念一方面都不同程度地滲入各不同國家、不同民族的血脈,築成共同的靈魂棲息地;另一方面,傳統觀念本身也在除舊布新。

因此,共產主義革命對於傳統觀念,不應當實行最徹底的決裂,而是應當既有否定,也有繼承。

硬要用行政手段「在自己的發展過程中同傳統的觀念實行最徹底決裂」,是非常有害的,也是根本做不到的。

蘇聯74年歷史中,在貫徹「同傳統的觀念實行最徹底的決裂」方面,關於怎樣對待宗教信仰問題,是深刻的教訓之一。

馬克思曾經把宗教比做「精神鴉片煙」。

宗教在麻痹人民的思想,阻礙人民群眾奮起反抗壓迫的鬥爭方面,確實起過很大的消極作用。

而且,在歐洲歷史上,教會往往還是統治階級控制社會的機構之一。

所以,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的重要措施之一,就是禁止教會參與社會政治生活;實行教會與國家分離,教會與學校分離。

十月革命勝利後,1918年1月,蘇維埃政府頒布了《關於教會同國家分離和學校同教會分離的法令》。

根據這一法令,禁止教會參與社會政治生活,禁止教會參與國民教育事業。

法令還規定:教會占有的土地和其他財產,必須收歸國有;人民有信教和不信教的自由。

蘇維埃政府頒布這一法令,是完全正確、完全必要的。

但是,在貫徹這一法令中,卻貫穿了「同傳統的觀念實行最徹底的決裂」的思想,就是通過暴力和種種行政手段,搜查和沒收寺院、修道院的一切生活資料,以及包括法器、祭祀器等在內的一切財物,並將神職人員掃地出門,有的還將寺院改建成監獄。

以後,蘇聯政府的宗教政策基本取向是消滅之,硬性推行無神論。

俄國是宗教意識極濃烈的國家,東正教是歷史形成的、俄國國民性的體現之一。

現實情況是,可以在俄國建設社會主義,但是不可能在俄國社會消滅宗教;硬要反其道而行之,只會適得其反。

這也是蘇聯歷史止步於74年的教訓之一。

宗教信仰問題是如此,其他的傳統觀念也不例外。

蘇聯劇變的因素之一,就是在它存在的歷史時段里,始終沒有形成既承接俄羅斯的優秀傳統,又適合俄國國情的、新的社會主義社會觀念。

74年時光,就歷史發展的長河來說,只是彈指一揮間;但是就日月輪轉來說,畢竟也是很長的時段。

蘇聯74年歷史、八任領袖,除列寧外,在意識形態領域裡,只會教條式地背誦「同傳統的觀念實行最徹底的決裂」,而在如何繼承俄羅斯優秀的傳統,創新社會主義意識形態方面,始終碌碌無為。

1970年代,蘇聯社會的新一代人喪失理想信念,陷入意識形態迷茫,成為蘇聯社會主義國家悲劇終結的因素之一。

其二,取消商品貨幣關係。

如果說實行「兩個徹底決裂」的理論,曾經給社會主義國家帶來嚴重不良後果的話,那麼取消商品貨幣關係的理論,給社會主義國家帶來的則是長期的窒息性折磨。

馬克思在《哥達綱領批判》中說:「在一個集體的、以生產資料公有為基礎的社會中,生產者不交換自己的產品;用在產品上的勞動,在這裡也不表現為這些產品的價值,不表現為這些產品所具有的某種物的屬性,因為這時,同資本主義社會相反,個人的勞動不再經過迂迴曲折的道路,而是直接作為總勞動的組成部分存在著。

」[7]在談到消費資料的分配時,馬克思又說:在剛剛從資本主義社會中產生出來的社會主義社會,「每一個生產者,在作了各項扣除以後,從社會領回的,正好是他給予社會的。

他給予社會的,就是他個人的勞動量。

例如,社會勞動日是由全部個人勞動小時構成的;各個生產者的個人勞動時間就是社會勞動日中他所提供的部分,就是社會勞動日中他的一份。

他從社會領得一張憑證,證明他提供了多少勞動(扣除他為公共基金而進行的勞動),他根據這張憑證從社會儲存中領得一份耗費同等勞動量的消費資料。

他以一種形式給予社會的勞動量,又以另一種形式領回來。

」[8]

