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相對論-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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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相對論(英:cultural relativism)是由德裔裔美國人人類學家法蘭茲·鮑亞士所提出的一種觀點與態度。

其內容主張某一個文化的行為,不應該藉由其他的文化觀點來 ... 文化相對論 語言 監視 編輯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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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相對論(英:culturalrelativism)是由德裔裔美國人人類學家法蘭茲·鮑亞士所提出的一種觀點與態度。

其內容主張某一個文化的行為,不應該藉由其他的文化觀點來判斷;只有從該文化本身的標準及價值出發,才能夠了解該文化。

目次 1概要 2質疑 3參見 4延伸閱讀 概要編輯 19世紀西方的哲學價值觀,深受理性思潮與「文明」或「進化」概念的影響,在人類學領域也站在我族中心主義(ethnocentrism)的角度,形成一股達爾文主義的觀點,認為文化會歷經定向演化的過程,而從野蠻、蒙昧的階段發展至文明社會,也因而有了原始與高度文明的區分。

文化相對論則是對我族中心主義的反動,認為文化並無優劣好壞。

鮑亞士將文化相對論用於人類學田野調查工作的方法論工具,以強調使用客觀角度精確紀錄文化現象,以及在分析資料時具有啟發性的論調,影響其學生例如露絲·潘乃德(RuthBenedict)、瑪格麗特·米德(MargaretMead)等人的研究方式,並奠定人類學研究方法論的基本原則。

而文化相對論主張平等尊重多樣性文化的存在,普遍受到肯定,並常由其他理論所援引,例如文化權的保存意識、道德相對論等。

質疑編輯 在人類學以外的部分,文化相對論的主張也受到了挑戰,尤其是在人權方面。

由於在強調普世價值的當代,人權提倡了一種正義與道德的領域,這是超越而且優於特定國家、文化與宗教,並且是不可剝奪以及具有國際性質的。

在一些特定的文化現象當中,諸如割禮、父權主義、恐怖主義、奴隸制度、極端集體主義等方面,是與人權觀念有所衝突的,也連帶使得文化相對論的觀點,因此受到了挑戰與批判。

參見編輯 普世價值 普世文化通則延伸閱讀編輯 崔之元:〈在第三世界超越西方中心論與文化相對論〉(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1997年) 西風獨自涼:走火入魔的文化相對主義(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來源:共識網,2015-01-14) 取自「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文化相對論&oldid=72927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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