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作品的七種名字 - 烙哲學交誼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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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的例子中,我們可以觀察到一件事:標題(title)似乎是觀眾2在賞析藝術作品時需要考慮的要素之一。

美國哲學家傑若‧列文森(Jerrold Levinson) ... 藝術作品的七種名字 烙哲學專欄 已上稿 Ellery (林斯諺) 2015年04月12日01:19 #1 分類:哲學 你在美術館看到了一幅畫,畫中有著有一對男女,穿著十九世紀初的歐洲服裝。

你再多看幾眼,發覺他們似曾相識,最後認出似乎是拿破崙跟約瑟芬。

於是你得出結論,這幅畫描繪的應該就是這位軍事天才跟他的第一任妻子吧!但當你眼神一轉,瞄到畫作一旁的標題:「參加化裝舞會之前的鄰居夫婦」,你立刻發現原先的解讀有誤,這幅畫呈現的是畫家的鄰居,兩個人在打扮後極為神似拿破崙與約瑟芬。

畫中人不但不是拿破崙與約瑟芬,場景也不是在十九世紀*1。

標題與審美 在上述的例子中,我們可以觀察到一件事:標題(title)似乎是觀眾2在賞析藝術作品時需要考慮的要素之一。

美國哲學家傑若‧列文森(JerroldLevinson)將這種要素稱之為「審美相關要素」(aestheticallyrelevantfactor)或是「賞析相關要素」(appreciativelyrelevantfactor)3。

以上例而言,若觀眾在賞析作品時沒有將標題考慮進去,就會誤解作品的內容,對審美活動來說至關重大,因此標題就會是審美相關。

但畫作背面的顏色,或是藝術家畫這幅畫時喝了幾杯水,顯然就與審美無關。

上例不禁讓我們想繼續追問,是否所有的作品標題都會影響審美或賞析? 列文森的答案是肯定的。

他認為,作品的標題必定是審美相關要素。

換句話說,一個作品怎麼命名,一定是我們賞析作品必須要考量的事4。

他給了如下論證來證明標題必定是審美相關要素: **(前提一)**藝術作品的任何部分必定是審美相關要素; **(前提二)**標題是藝術作品的一部分; **(結論)**標題是審美相關要素。

前提一牽涉到如何定義藝術作品的一部分(part)。

列文森給了一個粗略的定義:作品的一部分是藝術創作活動下的產物,並且這個產物是藝術家希望觀眾在欣賞作品時必須留意的。

如果我們接受了這個定義,那麼不但前提一能夠成立,前提二也會成立,因為依照這個定義,標題可以理所當然地被視為作品的一部分,如此一來,標題便一定與審美有關5。

值得一提的是,這個定義也讓我們的關注重心放在「真正的」(true)標題,也就是藝術家在創作時賦予作品的標題。

評論家、出版商或其他第三者所冠上的標題皆被排除在外。

列文森認為,光是證明了結論還不夠,如果能夠更清楚地說明標題是以何種方式影響審美,那麼我們對於「標題是審美相關要素」這件事才能有更具體的認識。

最好的作法就是直接例證標題如何以不同方式影響作品的內涵。

七種標題 列文森區分了七種標題,分類的依據是標題對作品內容產生的效果。

基本上他認為這七種分類窮盡了所有的標題種類;若是沒有窮盡,從既有的區分,我們大概也能推想新的標題會有類似的效果。

為方便說明,列文森將不考慮標題時作品所表達的內容稱為「核心內容」(corecontent),接著考察加入標題後,對核心內容會產生什麼影響或效果。

加入標題後的內容便稱為「作品內容」(workcontent)。

底下逐一簡述這七類標題。

(1)中性標題(neutraltitles) 不少作品會直接以故事中重要的人物、地點或物件為名,例如6福樓拜(GustaveFlaubert)的《包法利夫人》(MadameBovary)、梵谷(VincentvanGogh)的《麥田群鴉》(WheatfieldwithCrows)7、李斯特(FranzLiszt)的《匈牙利狂想曲》(HungarianRhapsody)。