這是馬克思關於過渡時期社會經濟生活的明確論述。

這段論述表明,馬克思認為,從資本主義社會到共產主義社會的過渡時期,將是沒有商品、沒有市場、沒有貨幣,或者至少是處於消失中的「三無社會」。

馬克思的這一構想,使得以後的社會主義國家在很長時期內,否定價值規律,把市場經濟等同於資本主義,把掠奪農民視作社會主義社會經濟生活的常態;把指令性計劃經濟等同於社會主義,把產品經濟作為社會主義社會的理想經濟生活形態去追求。

且不說蘇聯的軍事共產主義時期,農業全盤集體化,推行農副產品義務交售制等,即使到1952年10月9日,當時的聯共(布)中央政治局委員、蘇聯部長會議副主席米高揚,在聯共(布)「十九大」的報告中仍舊錶示,蘇聯將努力縮小商品流通的範圍,以共產主義的勞動產品分配方式取而代之。

米高揚在聯共(布)中央政治局和蘇聯部長會議中,長期分管經濟工作。

他的認識和主張,很大程度上反映的是聯共(布)中央的聲音。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社會主義國家越出蘇聯一國範圍,形成了社會主義陣營。

史達林把這種理論擴大到國際市場的範圍內,提出世界已形成了「兩個陣營、兩個平行市場」的論說。

而世界的現實是:「兩個陣營」是存在的;至於「兩個平行市場」,只不過是史達林用行政命令圈起來的經濟壁壘,從來就不存在「兩個平行市場」。

1952年,史達林在《蘇聯社會主義經濟問題》一書中,進一步提出社會主義社會的基本經濟規律:「用在高度技術基礎上使社會主義生產不斷增長和不斷完善的辦法,來最大限度地滿足整個社會經常增長的物質和文化的需要。

」[9]史達林概括的社會主義社會基本經濟規律,不是面對現實,而是仍然立足於馬克思關於過渡時期沒有商品、沒有市場、沒有貨幣的觀點,從主觀意志和主觀願望出發的臆斷。

史達林逝世後,有的蘇聯經濟學家開始質疑那種人為地把社會主義生產分為商品生產和非商品生產的觀點。

1962年9月,經濟學家利別爾曼提出,在社會主義社會裡,利潤也應當成為衡量效率的最後總尺度,對馬克思主義關於社會主義過渡時期經濟理論(包括史達林的經濟理論),提出顛覆性挑戰。

一石激起千重浪。

關於「利別爾曼計劃」的大討論,成了蘇聯建國以來經濟學界真正的春天。

可是,隨著赫魯雪夫的下台,關於利別爾曼計劃的討論,也無聲無息了。

可是,現實的世界是:市場經濟是現代社會經濟生活的命脈,不是蘇共中央的閉目塞聽所能改變的。

迫於現實社會的巨大壓力,勃列日涅夫當政後,由蘇聯部長會議主席柯西金主持的新經濟體制改革,就是想在蘇聯社會計劃經濟的框架內,引入市場經濟的某些刺激因素,激活蘇聯社會經濟。

但是,即使在新經濟體制改革期間,對市場社會主義的批判,也沒有消停過。

1970年代初,新經濟體制改革又被實施「安樂死」。

對市場社會主義的批判也急劇升溫,「利別爾曼學說」的幾個積極支持者,像利西奇金、比爾曼等人,都成了批判的重點對象。

蘇共中央的骨子裡,始終裝著沒有商品、沒有市場、沒有貨幣的朦朧追求。

蘇聯又回到計劃經濟的原路上去,社會經濟走進停滯的死胡同。

其三,認為無產階級民主是天然民主,使得社會主義蘇聯國家在治國方針上,擺不正「權」與「法」的關係,長期以「權」抑「法」,甚至以「權」代「法」。

馬克思恩格斯從民主的階級性出發,認為西歐國家的資本主義民主,不過是資產階級的民主,是少數剝削者的民主,是虛偽的民主;而當無產階級掌握政權以後,被剝削勞動大眾成了社會的主人,社會主義民主是由大多數人享受的民主,才是真正的民主。

