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法律網-判解新訊-告訴乃論罪之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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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會員 購買授權與點數 列印時間:110/03/2422:08 《》 告訴乃論罪之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其撤回告訴狀固應於辯論終結前向第一審法院提出,如誤向其他司法機關提出,亦可認為有效 2018-12-13 裁判字號:107年度台非字第45號 案由摘要:妨害名譽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12月05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 相關法條:刑事訴訟法第238、252、303、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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