這類標題乍看之下好像沒有替作品增加什麼色彩,故名中性。

但列文森認為,中性標題多少會讓核心內容有點變化,即使可能小到察覺不出來。

他建議我們可以用另一種思想實驗來證明中性標題的效力:如果《包法利夫人》原本的標題是《包法利家族》,或者是《麥田群鴉》是《飛翔之闇》,再分別用中性標題替換,如此一來,作品內容的確發生一些改變(縱使可能有些難以言喻),是我們在賞析作品時不容忽略的。

梵谷《麥田群鴉》1890 (2)強調型標題(underliningtitles) 這類標題強調了核心內容中某個已經清晰可見的主題,賦予該主題更強的重量。

一個例子是蒙克(EdvardMunch)的《吶喊》(TheScream)。

在這幅著名的表現主義風格畫作中,很明顯可以看出畫中人物正做著吶喊或尖叫的動作,但也許在整幅圖畫的構圖中不見得特別突出(扭曲的天空在畫中也佔了不少空間)。

經過標題的強調,「吶喊」這個主題就像被畫了底線,在作品中更為搶眼。

蒙克《吶喊》1893 (3)聚焦型標題(focusingtitles) 聚焦型標題的功用,是從核心內容中同時並存的多個主題,選出一個作為整個作品的軸線,讓作品內容定焦。

例如初看莫內(ClaudeMonet)的名畫《草地上的午餐》(TheLuncheonontheGrass),我們可能會不太確定這幅畫想要表達的到底是關於美感層面的議題(自然環境烘托下的自然女體),還是關於社會層面的議題(男人穿著整齊,女人卻裸露)。

這部作品的標題很清楚地指出畫中的重點在於社交事件──午餐,而非美景,因此也將觀眾的注意力轉移到作品所傳達出的社會、性別訊息,而不是對於美的分析。

莫內《草地上的午餐》1863 (4)衝突型標題(opposingtitles) 這種標題有兩種亞類型。

當標題的內容與核心內容產生矛盾(contradictory)時,稱之為反諷(ironic)型。

例如布倫(PeterBlume)的《永恆之城》(TheEternalCity),畫中是風華不再、遭墨索里尼法西斯主義蹂躪的殘破羅馬城,標題卻題名永恆,因而讓核心內容產生諷刺的意義。

第二種亞類型所造成的衝突不是因為標題內容與核心內容矛盾,而是互相對反(contrary)8,進而產生幽默、震驚或焦慮的效果。

想像一幅線條幽深、用色黑暗沉鬱的油畫,而標題卻是《愉悅》。

這裡呈現出來的作品內容不是反諷,而是奇異的黑色幽默或者不安。

(5)困惑型標題(mystifyingtitles) 這類標題陳述了與核心內容幾乎完全無關的內容,效果是會讓核心內容展現出幻想性、概念錯置或是奇異色彩。

很多超現實主義的作品都有這類標題,例如唐吉(YvesTanguy)的《媽媽,爸爸受傷了!》(Mama,PapaisWounded!)、德基里科(DeChirico)的《猶太天使》(*TheJewishAngel*)。

(6)解惑型標題(disambiguatingtitles) 這種標題將含混不清或模稜兩可的核心內容清楚陳述出來,讓原本不確定的內容變得確定、清晰。

此類標題常見於視覺藝術作品,可決定作品中所真正刻畫之物。

例如本文開頭的例子,或亞伯斯(JosefAlbers)的《向廣場致意》(HomagetoaSquare)、庫寧(WillemdeKooning)的《女人3號》(WomanIII)、布朗庫西(ConstantinBrâncuși)的《太空之鳥》(BirdinSpace)。

