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各所設有碩乙班或非法律系畢業亦得報考之法研所之院校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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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名稱. 碩 士 班 名 稱. 應 考 資 格. 一 般 生. 在 職 生. 台灣大學. 科際整合法律研究所. 非法律系畢業得有學士學位. 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班 學士後法學組. 國內各所設有碩乙班或非法律系畢業亦得報考之法研所之院校及其班次名稱、應考資格等參考資料。

學校名稱 碩士班名稱 應考資格 一般生 在職生 台灣大學 科際整合法律研究所 非法律系畢業得有學士學位 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班 學士後法學組 非法律學系畢業後有二年以上工作年資(不含義務役年資) 同左,取得同意進修證明書在職人員 台北大學 法律專業研究所 非法律系畢業得有學士學位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法律專業碩士班 非法律學系畢業後,從事實際工作二年以上之經驗 海洋大學 海洋法律研究所碩士班乙組 非法律學系畢業得有學士學位 國防管理學院 法律研究所乙組 非法律科系畢業得有學士學位 中原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碩士班乙組 非法律學系或非財經法律學系畢業得有學士學位,二年以上工作年資(不含服役年資)  清華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 限大學主修理工醫農相關科系或領域,或完成科技相關課程二十學分以上 交通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 具理工醫農等相關背景者優先考量 東海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班丙組   非法律系畢業得有學士學位具有二年以上工作經驗現職人員 成功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碩士班乙組 非主修法律學畢業得有學士學位,服役期滿或無兵役義務,從事與原學位相關工作至少二年經驗  台灣大學 法律研究所 非法律學系畢業者須取得所長同意 輔仁大學 法律研究所 非法律學系畢業得有學士學位 文化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非法律學系畢業 同左,須具備五年以上工作經驗現職人員 銘傳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班 非法律學系畢業取得學士學位 同左,取得帶職進修同意書最近兩年考績均在乙等以上現職人員 中正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班財經法律學研究所碩士班 非法律學系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  逢甲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非法律學系及非財經法律學系畢業 (含應屆畢業生)獲有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力者(曾修習法律系或財經法律系為輔系者仍可報考)。

  各校之考試項目及科目 學校名稱 碩士班名稱 考試科目 台灣大學 科際整合法律研究所 筆試:英文、分析能力一、分析能力二 口試:50% 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班 學士後法學組 筆試60%:國文、英文、法學緒論(均加重計分100%) 口試:40% 台北大學 法律專業研究所 第一階段:80% 書面審查15%;筆試85%:法律常識測驗、國文、英文 第二階段:口試20%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法律專業碩士班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15%; 筆試70%:國文、英文、綜合常識測驗 第二階段:口試15% 海洋大學 海洋法律研究所碩士班乙組 筆試:國際海洋法、海商法、海事行政法   國防管理學院 法律研究所乙組 筆試:民法概要、憲法、刑法概要   中原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碩士班乙組 初試:筆試60%:國文(15%)、英文(15%); 書面審查30% 複試:口試40% 清華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甲組 書面審查 筆試:文獻評析、國文、英文 口試 交通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 書面審查30% 筆試20%:英文時事文獻評析 口試:50% 東海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班丙組 初試:筆試50%:法學緒論(30%)、國文、英文(各10%);書面審查30% 複試:口試20% 成功大學 科技法律所 筆試60%:國文、英文、法律緒論(加重100%) 書面審查20% 口試20% 逢甲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筆試60%:英文、法律分析能力─包括文字表述、問題掌理、邏輯推論(法學知識不要求) 書面審查40%   各校在資料審查項目上的比較 學校名稱 班次名稱 資料審核 台灣大學 科際整合法律研究所 大學在學成績單影本 自傳 研究計畫 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班學士後法學組 大學在學成績單影本 服務年資證明影本 推薦函 自傳 研究計畫 台北大學 法律專業研究所 履歷表 大學成績單(書面審查主要內容)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法律專業碩士班 大學成績單 推薦函 服務證明 中原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碩士班乙組 學歷證件影本 最高學歷之歷年成績單影本 工作證明 教師或主管推薦函二至三封 專業證照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個人簡歷及自述 東海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班丙組 大學歷年成績單 工作或服務證明 自傳及研究計畫 工作年資證明影本 成功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碩士班乙組 在校學業成績或高特考成績證明 推薦函 服務證明 逢甲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個人簡歷 大專以上成績單(需附學業成績名次證明) 專業證照或高普特考資格證明 其他有助於書面資料審查之資料(如學術活動、全民英檢成績證明、國科會獲獎紀錄或相關工作重要事蹟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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