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管轄權-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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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管轄權(Universal jurisdiction)或普遍性原則是國際法「原則」之一。

根據這一原則,無論被控犯罪之人的國籍、居住國或與起訴國關係如何,即使該罪行是在起訴國 ... 普遍管轄權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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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管轄權(Universaljurisdiction)或普遍性原則是國際法「原則」之一。

根據這一原則,無論被控犯罪之人的國籍、居住國或與起訴國關係如何,即使該罪行是在起訴國領土之外犯下的,該國也可以對該人行使刑事管轄權。

由於所犯罪行被認為是危害全人類的,並且罪行極為嚴重,不容有管轄權投機,因此任何國家都有權對其加以懲罰。

某些國際規範具有普遍性,這一觀點與普遍管轄權概念以及強行法概念密切相關,整個國際社會都負有義務,某些國際法義務是所有國家都必須承擔而且不受條約調整的。

隨着1993年比利時頒布《萬國管轄權法》,這一概念受到極大重視。

2002年國際刑事法院的創立減少了制定普遍管轄法的預期需求,但國際刑事法院無權審理2002年以前犯下的罪行。

一國所維護的普遍管轄權還必須與國際法庭的管轄權區分開來,這些國際法庭包括設立於2002年的國際刑事法院、盧旺達國際刑事法庭(1994年)和前南斯拉夫國際刑事法庭(1993年)或紐倫堡審判(1945-1949年)等。

在這些情況下,刑事管轄是由一個國際組織來行使,而不是由某個國家行使的。

國際法庭的法律管轄權取決於設立法庭的國家賦予它的權利。

在紐倫堡審判的實例中,法庭的法律依據是,同盟國行使着依照《德國投降條款》移交給他們的德國主權。

[來源請求] 延伸閱讀[編輯] Archibugi,Daniele,Pease,Alice.CrimeandGlobalJustice.TheDynamicsofInternationalPunishment(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PolityPress,2018,ISBN 978-1-50951-262-1. Köchler,Hans,GlobalJusticeorGlobalRevenge?InternationalCriminalJusticeattheCrossroads(2003) Reydams,Luc.UniversalJurisdiction:InternationalandMunicipalLegalPerspectives.OxfordUniversityPress.2004.ISBN 0-19-927426-6.  LyalS.Sunga,TheEmergingSystemofInternationalCriminalLaw:DevelopmentsinCodificationandImplementation.Kluwer,1997,508pp. ISBN 90-411-0472-0 LyalS.Sunga,IndividualResponsibilityinInternationalLawforSeriousHumanRightsViolations.Nijhoff,1992,252pp. ISBN 0-7923-1453-0 JerusalemCenterforPublicAffairs(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DianeMorrisonandJustusReidWeinerCurbingtheManipulationofUniversalJurisdiction 參見[編輯] 長臂管轄權 外部連結[編輯] Macedo,Stephen(projectchairandeditor).ThePrincetonprinciplesonUniversalJurisdiction(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ThePrincetonProjectonUniversalJurisdiction,PrincetonUniversity,2001,ISBN 0-9711859-0-5 LegalRemediesforVictimsof"InternationalCrimes":FosteringanEUApproachToExtraterritorialJurisdictionTheRedressTrustandtheInternationalFederationofHumanRights,March2004 Kissinger,Henry,ThePitfallsofUniversalJurisdiction:RiskingJudicialTyranny(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ForeignAffairs,July/August2001. TheAU-EUExpertReportonthePrincipleofUniversalJurisdiction(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16April2009. 閱論編國際刑事法(英語:InternationalCriminalLaw)法律淵源 國際習慣法 強制規範(國際法) 海牙公約 日內瓦公約 紐倫堡憲章(英語:NurembergCharter) 紐倫堡原則 聯合國憲章 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 反酷刑公約 羅馬規約 違反國際法罪(英語:InternationalCriminalLaw) 反人類罪 破壞和平罪(英語:Crimeagainstpeace) 種族隔離罪(英語:Crimeofapartheid) 群體滅絕罪 海盜罪 奴隸貿易罪 戰爭罪 侵略罪 國際司法機構依建立時間順序 歐洲國際軍事法庭(紐倫堡審判)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東京審判) 前南斯拉夫問題國際刑事法庭 盧旺達問題國際刑事法庭 塞拉利昂特別法庭 國際刑事法院 柬埔寨法院特別法庭 東帝汶重罪特別法庭(英語:SpecialPanelsoftheDiliDistrictCourt) 黎巴嫩問題特別法庭(英語:SpecialTribunalforLebanon) 國際刑事法庭餘留機制 歷史(英語:History_of_public_international_law) 戰爭罪列表(英語:Listofwarcrimes) 被宣判戰爭罪犯列表(英語:Listofconvictedwarcriminals) 相關概念 指揮責任(英語:Commandresponsibility) 上級命令(英語:Superiororders) 共同犯罪集團(英語:Jointcriminalenterprise) 戰爭法 普遍管轄(萬國公罪) 非戰鬥者(英語:Non-combatant) 法律分類 法律主題 取自「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普遍管辖权&oldid=69266493」 分類:​國際刑法人權國際法法律術語隱藏分類:​自2014年10月缺少來源的條目有未列明來源語句的條目 導覽選單 個人工具 尚未登入討論貢獻建立帳號登入 命名空間 條目討論 繁體 不转换简体繁體大陆简体香港繁體澳門繁體大马简体新加坡简体臺灣正體 視圖 閱讀編輯檢視歷史 更多 搜尋 導覽 首頁分類索引特色內容新聞動態近期變更隨機條目資助維基百科 說明 說明維基社群方針與指引互助客棧知識問答字詞轉換IRC即時聊天聯絡我們關於維基百科 工具 連結至此的頁面相關變更上傳檔案特殊頁面靜態連結頁面資訊引用此頁面維基數據項目 列印/匯出 下載為PDF可列印版 其他語言 العربيةAzərbaycancaCatalàDanskDeutschEnglishEspañolفارسیFrançaisעבריתHrvatskiՀայերենBahasaIndonesiaItaliano한국어NorskbokmålPolskiPortuguêsРусскийSrpskohrvatski/српскохрватскиСрпски/srpskiУкраїнська 編輯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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