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事件法施行細則 -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家事事件法施行細則 ( 民國101 年05 月11 日 ). 第9 條, 本法施行前,已進行調解程序之家事事件,於本法施行後,應依本法行之。

法源法律網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加入會員 會員登入 購買授權與點數 設為首頁 訂閱舊報 法源電子報 精選六法 法規查詢 法規類別 判解函釋 裁判書 起訴書 英譯法規 法學論著 法學題庫 會員專區 論著投稿 綜合查詢法學期刊論著博碩論文 國家考試升學考試 相關法條 家事事件法施行細則 ( 民國101年05月11日 ) 第9條 本法施行前,已進行調解程序之家事事件,於本法施行後,應依本法行之 。

法源法律網 網站導覽 |關於法源 |使用規範 |策略聯盟 |聯絡我們 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LexDataInformationInc. 建議將畫面解析度設定為1024*768 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50號6樓 6F.,No.150,Sec.2,NanjingE.RD.,TaipeiCityTaiwan104,R.O.C. E-mail:[email protected]  TEL:+886-2-2509-3536  FAX:+886-2-2503-1122 著作權所有未經正式書面授權禁止重製轉載節錄敬請詳閱使用規範. 返回功能列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