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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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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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護理人員繼續教育專區- 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 衛生福利部單位網站
查詢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醫事系統入口網)106-06-19; 1051007修正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106-06-19. 衛生福利部地址:115204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 ...
- 3最新消息內容 - 新竹市護理師護士公會
另按「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13條規定略以醫事人員執業每六年應完成前項繼續教育課程之積分,護理人員積分數達120點。
- 4護理人員法 - 台灣護理學會
專科醫師依前項規定應備之文件,得以申請執業登記前一年內接受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所定繼續教育課程積分達三點以上之證明文件代之,不受前項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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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本辦法第8 條第2 項之規定,專業倫理、專業相關法規繼續教育課程之積分, 合計至少應達15 點,超過15 點以15 點計,且其中應包含感染管制及性別議題之課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