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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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 公布日期:, 民國110 年07 月02 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0年7月2日 ... 回首頁 ‧加入最愛 ‧RSS訂閱 即時法規訊息 法規體系查詢 法規名稱查詢 綜合查詢 英文法規查詢 詞彙查詢 中英法規對照表 首頁/法規資訊 字級: 小 中 大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 公布日期: 民國110年07月02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0年7月2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監字第1100060456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20條條文,並自公告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0年6月29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003480871號函同意備查) 異動條文   第二十條 上櫃公司董事會應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指定辦理議事事務單位 。

上櫃公司宜依公司規模、業務情況及管理需要,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公 司治理人員,並指定公司治理主管一名,為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之最高 主管。

上櫃公司應設置公司治理主管。

但實收資本額未達二十億元且非屬金融業 者,得於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二年六月三十日前完成設置公司治理主管。

上櫃公司設置公司治理主管,應依本要點規定辦理,但主管機關法令另有 規定者,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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