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之方法及生效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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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公示送達,是指無法把文書送交給文書收受人時,依一定的公示方式,經過一定的期間,在法律上即視為與實際上交付文書收受人同樣的效力。

通常會採用公示送達的原因,最 ... 關閉廣告 《《專業“重劃土地+道路用地+容積移轉+持分土地+地籍清理”專業諮詢e資訊平台》》 跳到主文 版主從事土地許久,深知這業界土地生態,如何先幫助人後才會得到一個信賴感,唯有信賴後才可以利人利己這是最重要的事情,這裡提供最新消息和相關資源連結,買賣諮詢業務,也提供對土地有興趣的同好大家互相切磋交流,如果有任何土地問題,請聯絡電話,版主會馬上和您聯絡。

《電話:0966-283-519林先生》請下載手機app土地開發好好玩 部落格全站分類:財經政論 相簿 部落格 留言 名片 Feb04Thu201001:00 +e資訊平台-公示送達》何謂公示送達,聲請公示送達,職權公示送達,公示送達之方法及生效時期,公示送達證書 何謂公示送達,聲請公示送達,職權公示送達,公示送達之方法及生效時期,公示送達證書所謂的公示送達,是指無法把文書送交給文書收受人時,依一定的公示方式,經過一定的期間,在法律上即視為與實際上交付文書收受人同樣的效力。

通常會採用公示送達的原因,最主要是因為送達的處所不明,在查明戶籍所在地仍然無法送達之後,具狀向法院聲請公示送達。

公示送達應由「法院書記官保管送達的文書」,在法院的公告欄張貼公告,並可以刊登公報或新聞紙,通知應受送達人隨時向書記官領取。

對在國內的人為公示送達,自張貼公告之日起算,如果以登報的方式進行時,自最後登報之日起算,經過二十日發生效力。

依據民事訴訟法規定:聲請公示送達(民事訴訟法第149條)一、對於當事人之送達,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受訴法院得依聲請,准為公示送達:1.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者。

2.於有治外法權人之住居所或事務所為送達而無效者。

3.於外國為送達,不能依第一百四十五條之規定辦理,或預知雖依該條規定辦理而無效者。

二、駁回前項聲請之裁定,得為抗告。

三、第一項所列各款情形,如無人為公示送達之聲請者,受訴法院為避免訴訟遲延認有必要時,得依職權命為公示送達。

四、原告或曾受送達之被告變更其送達之處所,而不向受訴法院陳明,致有第一項第一款之情形者,受訴法院得依職權,命為公示送達。

職權公示送達(民事訴訟法第150條)依前條規定為公示送達後,對於同一當事人仍應為公示送達者,依職權為之。

公示送達之方法(民事訴訟法第151條)一、公示送達,應由法院書記官保管應送達之文書,而於法院之公告處黏貼公告,曉示應受送達人應隨時向其領取。

但應送達者如係通知書,應將該通知書黏貼於公告處。

二、除前項規定外,法院應命將文書之繕本、影本或節本,登載於公報或新聞紙,或用其他方法通知或公告之。

公示送達之生效時期(民事訴訟法第152條)一、公示送達,自將公告或通知書黏貼公告處之日起,其登載公報或新聞紙者,自最後登載之日起,經二十日發生效力;就應於外國為送達而為公示送達者,經六十日發生效力。

但第一百五十條之公示送達,自黏貼公告處之翌日起,發生效力。

公示送達證書(民事訴訟法第153條)為公示送達者,法院書記官應作記載該事由及年、月、日、時之證書附卷。

市政府,公示送達公告主  旨:本市OO年度O區OO段及O區OO段地籍圖重測區,台端等之地籍圖重測土地標示變更結果通知書因住址不詳,或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以致無法送達,特此公示送達。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七十八條、八十條、八十一條等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一、請台端於公告期間內(自本公示送達文張貼牌示處之日起二十日內)前往土地管轄之地政事務所(O區OO段至OO地政事務所,電話:00-00000000,住址:OO市OO路0段00號;O區OO段至OO地政事務所,電話:00-00000000,住址:OO市OO路0段00號)閱覽重測結果及相關圖冊,事關台端權益,請惠予配合。

二、附公示送達土地權利人清冊於後。

法院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清償債務事件發文日期:00年0月00日發文字號:O院OO字第000號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OOOO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OOO之起訴狀繕本及調解期日通知書。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一.本案是00年度OO字第000號聲請人OOOO股份有限公司與相對人OOOO有限公司間清償債務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及調解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法定代理人得於庭期前隨時前來本庭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00年00月00日上午00時00分在本庭(設址:OO縣OO市OO路0段000號)第O法庭進行調解程序。

四.相對人法定代理人應按時到場,如無正當理由不到場,本院得依職權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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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公示送達公告注意事項:一、有關刊事宜,由聲請人自行選報刊。

二、裁定請先校對,校對無誤後應連同附表所示時間內,登載新聞紙(全版保存,請勿剪開),俟申報權利之期間屆滿翌日起算ㄧ定時間內(依法院裁示),另行持公示催告影本及保存之新聞紙全版具狀聲請除權判決。

三、聲請人如未於所示時間內登載新聞紙者,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

四、事後遞狀應註明案號及股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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