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第六章註解 - 〔返回講道資料總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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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前六1】「你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怎敢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不在聖徒面前 ... 因此有些解經家認為這句話是保羅引用哥林多人說的話,反映出他們輕視犯罪的態度。

〔返回首頁|返回本書目錄〕   哥林多前書第六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教會中對人和對己的原則】    一、教會中不可彼此告狀(1~8節):          1.不可在不信的外邦人面前互訟(1~6節)          2.弟兄互訟根本是錯(7~8節)    二、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9~11節)    三、要在身子上榮耀神(12~20節):          1.信徒的身子是為著主(12~14節)          2.信徒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15~17節)          3.信徒的身子是聖靈的殿(18~20節)   貳、逐節詳解   【林前六1】「你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怎敢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不在聖徒面前求審呢?」    〔文意註解〕「你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你們中間』指哥林多教會裏面的信徒之間;『彼此相爭』原文是彼此對抗,從下文可知是互相訴訟。

         「怎敢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怎敢』這詞暗示哥林多信徒所作的,是一件非常大膽的事,因為它違背了基督徒生活的原則;『不義的人』指不信主的外邦人(參帖後二12);『求審』指告到俗世的法庭。

         「不在聖徒面前求審呢?」『聖徒面前求審』意即按照《馬太福音》第十八章主耶穌所宣示的原則與程序處理(參太十八15~20),也就是在教會內部申述案情。

   〔話中之光〕(一)世界上一個團體裏面爭吵多,就表示那個團體裏面必有許多罪惡。

同樣,一個教會裏面若是相爭多,必是因為他們不義多。

爭吵與不義,永遠互為因果。

         (二)許多基督徒患了屬靈的近視,只看見當前的名利,卻沒看見將來還要面對神的審判;只看見個人的得失,卻沒有看見主和教會的得失;只看見物質的得失,卻沒看見屬靈的得失。

  【林前六2】「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嗎?若世界為你們所審,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嗎?」    〔文意註解〕「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嗎?」『審判』的原文是未來時式,表示這是指將來才會發生的事。

聖徒在世時,若是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便要在來世管理許多的事(參太廿五21,23);『審判世界』便是管理許多的事之一。

         「若世界為你們所審,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嗎?」這裏將『世界』和『最小的事』作為對比,意指信徒既有資格審判這麼大的世界,當然更有資格來審判信徒個人之間這樣的小事。

   〔話中之光〕(一)『豈不知』表示他們有知的能力,卻沒有行的力量。

明知故犯,知行不合一,和心有餘而力不足,都是基督徒很容易犯的毛病(參太廿六41)。

         (二)今天我們信徒審判罪惡,定罪為罪,不替罪惡掩飾,乃是將來審判世界的一種操練與準備。

         (三)信徒所爭執的事無論多大,在那有屬靈眼光的人看來,乃是『最小的事』。

屬肉體的人,往往將芝蔴般的小事看成天大的事;但屬靈的人,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林前六3】「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何況今生的事呢?」    〔文意註解〕「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聖經明說,天使若犯了罪,將來要接受審判(參彼後二4;猶6)。

很希奇的是,在神的計劃中,祂並不親自審判犯罪的天使,而將審判天使的權柄賞給信徒,這對我們來說,是高抬了我們;而對犯罪的天使乃是一種的羞辱。

         「何況今生的事呢?」『今生的事』指審判信徒的事;這裏將它與『審判天使』作對比,因為那是將來的事。

  【林前六4】「既是這樣,你們若有今生的事當審判,是派教會所輕看的人審判嗎?」    〔文意註解〕「既是這樣」:指信徒既然有資格審判今生的事。

         「你們若有今生的事當審判」:『今生的事』也指不能帶到永遠裏去的事,指那些屬世的、屬物質的事,諸如:財物的糾紛、名利的爭執、作法的爭論等等。

         「是派教會所輕看的人審判嗎?」『教會所輕看的人』有兩種不同的解法:                (1)按上下文來看,應當是指不信主的外邦人(參1,6節),他們與有資格審判今生的事的信徒成對比,又因世人只知世上的智慧,故被講求真智慧的信徒所輕看(參林前二6~8)。

               (2)指信徒中才智不足、無知名度的人,所以保羅才會在下面建議他們選出有智慧的人來審斷(參5節);但這種解釋顯得有點唐突,因為保羅這段話的意思是前後一貫的,都在定罪他們不請信徒而請外邦人來審斷,況且保羅也不會如此稱呼信徒為『被輕視的人』。

  【林前六5】「我說這話是要叫你們羞恥。

難道你們中間沒有一個智慧人,能審斷弟兄們的事嗎?」    〔文意註解〕「我說這話是要叫你們羞恥」:意即點明了他們的不是,使他們知錯而感羞愧。

         「難道你們中間沒有一個智慧人,能審斷弟兄們的事嗎?」這是一句含有諷刺性的話;因為他們素來自高自大,自以為有智慧(參林前三18)。

   〔話中之光〕(一)教會不但負有牧養與教導的責任,並且需要治理與審斷。

         (二)主耶穌所求祂僕人的,除了有忠心(參林前四2)之外,還要有見識(參太廿四45);主的僕人今天須要在神的家中好好地操練管理家裏的人,也就是在弟兄們中間作好審斷的事,將來才能管理更大、更多的事(參太廿四45~47)。

