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制與課程- 碩士班 - 東海大學法律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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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組(100 學年度入學)之學生,應補修學士班法學 專業科目51 學分以上及初級第二外國語1 年以 上;修業年限至少3 年。

東海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丙組(學士後法學)修習 ... 學制與課程 首頁 學制與課程 碩士班 博士班 碩士班 五年一貫 學士班 企業法律學程 課程地圖 開課明細查詢 實習課程 微學程 勤學專案 碩士班 碩士班:畢業學分數36學分(必修碩士論文6學分,選修30學分) 必修科目:碩士論文6學分  法律專業科目:30學分 第二外語:一年以上 法學專業外文:4學分 碩士班共分3組 甲組:公法 乙組:私法 丙組:學士後法學(非在職專班,係一般研究所招在職生) ※甲組及乙組必須修各該組專業領域12學分以上; 丙組(100學年度入學)之學生,應補修學士班法學 專業科目51學分以上及初級第二外國語1年以 上;修業年限至少3年。

東海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丙組(學士後法學)修習課程暨學分抵免辦法(100學年度入學者適用)  東海大學法律系研究生教學助理制度實施辦法 Turnitin論文比對系統結果 東海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研究計畫書表-指導教授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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