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乙組」的怪胎 未來法治建設的搖籃 - 務實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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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乙組」的奇怪命名這個新的法律教育體制稱為「碩乙組」,是一個十分別緻而奇突的名稱。

其實這只是東吳大學創辦當時,在法律學研究所新設的一個組,將原來招收法律 ... 【「碩乙組」的怪胎─未來法治建設的搖籃─】   民國八十學年度,一個新的法律教育體制在自由中國誕生,迄至今天 ,也許只有極少數人知道他的存在、能瞭解他的意義,但若干年後,他的 影響力將日益突顯。

如果法治關係乎國家的盛衰與興亡,足以維護社會的 安寧,這個新的法律教育體制也將可以提供相當的貢獻。

△「碩乙組」的奇怪命名  這個新的法律教育體制稱為「碩乙組」,是一個十分別緻而奇突的名稱。

其實這只是東吳大學創辦當時,在法律學研究所新設的一個組,將原來招收法律系畢業生修習碩士學位的研究課程稱為甲組,而將這專收大專非法律科系畢業生入學修讀基本法律課程者,稱之為「碩乙組」。

許多人都懷疑「碩乙組」的可行性,為什麼要以大專畢業生來修習原由高中畢業生修讀的法律課程?而且招生時還要求考生有兩年的服務經驗,再要求由大學教授二人及工作單位主管一人來推荐?會不會無人前來報考?但從第一屆開始,就證明了這些都是過慮。

第一屆就有好幾位執業醫生來報名,這些執業醫生在受畢七年醫學教學,再加兩年服務經驗後,都決心前來報考,意願之強可知。

其餘來自台大、清華、交大、政大、師大等出身於文、法、理、工、醫、農的學士或碩士都紛至沓來,爭取二十個入學名額。

最突出的是一位加州大學的法學博士,他來報名時幾乎被拒諸門外,只因其法學博士頭銜並不受歡迎,但後來卻因他原是加州大學經濟系畢業,而且在法學院修習的又是美國法律,才許他報名。

結果他也擊敗了四百多個競爭者,而在二十名正取生中,爭得一席之地。

這位同學現在已如期修畢三年課程,正在台北的某法律事務所裡充分發揮其兼通中美法律的專長,享受左右逢源的樂趣。

  自從第一屆,以迄第四屆招生,報考的同學始終踴躍,入學者具有碩士學位的也與年俱增,即使僅是以大學畢業資格入學者,也是淘汰了許多「碩士」才獲錄取入學的。

大家都深切體會「得來不易」,入學以後對於功課的認真與努力,都是在一般大學中所未見的。

而且將許多醫師、教師、技師、建築師、會計師、管理師聚集在一間專用教室裡,上課在斯,下課也在斯。

上課時專心聽講,也會從各行各業的立場,提出許多師長「防不勝防」的問題,造成許多新的體會與發現,師生同時獲益;下課時同學仍在教室裡交換心得,也增加了許多聞所未聞的知識,這些同學沒有一個是受了升學或父母師長的壓力而習法,他們都是在工作若干年後才發現法律知識的重要,或對法律知識發生濃厚興趣,才放下原有職業,選擇了法學以充實自己的學養,而重返教室的。

向學之心至誠,求知之心更切,老師所授的,可以一字不漏,老師講授未及的,也會在其他課本中或到圖書館去探求。

課堂筆記可以影印傳播,老師授課的錄音帶更可以供諸同好,相互間也似乎不再有私心,真正做到了共同切磋。

他們瞭解將來在每一個同學的工作中,還必須借助其他同學完全不同的專業知識,來作正確的判斷。

相互合作才是將來成功的基礎!△超博士參加碩士班的入學考試  今年是第五屆的招生,報考者中間出現了多名貨真價實的博士(Ph.D),最後只錄取其中三名,都是台大校友赴國外深造的精英,分別在日本與美國的「名校」完成博士學位的。

