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行政處分有違法不當應由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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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處分有違法不當應由原處分或其上級機關依職權撤銷變更之 公發布日: 民國47年11月11日 發文字號: 47台財參發第8326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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