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協助機制回應說明 - 教育部
文章推薦指數: 80 %
(四) 確保代理教師具備教育專長:偏遠地區學校未具教師資格之現職代理教師,可參加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教育部全球資訊網 :::English網站導覽意見信箱常見問答電子報回首頁 字級: 小 中
延伸文章資訊
- 1促進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協助機制回應說明 - 教育部
(四) 確保代理教師具備教育專長:偏遠地區學校未具教師資格之現職代理教師,可參加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 ...
- 2認定偏遠學校應依偏遠或特殊地區學校校長暨教師資格標準- 僑 ...
主旨:重申各地方政府認定偏遠學校應依偏遠或特殊地區學校校長暨教師資格標準第2條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11月24日臺 ...
- 3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偏遠或特殊地區學校校長暨 ...
第 1 條本標準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以下簡稱本條例) 第二十條之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本標準所稱偏遠或特殊地區之學校,由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後,列表層 ...
- 4偏遠或特殊地區學校校長暨教師資格標準
法規名稱:, 偏遠或特殊地區學校校長暨教師資格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083年02月2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83年2月23日教育部令修正第4條;刪除第8條條文.
- 5偏遠地區學校分級及認定標準-全國法規資料庫
本標準依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四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本島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之極度偏遠、特殊偏遠及偏遠之各級別學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