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農地無法興建農舍,可以主張買賣契約無效嗎 - 聲威法律 ...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最高法院裁判精選】 110/6/1. 購買農地無法興建農舍,可以主張買賣契約無效嗎. 【案情摘要】. 甲與乙簽訂一紙「不動產買賣契約」,由甲(不具農民身分)向乙(具農民 ...
關於我們aboutus
律師陣容team
最新消息news
服務項目service
友善連結link
聯絡我們contact
【最高法院裁判精選】 110/6/1
購買農地無法興建農舍,可以主張買賣契約無效嗎
【案情摘要】
甲與乙簽訂一紙「不動產買賣契約」,由甲(不具農民身分)向乙(具農民身分)購買坐落於宜蘭的一塊農地,雙方並約定「由甲出資以乙的名義申請興建農舍,等農舍完成後再與土地一併移轉過戶於甲名下」;甲簽約後反悔主張契約無效,要求乙退還買賣價金,有無理由?
【判決理由】
《原審》:(買賣契約有效)
甲向乙購買農地,依農發條例甲雖不具備自耕能力,亦得購買農地。
雙方簽訂的「不動產買賣契約」,買賣標的為農地,而非農舍,〝自非規避法律強制規定之脫法行為〞,買賣契約自始有效。
雖買賣契約特約條款記載:乙方同意無條件提供名義興建農舍與甲方等語,依契約自由原則,並無不可,亦於公序良俗無違,自難謂係脫法行為而無效。
系爭買賣契約之標的既為系爭土地而非農舍,則將來興建農舍能否移轉予甲,為別一問題,並不影響系爭買賣契約之有效成立。
《最高法院》:(買賣契約無效)
1、解釋契約,應於文義上及論理上詳為推求,以探求當事人立約時之真意,並通觀契約全文,斟酌訂立契約當時及過去之事實、交易上之習慣等其他一切證據資料,本於經驗法則及誠信原則,從契約之主要目的及經濟價值作全盤之觀察,以為其判斷之基礎。
2、查系爭契約名稱為「農地買賣契約書【配建農地】」;第4條付款方式第3款記載:「如因法令變更或乙方因素導致農舍建築執造無法核准時,乙方應於3日內將已收簽約金全部無息退還甲方收回外……,雙方無條件解除買賣契約」;第4條特約條款記載:「乙方同意無條件提供名義興建農舍與甲方,興建農舍所發生之有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似見已表明購買農地合併配建農舍之旨,興建農舍與農地買賣間具有不可分關係,是否只是單純農地買賣,而非脫法行為,洵非無疑。
甲主張伊不具農發條例第18條資格,為規避法令規定,始簽訂系爭買賣契約,購買農地興建農舍,系爭買賣契約無效等語,是否全然無據,非無研求餘地。
原審未察,遽認系爭買賣契約僅為農地買賣,未規避農發條例第18條規定而有效,未免速斷。
最新消息
2022-03-01 個人出售借名登記土地獲利應列其他所得申報綜所稅2022-03-01 夫妻間的【財產贈與】可以【撤銷】嗎?2022-01-01 論侵害【營業秘密】之犯罪構成要件2021-11-15 「大樓地下室」使用法律爭議2021-08-06 【最高法院裁判精選】備忘錄的法律效力2021-07-20 陳慶尚律師受邀參加建設公司客戶建案開工典禮2021-06-22 【最高法院裁判精選】拍賣之土地上已有他人興建之房屋,土地拍定人能否訴請拆屋還地?2021-06-10 【最高法院裁判精選】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之法律效力2021-06-01 【最高法院裁判精選】購買農地無法興建農舍,可以主張買賣契約無效嗎2021-05-18 【最高法院裁判精選】“私人錄音”可以作為訴訟證據嗎?
電話:886-2-2363-6289
傳真:886-2-2362-0416886-2-2392-0908
郵件:[email protected]
地址:10647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3段281號10樓之1
Designby藝創媒體
延伸文章資訊
- 1無效契約,是指一方以欺詐 - 華人百科
無效契約作為典型的私法行為,契約必須在公權許可的限度內實施,無效契約就是國家公權幹預的結果。所謂無效契約,是指已成立,因欠缺法定有效要件,在法律上確定地當然自始 ...
- 2如何主張契約無效?有關路權! - 威盛法律事務所
如何主張契約無效?有關路權! ... 問: 我和乙方合購土地,彼此產權有清楚分割,但兩方所使用的路都是兩方私有地所闢.日前有簽署一分契約,兩方共同協議讓出 ...
- 3是否可主張契約無效?,發生之事實過程如下 - 法律諮詢家
是否可主張契約無效? · 一、當事人間之給付與對待給付顯不相當者。 · 二、消費者應負擔非其所能控制之危險者。 · 三、消費者違約時,應負擔顯不相當之賠償責任者。 · 四、其他 ...
- 4加盟主張契約無效 - 中小企業法律諮詢服務網
Q: 請問近日與某連鎖小品牌簽約加盟,而因私人理由未能履行合約,而查詢加盟總店未有申請商標權以及專利註冊,請問是否可以主張契約無效。
- 5打過很多讓「契約無效」的訴訟(確認契約無效之訴)
打過很多讓「契約無效」的訴訟(確認契約無效之訴),一般有特殊居心者(包括企業經營 ... 為締約錯誤(簽名階段瑕疵);一個為「契約內容」不符公平,看主張者的功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