(7)引喻型標題(allusivetitles) 這類標題暗示、間接指向其他事物(作品、事件、人物……等等),因此會使核心內容也具有引喻性。

例如,克莉絲蒂(AgathaChristie)最著名的推理小說《一個都不留》(AndThenThereWereNone)的標題其實取自一首美國童謠的最後一句9;馬蒂斯(HenryMatisse)的《奢侈、寧靜、愉悅》(Luxury,CalmandPleasure)暗指波特萊爾(CharlesPierreBaudelaire)的《惡之華》(TheFlowersofDevil)中的詩句10。

要注意的是,這類標題可以跟其他類型的標題重疊11。

例如,上面提到的克莉絲蒂標題同時也是強調型標題,強調了故事中已經明晰的「孤島上無人生還的狀況下怎麼可能還有兇手」的推理主題。

馬蒂斯《奢侈、寧靜、愉悅》1904 標題的再分類 列文森在上述七種標題之上又定義了三種較大的類型:指涉型(referential)、詮釋型(interpretive),附加型(additive),並把七種標題歸類到這三大分類之下。

指涉型標題就像一個簡單方便的標籤,功能主要在於使作品便於被指認辨識,對於作品的內容沒有太明顯的著墨;中性標題當屬此類。

詮釋型標題明確指示了作品詮釋的方向,強調型、聚焦型、衝突型中的反諷型、解惑型、引喻型都屬於此類。

附加型標題對於作品詮釋沒有直接的指示,但卻能讓觀眾意識到其為了解作品內容所不能被忽略的線索;衝突型中的反對型、困惑型都是屬於此類。

從標題的再分類我們可以發現兩件事。

(一)三大分類呼應了列文森一開始的論述策略:就算七種標題沒有窮盡所有的標題種類,遺漏的標題仍很有機會落在這三大分類之內,因此會以類似的方式影響作品內容。

(二)顯然絕大多數的標題都與詮釋有關(詮釋型、附加型標題),那麼被七大類遺漏的標題是詮釋相關類型標題的機會就更高了。

別忽略標題 看完以上分析,有人可能會問,若我們接受列文森對標題的闡述,是否會與「作者已死」(反意圖主義的版本)有所衝突呢?因為接受了作者下的標題,按照上述理論,不就已經接受作品的內容為作者意圖所決定?事實上並不盡然如此。

確定了標題,並不代表就說死了作品內容,頂多只是限制了詮釋的空間。

例如以蒙克的《吶喊》而言,看了標題之後,我們頂多知道了「吶喊」是一個被強調的主題,但吶喊要連結到什麼事,要怎麼更進一步解釋,都還有不同的可能性,而這可能性,未必就會是作者的解讀。

反意圖主義與接受作者下的標題這件事並不衝突。

標題可以說只是替觀眾指引了一個方向,要觀眾不要走到錯誤的路子去,但上到正確的道路後具體有些什麼,這才是意圖主義與反意圖主義的真正爭論之所在。

綜上所述,列文森的理論若是合理的,將會分別給予作者和觀眾兩個重要的啟示:(一)對作者而言,決定或更改作品的標題時必須三思,你想要讓作品內容產生什麼樣的美感功效?(二)對觀眾而言,賞析作品時,標題是絕對不能被忽略的,如果我們只關注在核心內容上,很可能會錯失了作品的真正樣貌。

在現在這個作品標題常被電影片商、出版商或其他外力置換的年代,觀眾鑑賞作品時更需要多注意作品原文(或原始)的標題,相信這會讓你有機會比別人挖掘到更多的「真相」。

NOTE 此例出自Davies,Stephen(2006).ThePhilosophyofArt.Oxford:BlackwellPublishing. 本文一律用「觀眾」一詞泛指欣賞作品的人,因此也包括讀者、聽眾。

審美、賞析等詞可以有更嚴格的用法,但此處泛指一般對作品的鑑賞。

Levinson,J.(1985).Titles.JournalofAestheticsandArtCriticism,29-39.這篇論文提出的理論即是本介紹文的重點。

