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分館讀者討論室使用規範 - 國立清華大學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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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完畢,各項設施應恢復原狀,如有損毀、遺失,須照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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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討論室之借用: 借用對象限本校教職員工及其眷屬與在學學生。

借用需於人社分館櫃台辦理,閉館前一小時不再受理當日借用。

借用人應憑本人校園卡或其他本校有效證件至人社分館服務櫃台辦理借用手續。

借用人可於使用前七天起,至人社分館服務櫃台或以電話辦理預約手續。

每人每時段以預借一場地為限。

三、討論室之使用請確實遵循以下規範: 請依預約時間到館使用,逾登記使用時間十五分鐘仍未辦理借用手續,或使用人數未達該場地規定之最少使用人數者,取消該次使用權。

限三人〈含〉以上使用,三位申請人到齊,始可登記借出,中途離開15分鐘以上,不滿三人時將取消該次使用權。

每次使用以2小時為限,用畢請至櫃台辦理歸還手續,並繳回鑰匙,逾時每小時須繳付10元超時使用費,不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

超時使用費未繳清前,本館將暫停借用人各項圖書館借書、預約等相關權益。

嚴禁作為個人家教、補習之用,一經查獲,立即取消該次使用權。

嚴禁大聲喧嘩、睡覺,攜入報紙閱覽,一經查獲,立即取消該次使用權。

使用完畢,各項設施應恢復原狀,如有損毀、遺失,須照價賠償。

NTHULIBRARYHumanitiesandSocialScienceBranch 國立清華大學圖書館人社分館‧版權所有  電話:03-5742814 30013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意見箱|Update: 201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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