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人員繼續教育專區- 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 衛生福利部單位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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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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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醫師依前項規定應備之文件,得以申請執業登記前一年內接受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所定繼續教育課程積分達三點以上之證明文件代之,不受前項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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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依護理人員法、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規定,辦理 ...
有關學校護理人員執業執照更新及繼續教育積分等相關問題,可洽當地衛生局,或至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網站護理人員繼續教育專區(https://dep.mohw.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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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按「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13條規定略以醫事人員執業每六年應完成前項繼續教育課程之積分,護理人員積分數達120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