列寧繼承馬克思恩格斯的這一觀點,在他的著作中反覆強調,資本主義社會裡的民主是一種殘缺不全的、貧乏的、虛偽的民主,是只供富人、只供少數人享受的民主;無產階級專政才是第一次提供人民享受的、大多數人享受的民主。

十月革命勝利後,列寧在和考茨基的論戰中,更堅定地認為資產階級民主「不能不是狹隘的、殘缺不全的、虛偽的、騙人的民主,對富人是天堂,對被剝削者、對窮人是陷阱和騙局」,「無產階級民主(蘇維埃政權就是它的一種形式)在世界上史無前例地發展和擴大了的,正是對大多數居民即對被剝削勞動者的民主」[10]。

列寧還進一步無限放大地說:「無產階級民主比任何資產階級民主要民主百萬倍;蘇維埃政權比最民主的資產階級共和國要民主百萬倍。

」「蘇維埃政權這一無產階級專政形式比最民主的資產階級共和國要民主百萬倍。

」列寧還藉此再前進一步,稱:「無產階級的革命專政是由無產階級對資產階級採用暴力手段來獲得和維持的政權,是不受任何法律約束的政權。

」[11]實際上,通過十月革命建立起來的蘇維埃政權,並不會自然而然地就比資產階級民主要民主百萬倍。

蘇聯國家所確立的蘇維埃民主制,也需要以立法的形式來體現,以不斷健全的法制來逐步完善。

馬克思、列寧關於無產階級民主是「天然民主」的理論,從邏輯推斷上說是合理的,但是在社會主義蘇聯國家的實際執行中,卻是另一回事。

特別是列寧認為無產階級專政「是不受任何法律約束的政權」的觀點,使得蘇聯國家無度地使用「紅色恐怖」。

這種觀點的嚴重後果是以後一直在阻礙蘇聯的法制建設,為以後史達林踐踏社會主義法制埋下禍根。

史達林當政時期的「大清洗」,不斷製造離奇的「案件」,以及其他一系列破壞法制的行為,讓社會主義制度在20世紀人類文明史上蒙羞。

自從原始氏族社會解體,階級和國家出現以後,人類幾千年社會發展的歷史表明,法律是公共權力的載體,也是公共權力的體現。

法律當然有階級性,但是也不能因為有階級性而否認法律的公共性。

法律的階級性和公共性是矛盾的辯證統一,即統一於維持社會的一定秩序。

人類社會歷史的發展還表明,法律的階級性和公共性這一對矛盾的辯證統一,也是隨著人類社會文明的進步,公共性在矛盾統一體中的權重,是有所變化的。

蘇聯之所以只存在了74年這一歷史事實,其中也有社會主義蘇聯國家沒有擺正「權」與「法」的關係的教訓。

2014年10月20~23日,中共中央十八屆四中全會聽取和討論了習近平總書記受中央政治局委託作的工作報告,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決定》提出「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

2014年是十月革命勝利97周年。

從十月革命,從世界上第一個社會主義國家誕生,到2014年10月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經過了97年,才由中國共產黨以黨中央全會決議的形式,澄清「無產階級專政是不受任何法律約束的政權」的觀念,把依法治國、依憲治國,作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根本國策。

當然,踐行依法治國,完善依憲治國,仍然是長期的過程。

但是,不管怎樣,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在世界社會主義運動歷史上,在社會主義國家法制建設史上,都具有歷史性的意義。

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關於過渡時期國家的上述三大理論,實際上都是從邏輯推理出發的。

在科學發展史上,理論創造不僅不排斥邏輯推理,甚至需要邏輯推理來為理論創造導航。

但是,用邏輯推理演繹出的理論,畢竟需要在實踐中予以檢驗,並在實踐中糾偏。

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也不例外。

世界社會主義運動的歷史表明,馬克思恩格斯進行共產主義學說的理論創造固然偉大,但是領導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社會主義國家的實踐家們,既要認準共產主義的目標不動搖,又要審時度勢,創造性地發展馬克思主義。

