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部長民意電子信箱-首頁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或內政部移民署 另開新視窗 民意信箱投遞郵件,以利加速處理。
《處理原則說明》. 一、歡迎使用「外交部部長民意電子信箱」,這是我們與您溝通的管道之一,您可以向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外交部部長信箱
:::
全球資訊網
網站導覽
中文版
English
字級:
小
中
大
:::
親愛的網友 您好:
有關中國大陸事務(包含香港、澳門地區),例如兩岸政策、法規、經濟交流、文教交流、社會交流、人民事務協調及跨部會協調之事務,係屬陸委會主管業務;關於入出國境通關、新住民及外籍配偶(除依親面談外)、外籍人士申請居留證(除來臺簽證外)等事務,為內政部移民署主管業務。
為免因轉分主管機關以致影響處理效率,倘若您就以上業務有須要申訴、建議或陳情之事項,請您改至陸委會或內政部移民署民意信箱投遞郵件,以利加速處理。
《處理原則說明》
一、歡迎使用「外交部部長民意電子信箱」,這是我們與您溝通的管道之一,您可以向我們反映您的建議及問題,請留下您的姓名、電話及電郵信箱,我們將儘快處理。
二、我們很重視您的來信,但是信件內容如果有(包含但不限於)下列情形時,本部可以存查或不回覆,感謝您的合作:
未具真實姓名者。
無具體陳述之內容。
張貼或轉貼他人文章(或網址)、轉載未經查證之報導。
同一事由,經予適當處理、明確答覆後,而仍一再陳情者。
同一事由,分別向總統府、行政院等不同機關陳情者。
出現情緒性、挑釁、無事實根據之評論、人身攻擊、詆譭謾罵、洩露個資或涉有影射意涵之文字。
來信內容非本部業管者。
三、當您「送出」信件後,我們將寄送「確認信」到您所填寫的電郵信箱,請務必點選確認信中的「確認連結」,完成認證作業,我們的系統才會開始受理並寄送「受理通知(內含案件編號及案件金鑰)」給您。
所有尚未確認的信件,系統將只保留30日曆天。
如果您沒收到確認信,請使用「補寄確認信」功能。
四、辦理期限原則上為七個工作天(不含例假日),如果信件內容的問題較為複雜、需進行彙整、查證或連繫時,我們會先以電郵通知您,並於後續再次回覆最後的辦理情形,敬請您耐心等候。
就同一事件,如無新事證,而重覆來信者,本信箱將為您併案處理,不再另行寄發併案通知。
本部回覆信件為外交部部長民意電子信箱系統自動寄發,請勿直接回覆或寄送至該電郵信箱。
五、當我們收到您的來信時,代表您已瞭解並同意本部部長信箱處理原則、處理流程、隱私權保護及網站安全政策。
《處理流程說明》
民眾填寫信件→系統寄送確認信→民眾完成確認信認證→系統寄送受理通知(內有案件編號及查詢金鑰)→系統分文
→處理、回覆及結案
同意
:::
操作說明
常見問答
進度查詢
補寄確認信
著作權聲明
隱私權保護及資訊安全政策
中華民國外交部版權所有Copyright©2014AllRightsReserved.
機關地址:100202 臺北市凱達格蘭大道二號
總機電話(為民服務專線):(886)-2-2348-2999(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
本站建議最佳瀏覽器版本為InternetExplorer8、FireFox8.0、Opera7、Safari5.1.1(含)以上,解析度1024X768畫素(含)以上
延伸文章資訊
- 1外交部部長民意電子信箱-首頁
或內政部移民署 另開新視窗 民意信箱投遞郵件,以利加速處理。 《處理原則說明》. 一、歡迎使用「外交部部長民意電子信箱」,這是我們與您溝通的管道之一,您可以向 ...
- 2民意信箱 - 新聞
- 3署長信箱(mail box)--內政部警政署全球資訊網
如您未收到「確認信」,請至您的「垃圾郵件匣」查看。凡未經您確認的信件,本信箱將不予受理。 2、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 ...
- 4署長信箱- 內政部消防署全球資訊網
規定,請您改以書面郵寄至本署(地址:231007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8樓,內政部消防署收),並請加註「保密」字樣,本署再視權責歸屬,行文各主管單位處理。
- 5便民服務- 服務信箱- 電子信箱處理流程 -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電子民意信箱處理作業規定. 一、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增進民眾對本中心業務瞭解及溝通,設主任信箱、測繪信箱,並為提升處理電子郵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