這個定義會有一個隱憂,很多時候作者在創作作品時,常會同時產出一些「隨附說明」,例如畫作標題底下的說明文字,或是小說的後記等等。

這些隨附說明似乎也滿足上述定義。

也許是因為這樣的隱憂,列文森才認為該定義只是粗略的。

我猜測列文森可以回應說,這些隨附文字嚴格說是藝術創作活動「後」才加上的說明,而非創作下的產物,因此沒有滿足定義。

本文所舉的例子將以列文森給的例子為主,我自己的例子為輔。

本文提到的畫作皆會附上圖片超連結,讓讀者可直接點覽對照。

在邏輯中,說兩個命題是互相矛盾的,意思是兩者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

例如「這座城市是永恆的」、「這座城市不是永恆的」。

說兩個命題是互相對反的,意思是兩者可以同假,但不能同真。

例如「我很憂鬱」、「我很愉悅」(對應下文中的例子)。

此首童謠有很多版本,克莉絲蒂使用的是1869年FrankJ.Green改編的版本“TenLittleNiggers”。

原詩是“Luxury,peachandpleasure.” 但列文森懷疑中性跟困惑型標題可以同時有引喻性質。

•作者為奧克蘭大學哲學博士候選人、推理小說作家,經營粉絲專頁林斯諺。

•感謝沃草烙哲學社群以及Soong針對本文提供修改建議。

本文轉載自udn鳴人堂,未經同意禁止轉載。

imp (賴天恆) 2015年04月12日22:53 #2 幾個純粹出自好奇的問題: 如果標題是作品的一部分,那麼作者自己的作品解說是不是也是作品的一部分? 別人下的標題、作品解說是不是也是作品的一部分? 作者的標題和/或解說是作品的一部分,是否與作者已死的觀點有所衝突?想像這樣的案例:展示時忘了把標題與解說擺上去,許多人看了之後覺得是這樣,但是作者發現之後覺得不滿,認為大家的感覺跟他所打算下的標題與解說完全相反。

牽涉到3.,還是說少了標題與解說,那幅作品就變成另一幅作品了? Ellery (林斯諺) 2015年04月13日03:15 #3 Levinson(可能)會說 解說不是作品的一部分,因為很難把解說看成是作品「結構性」的一部分。

它比較像是對作品的「補充說明」,但把標題跟作品綁在一起似乎比較合乎直覺。

依照定義,作品的一部分必須是作者創作的產物。

(Apartofanartworkisanelementproducedbytheartisttobeappreciatedbytheviewer.) 3.會有衝突,但是(某個版本的)反意圖主義者可以接受作者的titlingintention,但否認在作品的semanticcontent上採取意圖主義立場。

4.標題的確是作品的identitycondition之一。

1個讚 kris (朱家安) 2015年04月22日00:44 #4 *審稿意見:通過但建議修改 抱歉這麼晚才審這篇文章。

這篇文章很清楚易懂,結構安排也沒有什麼問題。

我唯一的疑慮是,我擔心讀者看完之後會覺得文章裡呈現的想法沒有什麼欣穎洞見(當然也有可能是我自己立場跟作者介紹的立場接近,所以覺得他講的都很符合常識)。

考慮到這個疑慮,我會建議把你跟賴天恆的討論內容補充進去,並且在恰當的地方refer你之前寫的那篇反意圖主義的文章。

這樣一來可以讓兩篇文章建立關連(在某種程度上讓讀者對藝術哲學的了解更有系統一點),並且也讓他們了解在這篇文章的主題下,可能會有哪些哲學討論或哲學問題可以進一步探索。

以上,如果你決定不改,也沒有關係,我會潤稿後把文章移交給udn;如果你要修改,就修改後再來討論。

Ellery (林斯諺) 2015年04月22日02:06 #5 好的,感謝,我覺得可以照你說的改看看 這兩天稍忙,弄好就貼上來~ kris (朱家安) 2015年04月22日11:09 #6 太好了,麻煩你了~ Ellery (林斯諺) 2015年04月25日02:34 #7 HiKris, 我直接在原本的文章作修改了 修改方向完全按照你的建議 imp (賴天恆) 2015年04月25日04:05 #8 如果舉例的藝術品直接嵌入文章,而不是使用超連結,是否會有著作權問題?我自己是覺得如果不用另外點開,閱讀上會方便很多。

