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課相關規範 - 清華大學電機資訊學院學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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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可修習專業學程以外的課程作為專業選修學分,規範:(1)課程開課單位需為電資院系所且課程科號3以上;(2)課程修畢後填寫「電資班學分抵免申請表」送系辦審核通過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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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課相關規範
各學年度必修暨畢業學分表
110學年度入學學生必修科目、學分數暨畢業總學分表
109學年度入學學生必修科目、學分數暨畢業總學分表_A版
109學年度入學學生必修科目、學分數暨畢業總學分表_B版
108學年度入學學生必修科目、學分數暨畢業總學分表_A版
108學年度入學學生必修科目、學分數暨畢業總學分表_B版
107學年度入學學生必修科目、學分數暨畢業總學分表_A版
107學年度入學學生必修科目、學分數暨畢業總學分表_B版
106學年度入學學生必修科目、學分數暨畢業總學分表
106學年度入學學生必修科目、學分數暨畢業總學分表_A版(非應屆畢業生適用)
106學年度入學學生必修科目、學分數暨畢業總學分表_B版(非應屆畢業生適用)
專業選修(專業學程)修課規定
一、專業學程所有課程請見這裡。
二、修習規範為至少(含)修習一門學程,該學程至少(含)修習3門課。
其餘學分請自行安排於其他學程補足。
三、105、106年度入學之學生還可以使用舊制(至少修2個學程、每個學程至少修3門課),請擇一制使用。
107學年度(含)後入學之學生一律適用新制。
四、請至線上填寫「核心選修、專業選修課程規劃表」,填寫後列印紙本,先送導師簽名後,再送系辦審核。
(110下學期配合防疫措施,一律以線上上傳提供)
五、填寫開放時間為每學期加退選課期間,電資班每位同學皆須填寫此表,此表資料將做為畢業學分中「核心選修及專業選修」之審查依據。
六、可修習專業學程以外的課程作為專業選修學分,規範:(1)課程開課單位需為電資院系所且課程科號3以上;(2)課程修畢後填寫「電資班學分抵免申請表」送系辦審核通過才得算專業選修學分;(3)每人至多抵免3門,若超過請來信系辦說明。
►►►前往填寫「核心選修、專業選修課程規劃表」
►►►110下「核心選修、專業選修規劃表」上傳處
實作專題修課規定
一、實作專題修課對象為本班以及雙主修本班的大三與大四學生。
二、 實作專題一及二科號分別為EECS3900及EECS3910,請勿誤選。
三、本班學生可請電資院專任教師(電機系及資工系)擔任指導教授,其課程成績則依系上標準評比。
四、同學須依指導教授建議參加電機系或資工系之實作專題競賽,若無則免。
五、請同學自行尋找指導教授,商訂題目後於線上填寫「電資班實作專題指導教授同意書」,列印紙本後請教授簽名,最後送系辦存檔紀錄。
六、若實作專題二更換指導教授,請至系辦領取原指導教授同意書,讓新舊老師簽名後送系辦辦理。
七、指導教授同意書請於每學期第二次選課截止日前送至系辦!!
「電資班實作專題指導教授同意書」這裡填!!
學分抵免
一、課程一定要修完才可辦理抵免。
二、請線上填寫「電資院學士班學分抵免申請表」,填寫後列印紙本簽名。
三、上述紙本同原修課課綱、成績單等資料送系辦(台達館501)辦理。
四、系辦將視課程內容評估是否由相關對應課程之授課教師給予審核意見,最後由系主任審定。
五、轉系生於原學系修讀之「微積分」如為3學分,經核准抵免後尚不足之學分(2學分),應於專業選修學分補足。
「電資院學士班學分抵免申請表」這裡填!!
國立清華大學電機資訊學院學士班書卷獎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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