  【林前六6】「你們竟是弟兄與弟兄告狀,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

」    〔文意註解〕「你們竟是弟兄與弟兄告狀」:『竟是』表示在正常的狀況之下,信徒不應該彼此告狀。

         「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意指基督徒在不信的人面前獻醜,這對愛護基督與教會之見證的人,乃是難以忍受的恥辱。

               『而且』表示他們所犯的是雙重的錯誤:第一,弟兄之間彼此告狀,乃是一件極大的錯誤(參7節),因為它顯示告狀之人靈性與心態出了問題;第二,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表示把基督徒的水準拉低到外邦人的程度,將來怎麼有資格去審判他們呢(參2節)?更不用說要審判天使了(參3節)。

   〔問題改正〕保羅在這裏並不是說基督徒絕對不可尋求國家法律的保護,或遭遇到世人的任何惡性無理對待時,都不能告上世俗的法庭;因為保羅自己也曾上告於該撒,目的是為了保護自己的性命,免受猶太極端份子的暗殺(參徒廿五1~3;9~11)。

         保羅在這裏所定罪的,乃是雙方信徒原本相熟相知,僅為細故彼此反目成仇,非得藉助於世俗的法庭,爭個水落石出,向對方討回公道不可。

  【林前六7】「你們彼此告狀,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

為甚麼不情願受欺呢?為甚麼不情願吃虧呢?」    〔原文字義〕「大錯」絕對的錯誤,全然的錯誤,極度的錯誤。

   〔文意註解〕「你們彼此告狀」:指信徒與信徒對簿公堂。

         「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指無論有理沒理,只要是訴諸法庭,便已犯下極大的錯誤。

         「為甚麼不情願受欺呢?」『情願』指經過思考評價之後所作出的決定;『受欺』指被人用不公正的手段錯待,受冤枉。

         「為甚麼不情願吃虧呢?」『吃虧』指被人用欺騙的手段剝削,受虧損。

   〔話中之光〕(一)按『真理』說,弟兄彼此相爭,不可告於不義的外邦人,乃應告於教會所重看的聖徒面前(參1~6節)。

然而按著『基督的靈』說,弟兄之間根本不應相爭,不應告狀;乃該『情願受欺』、『情願吃虧』。

這正是基督的彰顯。

         (二)弟兄彼此為著地上的財利告狀,這正違犯了主最後的命令――『彼此相愛』(約十三34)。

所以若爭論誰是誰非,都不蒙主喜悅;只有情願受欺並肯吃虧,才合主的心意。

         (三)一個真正愛主的人,他的心裏只在意基督,以及弟兄姊妹有沒有享受基督;他根本不在意是非對錯,誰對誰錯。

         (四)弟兄爭訟的事一旦發生,不論有理無理,誰是誰非,告人的必定沒有注意基督、享受基督,也沒有經歷基督的十字架。

         (五)能忍受虧損的人,必定是因為他們著眼於那真實的、屬靈的和永遠的好處,而不計較那虛空的、物質的和暫時的損失。

         (六)跟弟兄和睦相處是要付代價的,這代價就是肯受欺,肯吃虧。

         (七)基督徒所以情願受欺,情願吃虧,乃是因為他們有與一般世人不同的『價值觀』。

基督徒的價值觀乃是:主的得失重於自己的得失,屬靈的得失重於屬世的得失,永世裏的得失重於今生的得失。

         (八)我們信徒沒有甚麼不是領受的(參林前四7),我們本來一無所有,現在所有的,都是佔了主的『便宜』,都是出於主的恩賜;就算我們讓別人佔一些便宜,算起來還是沒有吃虧,所以應當情願受欺吃虧。

  【林前六8】「你們倒是欺壓人、虧負人,況且所欺壓所虧負的,就是弟兄。

」    〔原文字義〕「欺壓」對人不義,做壞事;「虧負」欺詐,剝削。

   〔文意註解〕「你們倒是欺壓人、虧負人」:『欺壓人』就是用不正當的手段去錯待別人,強迫別人讓步;『虧負人』就是用欺詐的手段去剝削別人,佔取別人的便宜。

         「況且所欺壓所虧負的,就是弟兄」:『況且』表示信徒更不應該去欺壓、虧負同蒙天恩的弟兄。

  【林前六9】「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    〔背景註解〕當時哥林多乃四海通商的一個大城市,其中有一個廟堂,養有神女千人,名為應徵蹈舞頌神,其實乃操淫業的。

由此可見哥林多的風氣很敗壞,淫亂與拜偶像彼此結合,互相利用。

   〔文意註解〕「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承受』意指繼承產業,原文為未來時式,故此處是指當主再來時,神的國將完全實現在地上,信徒能完全享受作為神子民的一切權利。

               『不義』和『神的國』此二者是水火不相容的事;將來在新天新地裏,只有義居在其中(參彼後三13)。

         「不要自欺」:意指必須面對問題,採取正確的行動。

         「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淫亂的』指不正當的性關係;『拜偶像的』常和淫亂相題並論(參啟二20;廿一8;廿二15);『姦淫的』指婚姻之外的性關係;『作孌童的』就是男妓,又稱人妖;『親男色的』就是男同性戀者。

   〔話中之光〕(一)無論是甚麼樣的罪,不管罪的性質如何,都不能承受神的國。

         (二)『作孌童的、親男色的』都是同性戀的罪(參羅一26~27),這樣的罪和其他的罪一樣,不能承受神的國,活不出神的國來,神無法在這樣的人身上作王掌權。

  【林前六10】「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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