Ellery (林斯諺) 2015年04月25日08:14 #9 你是說直接把圖片放進文章中嗎? imp (賴天恆) 2015年04月25日08:59 #10 對。

主要是因為我對藝術品非常不熟(,然後我猜有滿多人跟我差不多),如果可以像個插圖一樣出現,而不用另外點開,對閱讀來說會有很大的幫助。

Ellery (林斯諺) 2015年04月25日09:02 #11 我一開始也是想直接放圖片 但聽說網路上只要複製圖片就侵權 除非那張圖片有特別聲明可以自由複製… 看看烙哲學的編輯覺得如何?我也是覺得如果可以直接放圖片,那就直接放比較好 kris (朱家安) 2015年04月28日03:29 #12 這…我去請教udn的編輯好了… 我覺得目前的修改很好,我會把文章移交給udn。

預計本週五上稿。

1個讚 kris (朱家安) 2015年04月30日02:05 #13 朱家安修改版,供udn上稿 藝術作品的七種名字 你在美術館看到了一幅畫,畫中有著有一對男女,穿著十九世紀初的歐洲服裝。

你再多看幾眼,發覺他們似曾相識,最後認出似乎是拿破崙跟約瑟芬。

於是你得出結論,這幅畫描繪的應該就是這位軍事天才跟他的第一任妻子吧!但當你眼神一轉,瞄到畫作一旁的標題:「參加化裝舞會之前的鄰居夫婦」,你立刻發現原先的解讀有誤,這幅畫呈現的是畫家的鄰居,兩個人在打扮後極為神似拿破崙與約瑟芬。

畫中人不但不是拿破崙與約瑟芬,場景也不是在十九世紀﹝1﹞。

標題與審美 在上述的例子中,我們可以觀察到一件事:標題(title)似乎是觀眾﹝2﹞在賞析藝術作品時需要考慮的要素之一。

美國哲學家傑若‧列文森(JerroldLevinson)將這種要素稱之為「審美相關要素」(aestheticallyrelevantfactor)或是「賞析相關要素」(appreciativelyrelevantfactor)﹝3﹞。

以上例而言,若觀眾在賞析作品時沒有將標題考慮進去,就會誤解作品的內容,對審美活動來說至關重大,因此標題就會是審美相關。

但畫作背面的顏色,或是藝術家畫這幅畫時喝了幾杯水,顯然就與審美無關。

上例不禁讓我們想繼續追問,是否所有的作品標題都會影響審美或賞析? 列文森的答案是肯定的。

他認為,作品的標題必定是審美相關要素。

換句話說,一個作品怎麼命名,一定是我們賞析作品必須要考量的事﹝4﹞。

他給了如下論證來證明標題必定是審美相關要素: **(前提一)**藝術作品的任何部分必定是審美相關要素; **(前提二)**標題是藝術作品的一部分; **(結論)**標題是審美相關要素。