因此,從一定意義上說,建設社會主義國家就更為複雜而艱辛。

蘇聯74年歷史顯示,後來的社會主義國家建設實踐中發生的種種問題,自然應由後來的社會主義實踐者們負責。

相反,歷史也恰好說明,改革是社會主義國家的原生性需要。

客觀世界的變化促使社會主義國家必須改革

社會主義國家之所以必須不斷改革,除了原生性需要之外,同時緣於客觀世界的發展和變化。

首先,資本主義國家在發生變化,工人階級更已今非昔比。

德國是這方面變化的典型與代表。

20世紀初,德國作為後起的軍事封建帝國主義國家,是重新瓜分殖民地的狂熱追求國,是第一次世界大戰的主要發動國之一。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德國戰敗投降。

1918年的十一月革命,推翻了君主專制統治。

1919年2月,國民會議宣布廢除帝制,通過憲法,德國成為共和國。

關於勞資關係,《魏瑪憲法》第165條規定:「工人、職員,有資格與責任,平等地與企業家一起,參與工資與勞動條件的規範,以及(推動)生產力的整體經濟發展。

工人與職員通過合法的企業工人代表會,以及按照經濟區域成立起來的地區工人代表會和中央工人代表會,保障他們的社會與經濟利益。

」[12]與此同時實施的《企業代表會法》,具體地確認了工人、職員、企業家三方,在企業內部的經濟共決權。

《企業代表會法》產生於德國,但是它的基本精神很快被西歐國家普遍採納。

可以說,德國為資本主義世界提供了「企業內部經濟共決」這一政治運作模式。

1930年代,法西斯主義在德國崛起,納粹黨把德國拖入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深淵。

德國法西斯戰敗、無條件投降後,德國經歷了被分區占領、分裂為兩個國家的漫長道路後,又重歸統一。

在這期間,聯邦德國是歐洲區域聯盟、區域聯盟國互補共贏的倡導國和積極推行國之一。

聯邦德國倡導的主張和國際關係模式,已被當代世界接受,作為處置國與國之間關係的原則之一。

與此相聯繫,聯邦德國對歷史和戰爭的反思,幾乎被世人公認是當代社會理性、文明的體現。

20世紀末的德國,和20世紀初的德國相比,簡直判若兩個國家。

與社會整體的變化相適應,資本主義社會的民主也有所進步,法制也有所完善。

馬克思、列寧一再揭露批判資本主義民主是殘缺不全的、虛偽的、只供富人享受的民主,逐漸成為資本主義社會歷史上的事情了。

其次,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也對社會主義國家形成新挑戰,促使社會主義國家必須不斷改革。

恩格斯說:「在馬克思看來,科學是一種在歷史上起推動作用的、革命的力量。

任何一門理論科學中的每一個新發現——它的實際應用也許還根本無法預見——都使馬克思感到衷心喜悅,而當他看到那種對工業、對一般歷史發展立即產生革命性影響的時候,他的喜悅就非同尋常了。