我們一方面要為其他被淘汰的博士叫屈,讀完博士,再降尊紆貴報考碩士班而不可得,真是無窮遺憾。

另方面也要為上榜入學的新同學慶賀,他們能在如此激烈競爭中脫穎而出,可見他們的實力足以確保將來的成就。

就以這第五屆的新生而論,出身台大的占到百分之四十以上,其餘清華、交大、政大、師大各占一至三名,個個是系出名門,都已有相當豐富的閱歷,並由教授及主管認為優秀正直而加以推荐,又都經口試甄別,也都在筆試中出人頭地。

如何確保其表現為出類拔萃的一群,反倒成為老師們沉重的壓力與負擔。

  有人以為「碩乙組」不無浪費了人力資源,為什麼要犧牲他們原有四年大學學歷與兩年以上的從業經驗來修習法律?其實不然,因為他們原有的學經歷將被整合在法律知識內,熔合成具有更多爆發力的智能,發揮出更大的效用。

他們因為具有原有的專業學識,又經過三年與不同領域的同學共相切磋,具有超過一般人的常識,也會有比較開闊的心胸,跨入社會將有更強的適應能力,也有更多的領導潛能。

美國的總統和國務卿,多數是法律學院畢業生,克林頓就職後首批發表的二十六名閣員,有二十名出身法律學院,其實他們沒有一個是「純法律」學生,每一個人都是另有專長,都是與每一班數十百人各種領域的同學切磋三年,而培養出來的「通才」,始能勝任國家事務的重責大任。

「碩乙組」的理想在此,目標也在此,碩乙組的規模如能擴大,培養的人愈多,將來就可望獲得更多的優秀法律人才,在眼光、氣質、學問、修養各方面都有較好的表現;在社會各階層,各行各業,也在每一個角落,去推動法治,讓國家的法治有較多實現的把握,不致於永遠停留在「口號」與「目標」之間,讓人民失望!△「碩乙組」怪胎的誕生與目標由於我們處在一個安於現狀的環境,碩乙組這個具有突破性的制度,是歷盡艱苦而誕生的。

非常感謝當時教育部高教司劉維琪司長能夠支持這個破天荒的新學制,毛高文部長在瞭解全案以後的一句:「為什麼不早辦?」,更促使這個計劃的迅速成熟!但依當時我們的制度,研究所是一律免收學費的,碩乙組屬於研究所階層,任何興辦計劃都會導致學校的重大經費負擔,當時幸虧是趙廷箴這位有眼光的企業家所辦的文教基金會一力承擔所有教學的支出,配合東吳大學願意提供一切行政上的設施,終於使「碩乙組」的怪胎有瓜熟蒂落的機會。

又基於行政院郝柏村院長的法治理念,我們在初創三年間還獲得了行政院每班十五名高額獎學金的鼓勵!有一個事實可以証明碩乙組創辦的艱辛,因為政治大學、中興大學和輔仁大學也都瞭解「碩乙組」法律教育制度的可行性,積極籌備各有二至四年的歷史,迄今卻未能實現,讓東吳一枝獨秀,有時還要揹負「特權」的十字架!值得安慰的,我們的確是以救國救民為目標,才揹上這個十字架,我們真希望國家的法治前途,日益光明,民生樂利,才不致永遠只是一個理想。

「碩乙組」猶如美國的法律學院,原來是以訓練實用法律人才為目標,使同學們「入世」而去行政界、司法界,企業界及各行各業去為法治與社會正義而努力!但是也不排除同學們為個人志趣而走向學術領域深入進修,而將來繼受播種教學的工作。

第一屆的同學已經出現這種兩極化的發展,一位於畢業後,即考取教育部的公費留學而去倫敦大學修讀經濟法博士;有一位已參與經建會的工作小組,協助辦理有關境外營運中心的法規設計與起草工作;而另一位則憑其原有之會計專長,加上法律修養而投入一家美國銀行擔任副總裁!其餘同學散佈於行政院、內政部、教育部、經濟部、交通部及經建會等部會工作。

雖然也仍有許多同學為了要跨越法官考試與律師考試的門檻,而暫未就業,但投入於法治工作,也只是時間問題。

我相信所有碩乙組同學有一個共通特色,他們是「務實」的,所謂「務實」不是只求「實」利,而是要腳踏實地,為國家法治貢獻一番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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