前提一牽涉到如何定義藝術作品的一部分(part)。

列文森給了一個粗略的定義:作品的一部分是藝術創作活動下的產物,並且這個產物是藝術家希望觀眾在欣賞作品時必須留意的。

如果我們接受了這個定義,那麼不但前提一能夠成立,前提二也會成立,因為依照這個定義,標題可以理所當然地被視為作品的一部分,如此一來,標題便一定與審美有關﹝5﹞。

值得一提的是,這個定義也讓我們的關注重心放在「真正的」(true)標題,也就是藝術家在創作時賦予作品的標題。

評論家、出版商或其他第三者所冠上的標題皆被排除在外。

列文森認為,光是證明了結論還不夠,如果能夠更清楚地說明標題是以何種方式影響審美,那麼我們對於「標題是審美相關要素」這件事才能有更具體的認識。

最好的作法就是直接例證標題如何以不同方式影響作品的內涵。

七種標題 列文森區分了七種標題,分類的依據是標題對作品內容產生的效果。

基本上他認為這七種分類窮盡了所有的標題種類;若是沒有窮盡,從既有的區分,我們大概也能推想新的標題會有類似的效果。

為方便說明,列文森將不考慮標題時作品所表達的內容稱為「核心內容」(corecontent),接著考察加入標題後,對核心內容會產生什麼影響或效果。

加入標題後的內容便稱為「作品內容」(workcontent)。

底下逐一簡述這七類標題。

(1)中性標題(neutraltitles) 不少作品會直接以故事中重要的人物、地點或物件為名,例如﹝6﹞福樓拜(GustaveFlaubert)的《包法利夫人》(MadameBovary)、梵谷(VincentvanGogh)的《麥田群鴉》(WheatfieldwithCrows)﹝7﹞、李斯特(FranzLiszt)的《匈牙利狂想曲》(HungarianRhapsody)。

這類標題乍看之下好像沒有替作品增加什麼色彩,故名中性。

但列文森認為,中性標題多少會讓核心內容有點變化,即使可能小到察覺不出來。

他建議我們可以用另一種思想實驗來證明中性標題的效力:如果《包法利夫人》原本的標題是《包法利家族》,或者是《麥田群鴉》是《飛翔之闇》,再分別用中性標題替換,如此一來,作品內容的確發生一些改變(縱使可能有些難以言喻),是我們在賞析作品時不容忽略的。

梵谷《麥田群鴉》1890 (2)強調型標題(underliningtitles) 這類標題強調了核心內容中某個已經清晰可見的主題,賦予該主題更強的重量。

一個例子是蒙克(EdvardMunch)的《吶喊》(TheScream)。

在這幅著名的表現主義風格畫作中,很明顯可以看出畫中人物正做著吶喊或尖叫的動作,但也許在整幅圖畫的構圖中不見得特別突出(扭曲的天空在畫中也佔了不少空間)。

經過標題的強調,「吶喊」這個主題就像被畫了底線,在作品中更為搶眼。

蒙克《吶喊》1893 (3)聚焦型標題(focusingtitles) 聚焦型標題的功用,是從核心內容中同時並存的多個主題,選出一個作為整個作品的軸線,讓作品內容定焦。

例如初看莫內(ClaudeMonet)的名畫《草地上的午餐》(TheLuncheonontheGrass),我們可能會不太確定這幅畫想要表達的到底是關於美感層面的議題(自然環境烘托下的自然女體),還是關於社會層面的議題(男人穿著整齊,女人卻裸露)。

這部作品的標題很清楚地指出畫中的重點在於社交事件──午餐,而非美景,因此也將觀眾的注意力轉移到作品所傳達出的社會、性別訊息,而不是對於美的分析。

莫內《草地上的午餐》1863 (4)衝突型標題(opposingtitles) 這種標題有兩種亞類型。

當標題的內容與核心內容產生矛盾(contradictory)時,稱之為反諷(ironic)型。

例如布倫(PeterBlume)的《永恆之城》(TheEternalCity),畫中是風華不再、遭墨索里尼法西斯主義蹂躪的殘破羅馬城,標題卻題名永恆,因而讓核心內容產生諷刺的意義。

第二種亞類型所造成的衝突不是因為標題內容與核心內容矛盾,而是互相對反(contrary)﹝8﹞,進而產生幽默、震驚或焦慮的效果。

想像一幅線條幽深、用色黑暗沉鬱的油畫,而標題卻是《愉悅》。

這裡呈現出來的作品內容不是反諷,而是奇異的黑色幽默或者不安。

(5)困惑型標題(mystifyingtitles) 這類標題陳述了與核心內容幾乎完全無關的內容,效果是會讓核心內容展現出幻想性、概念錯置或是奇異色彩。

很多超現實主義的作品都有這類標題,例如唐吉(YvesTanguy)的《媽媽,爸爸受傷了!》(Mama,PapaisWounded!)、德基里科(DeChirico)的《猶太天使》(*TheJewishAngel*)。