」[13]發生在20世紀中期的人類社會第三次科技革命,無論是對社會經濟的發展、人的生活質量的提高,以及對人的觀念的改變,都是革命性的、前所未有的。

隨著第三次科技革命完成,世界已日益變為人類共同生活的「地球村」。

各種問題都更具有全球性,需要世界各國共同去面對。

經過二三個世紀發育的世界市場,信息網絡時代的開啟,國際大市場整體性的日益顯示,所有這些,都對社會主義國家的生存與發展,不斷形成新挑戰。

再次,不同社會制度國家共處和競賽的現實,更需要社會主義國家時刻保持憂患意識,不斷改革、進取。

生活在19世紀的馬克思恩格斯,熟悉的是西歐社會。

據此,他們判斷社會主義革命將在全世界、至少是在世界上各主要國家同時勝利,人類社會將會同步進入社會主義社會。

這樣,在馬克思主義社會主義觀念中,壓根兒就沒有不同社會制度國家共處和競賽的意識。

十月革命勝利之初,列寧也曾經期望、并力圖推進社會主義革命由俄國一國首先勝利,引發世界革命高潮,實現社會主義在多國的勝利。

可是,這種期望和努力,很快就被現實擊碎。

世界進入了不同社會制度國家共處和競賽的獨特時期。

不同社會制度國家共處和競賽,是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當今世界的現實。

社會主義國家對這一現實的長期性和嚴峻性,都應有足夠的估計。

對這個獨特時期的長期性估計,實際上是對資本主義制度的認識問題。

總體來說,蘇聯領導高層,特別是史達林,認為資本主義制度的滅亡是指日可待的。

而史達林所指望的資本主義制度的滅亡,並不是資本主義制度在與社會主義制度的共處和競賽中落敗,而是指望資本主義國家的無產階級,由戰爭之類的突發性事件而引發革命。

加上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掀起民族解放運動,匯成革命洪流,以暴力推翻之。

史達林把十月革命後的世界,定位為「帝國主義和無產階級革命時代」,提出「資本主義總危機」的論斷。

可是,20世紀歷史的實際是,除了俄國十月革命,再也沒有發生過無產階級革命。

資本主義殖民體系瓦解了,殖民地、半殖民地以及宗主國,都成歷史概念,而資本主義世界各殖民宗主國,都平穩地化解了由此而發生的變化。

20世紀,資本主義世界雖然也一再發生不同程度的危機,但是危機和新的發展,總是相依相存。

20世紀的歷史表明,資本主義制度既有衰朽的一面;也有自我調節,激發新的生長點的一面。

對這個獨特時期的嚴峻性的估計,是社會主義國家清醒地認識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認識問題。

社會主義制度是歷史發展的新生事物。

不過,社會主義國家比起早它存在了300來年的資本主義國家來說,恐怕只能稱作「毛孩子」。

由於社會主義國家相對來說「年輕」,不可避免地需要逐步完善。

蘇聯在它存在的74年里,既沒有如實地認識資本主義,更沒有清醒地認識社會主義。

史達林過分地渲染蘇聯國家工業化的「輝煌」,不切實際地炫耀趕超式發展所取得的「成就」,奢談農業全盤集體化的「歷史意義」。

勃列日涅夫更以已建成「發達社會主義」而自我陶醉。

蘇共一貫對取得的成績,沾沾自喜;對發生的嚴重問題,運用行政手段,文過飾非。

蘇聯之所以在不同社會制度國家的共處和競賽中落敗,對社會主義制度,對社會主義蘇聯國家,缺乏清醒的自我認識,也是一大重要原因。

雖然無法估計這個新的、獨特的不同社會制度國家共處和競賽時期,究竟會有多長,但是不論怎麼說,它將是人類社會發展史上的一個歷史階段。

自從人類社會進入階級社會以來,奴隸社會存在了三四千年,封建社會在西歐也存在了1000多年。

資本主義制度從在民族國家的範圍內取得勝利至今,還不到400年。

因此,從人類社會發展進程來看,不同社會制度國家共處和競賽時期,將會是一個很長的歷史階段。

馬克思說過,在資本主義社會和共產主義社會之間,有一個從前者到後者的轉變時期,即有一個過渡時期。

不過,他們基於社會主義革命共同勝利的認識,認為「過渡時期」是全世界從社會主義社會共同過渡到共產主義社會。

20世紀世界歷史是:社會主義革命是在一國首先勝利,社會主義制度只能在一國或幾國依次建立;那麼說不定,不同社會制度國家共處和競賽時期,或許就是人類社會從資本主義社會到共產主義社會的「轉變時期」,也即「過渡時期」。

人類社會的歷史或許是:「過渡時期」不是全世界都從社會主義社會過渡到共產主義社會,而是通過不同社會制度國家的共處和競賽,過渡到共產主義社會。

當然,這也純屬是某種「邏輯推理」,但是不管怎樣,這樣的「邏輯推理」,總是有利於社會主義國家時刻保持憂患意識,勵精圖治,改革奮進。

1992年2月,鄧小平在視察南方各地時說過:「不堅持社會主義,不改革開放,不發展經濟,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條。

」[14]這既是對社會主義國家生存與發展歷史的概括,也是對社會主義道路的宏觀指引。

參考文獻:

[1][6]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94、293.

[2][4][10][11]列寧選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59、160、605、594-595.

[3]列寧選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79、781-782.

[5][7][8][13]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0、303、304、777.

[9]史達林文選(下).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602.

[12]孟鍾捷.德國1920年《企業代表會法》發生史.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8: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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