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仲介|外勞申請:外籍看護、幫傭、監護工與廠...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外籍監護工 · 1. 申請人與被照顧人為直系血親、三等親以內之旁系血親、一親等內之姻親、或祖父母與孫女婿之二等姻親。

· 2. 被照顧人經醫療機構以團隊方式所作專業評估。

回首頁 外勞履歷 全部39張 印尼0張 菲律賓39張 泰國0張 越南0張 進階搜尋 申請資訊 外籍監護工 外籍幫傭 廠勞/營造工 養護機構看護工 外勞申請流程 巴氏量表檢測 最新消息 顯示全部 3k廠勞 看護幫傭 外勞與看護申請規定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