(6)解惑型標題(disambiguatingtitles) 這種標題將含混不清或模稜兩可的核心內容清楚陳述出來,讓原本不確定的內容變得確定、清晰。

此類標題常見於視覺藝術作品,可決定作品中所真正刻畫之物。

例如本文開頭的例子,或亞伯斯(JosefAlbers)的《向廣場致意》(HomagetoaSquare)、庫寧(WillemdeKooning)的《女人3號》(WomanIII)、布朗庫西(ConstantinBrâncuși)的《太空之鳥》(BirdinSpace)。

(7)引喻型標題(allusivetitles) 這類標題暗示、間接指向其他事物(作品、事件、人物……等等),因此會使核心內容也具有引喻性。

例如,克莉絲蒂(AgathaChristie)最著名的推理小說《一個都不留》(AndThenThereWereNone)的標題其實取自一首美國童謠的最後一句﹝9﹞;馬蒂斯(HenryMatisse)的《奢侈、寧靜、愉悅》(Luxury,CalmandPleasure)暗指波特萊爾(CharlesPierreBaudelaire)的《惡之華》(TheFlowersofDevil)中的詩句﹝10﹞。

要注意的是,這類標題可以跟其他類型的標題重疊﹝11﹞。

例如,上面提到的克莉絲蒂標題同時也是強調型標題,強調了故事中已經明晰的「孤島上無人生還的狀況下怎麼可能還有兇手」的推理主題。

馬蒂斯《奢侈、寧靜、愉悅》1904 標題的再分類 列文森在上述七種標題之上又定義了三種較大的類型:指涉型(referential)、詮釋型(interpretive),附加型(additive),並把七種標題歸類到這三大分類之下。

指涉型標題就像一個簡單方便的標籤,功能主要在於使作品便於被指認辨識,對於作品的內容沒有太明顯的著墨;中性標題當屬此類。

詮釋型標題明確指示了作品詮釋的方向,強調型、聚焦型、衝突型中的反諷型、解惑型、引喻型都屬於此類。

附加型標題對於作品詮釋沒有直接的指示,但卻能讓觀眾意識到其為了解作品內容所不能被忽略的線索;衝突型中的反對型、困惑型都是屬於此類。

從標題的再分類我們可以發現兩件事。

(一)三大分類呼應了列文森一開始的論述策略:就算七種標題沒有窮盡所有的標題種類,遺漏的標題仍很有機會落在這三大分類之內,因此會以類似的方式影響作品內容。

(二)顯然絕大多數的標題都與詮釋有關(詮釋型、附加型標題),那麼被七大類遺漏的標題是詮釋相關類型標題的機會就更高了。

別忽略標題 看完以上分析,有人可能會問,若我們接受列文森對標題的闡述,是否會與「作者已死」([反意圖主義][11]的版本)有所衝突呢?因為接受了作者下的標題,按照上述理論,不就已經接受作品的內容為作者意圖所決定?事實上並不盡然如此。

確定了標題,並不代表就說死了作品內容,頂多只是限制了詮釋的空間。

例如以蒙克的《吶喊》而言,看了標題之後,我們頂多知道了「吶喊」是一個被強調的主題,但吶喊要連結到什麼事,要怎麼更進一步解釋,都還有不同的可能性,而這可能性,未必就會是作者的解讀。

反意圖主義與接受作者下的標題這件事並不衝突。

標題可以說只是替觀眾指引了一個方向,要觀眾不要走到錯誤的路子去,但上到正確的道路後具體有些什麼,這才是意圖主義與反意圖主義的真正爭論之所在。

綜上所述,列文森的理論若是合理的,將會分別給予作者和觀眾兩個重要的啟示:(一)對作者而言,決定或更改作品的標題時必須三思,你想要讓作品內容產生什麼樣的美感功效?(二)對觀眾而言,賞析作品時,標題是絕對不能被忽略的,如果我們只關注在核心內容上,很可能會錯失了作品的真正樣貌。

