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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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契約得載明之事項) 機關得視採購之特性及實際需要,就下列事項擇定後載明於契約: (一) 機關及廠商之名稱、地址及電話。
(二) 機關及廠商聯絡人之姓名及職稱。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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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PowerPoint 簡報
工程會參考國際及國內採購慣例,訂定採購契約. 要項及採購契約範本。 – 民法第1條: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依習慣;無習. 慣者,依法理 ...
- 2採購契約 - 臺中市政府採購專區
採購契約要項. 10. • 各類採購契約以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為原則,其要項及內容由. 主管機關參考國際及國內慣例定之。 訂定依據(63-1). • 內部法規. 法律性質.
- 3法規名稱: 採購契約要項
(契約得載明之事項) 二、機關得視採購之特性及實際需要,就下列事項擇定後載明於契約: (一)機關及廠商之名稱、地址及電話。 (二)機關及廠商聯絡人之姓名及職稱。 ( ...
- 4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二、 (契約得載明之事項) 機關得視採購之特性及實際需要,就下列事項擇定後載明於契約: (一) 機關及廠商之名稱、地址及電話。 (二) 機關及廠商聯絡人之姓名及職稱。 (三) ...
- 5全國法規資料庫Logo 以下是http://lawweb.pcc.gov.tw ...
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以下簡稱工程會)訂定之採購契約要項、工 程採購契約範本、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其與勞基法修正有關 之內容及處理原則,說明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