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機系學生必修與專業選修課程學分承認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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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時得修本校其他工程學系或交通大學電機、資訊學院所開設且任課老師為該單位教師(含教授、副教授與助理教授)之課程(含暑修),惟必須事先提出申請(表格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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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機系學生必修與專業選修課程學分承認原則
電機系學生必修與專業選修課程學分承認原則
一、系定基礎必修課「普通物理」與「微積分」:
僅承認本校學期中所開課程。
重修時得修本校所開設之「普通物理」與「微積分」暑期課程。
轉系轉學生於原校系修讀之「普通物理」、「微積分」經核准抵免後尚不足之學分,應於專業選修學分補足。
二、系定專業必修課(包含電資院共同開設課程),如「邏輯設計」、「計算機程式設計」、「線性代數」、「常微分方程」、「偏微分方程與複變函數」、「電路學」、「訊號與系統」、「電子學」、「電磁學」、「機率」、「電子電路實驗」等:
重修時得修本校其他工程學系或交通大學電機、資訊學院所開設且任課老師為該單位教師(含教授、副教授與助理教授)之課程(含暑修),惟必須事先提出申請(表格如附件)。
轉系轉學生如以上必修課程衝堂得比照重修者辦理。
三、電機資訊專業選修課程:僅承認本校電機資訊學院(含本系、電機資訊學院學士班、資訊工程學系、電子工程研究所、通訊工程研究所、光電工程研究所及資訊系統與應用研究所)所開專業課程。
必修與必選課程修讀非本系課程學分申請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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