在現在這個作品標題常被電影片商、出版商或其他外力置換的年代,觀眾鑑賞作品時更需要多注意作品原文(或原始)的標題,相信這會讓你有機會比別人挖掘到更多的「真相」。

Notes 此例出自Davies,Stephen(2006).ThePhilosophyofArt.Oxford:BlackwellPublishing. 本文一律用「觀眾」一詞泛指欣賞作品的人,因此也包括讀者、聽眾。

審美、賞析等詞可以有更嚴格的用法,但此處泛指一般對作品的鑑賞。

Levinson,J.(1985).Titles.JournalofAestheticsandArtCriticism,29-39.這篇論文提出的理論即是本介紹文的重點。

這個定義會有一個隱憂,很多時候作者在創作作品時,常會同時產出一些「隨附說明」,例如畫作標題底下的說明文字,或是小說的後記等等。

這些隨附說明似乎也滿足上述定義。

也許是因為這樣的隱憂,列文森才認為該定義只是粗略的。

我猜測列文森可以回應說,這些隨附文字嚴格說是藝術創作活動「後」才加上的說明,而非創作下的產物,因此沒有滿足定義。

本文所舉的例子將以列文森給的例子為主,我自己的例子為輔。

本文提到的畫作皆會附上圖片超連結,讓讀者可直接點覽對照。

在邏輯中,說兩個命題是互相矛盾的,意思是兩者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

例如「這座城市是永恆的」、「這座城市不是永恆的」。

說兩個命題是互相對反的,意思是兩者可以同假,但不能同真。

例如「我很憂鬱」、「我很愉悅」(對應下文中的例子)。

此首童謠有很多版本,克莉絲蒂使用的是1869年FrankJ.Green改編的版本“TenLittleNiggers”。

原詩是“Luxury,peachandpleasure.” 但列文森懷疑中性跟困惑型標題可以同時有引喻性質。

•作者為奧克蘭大學哲學博士候選人、推理小說作家,經營粉絲專頁林斯諺。

•感謝沃草烙哲學社群以及Soong針對本文提供修改建議。

•公民學院交誼廳:http://community.citizenedu.tw/ •沃草公民學院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citizenedu Ellery (林斯諺) 2015年04月30日02:21 #14 謝謝,結果是有些圖可以用有些不行嗎? 剛剛突然注意到 第五種標題的最後一句,《猶太天使》後面的英文斜體好像跑掉了 註腳七,「本文提到的畫作皆會附上圖片超連結」,突然發現文章中也有提到雕塑品,所以是否改成「本文提到的畫作或雕塑品皆會附上圖片超連結」 Ellery (林斯諺) 2015年05月01日00:04 #15 剛剛看到已經上稿了,(2)只是小問題應該沒差。

(1)的話,所有斜體都被取消了,這是無所謂,只是《猶太天使》後面的英文,斜體的語法沒有刪掉所以多了兩個**的記號XD 另外,這篇文章好像沒有在烙哲學的主頁出現? kris (朱家安) 2015年05月04日01:01 #16 udn的編輯崧哥說原則上用100年以前的比較保險。

所以比較近代的作品就沒放。

修改處我會請udn處理,感謝回報! 此外,讀者回報說文中提到的應該是馬內,而不是莫內。

崧哥查了一下,發現兩個人都有畫類似的畫,不知道你在文章想要指的是誰? Ellery (林斯諺) 2015年05月04日02:17 #17 感謝 今天經讀者提醒發現文內有一個錯誤,《草地上的午餐》是馬奈(ÉdouardManet)的作品,不是莫內,當初寫的時候不小心疏忽了,我有在沃草粉絲頁留言,但保險起見這裡還是跟你說一下,再一併麻煩了,不好意思,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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