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住戶為了法院掛號信管理中心收不收有些爭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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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也有社區的管理方式,針對掛號公文書、法院通知書、傳票、存證信函等均不由管理員代收,由投遞單位以通知書方式,通知收件人持身分證明文件、通知書至警局、郵局 ... 理想社區(勇哥) 跳到主文 一直不斷學習中.凡看過必留下足跡 部落格全站分類:職場甘苦 相簿 部落格 留言 名片 Nov25Mon201321:34 今天有住戶為了法院掛號信管理中心收不收有些爭執 依行政程序法第73條第1項規定「於應送達處所不獲會晤應受送達人時,得將文書付與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受僱人或應送達處所之接收郵件人員。

前項規定於前項人員與應受送達人在該行政程序上利害關係相反者,不適用之。

應受送達人或其同居人、受僱人、接收郵件人員無正當理由拒絕收領文書時,得將文書留置於應送達處所,以為送達。

」 公寓大廈管理人員,即為住戶之受雇人,稅捐文書由其收受,送達即屬合法。

目前也有社區的管理方式,針對掛號公文書、法院通知書、傳票、存證信函等均不由管理員代收,由投遞單位以通知書方式,通知收件人持身分證明文件、通知書至警局、郵局領取,俾免發生管理員疏失所造成無法彌補的送達效果,以上方法不妨參考之。

16大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嚴德 理想社區(勇哥) 嚴德發表在痞客邦留言(0)人氣() E-mail轉寄 全站分類:職場甘苦個人分類:勇哥胡說此分類上一篇:差一點沒水 此分類下一篇:緊急求救 上一篇:危!大樓瓷磚易掉?肇因「酸雨侵蝕」 下一篇:緊急求救 歷史上的今天 2013:緊急求救 ▲top 留言列表 發表留言 鬧中取靜綠意盎然的好地方 文章分類 自己看(0)理想社區(72)社區新聞(60)社區問一問(15)勇哥胡說(27)未分類文章(10) 最新文章 點交 修行一盞明燈(師) 來者同修.去者不留.來無歡喜.去無擔憂 參觀人氣 本日人氣: 累積人氣: 最新留言 每一天 « 十二月2021 »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回到頁首 回到主文 免費註冊 客服中心 痞客邦首頁 ©2003-2021PIXNET 關閉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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