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有效日期正確標示,免生誤解- 衛生福利部
文章推薦指數: 80 %
:::
首頁
最新消息
焦點新聞
100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食品有效日期正確標示,免生誤解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建檔日期:100-04-01
更新時間:100-04-01
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包裝食品應於外包裝標示「有效日期」,標示方式可以民國100年或2011年標示,但不應以消費者不熟知之外文符號標示呈現,如「01.MAR.2011」。
又如以「04.01.2011」之標示方式時,業者應於外包裝同時顯著加註「日/月/年」之字樣,以達協助消費者辨認之
延伸文章資訊
- 1食物怎樣才算過期?解析有效日期和賞味期限的微義| 聰明飲食 ...
- 2食品有效日期正確標示,免生誤解- 衛生福利部
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包裝食品應於外包裝標示「有效日期」,標示方式可以民國100年或2011年標示,但不應以消費者不熟知之外文符號 ...
- 3食品過期該丟棄或繼續吃?專家這麼說 - 啟新健康世界-專業健康 ...
- 4如何標示有效日期? | 振泰檢驗JTS
過去食品標示多以製造日期配合保存期限或是保存日期呈現,各自的定義如下:. 保存期限: 在特定儲存條件下 ...
- 5法規與公告查詢專區 - 食品標示諮詢服務平台
但保存期限在三個月以上者,其有效日期得僅標明年月,並以當月之末日為終止日。 第十四條 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品名,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