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公告 - 萬能科技大學學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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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其最近一年度家庭所得總額未超過新台幣220萬元,得減免就學費用。

本學期『免提供繳稅清單』,由教育部行文財政單位 ... 本校首頁|聯絡萬能|交通資訊 |简体中文|資安與智慧財產權|網站導覽 單位簡介 學生專區 導師專區 檔案下載 PreviousNext 學輔組 單位公告 業務分類/辦公地點 單位公告 您現在的位置:首頁 >學輔組>單位公告 公告主旨 110學年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注意事宜 公告日期 2021/06/07~2021/09/17 連絡人   連絡電話   電子信箱   相關連結 https://administration.vnu.edu.tw/sas/1923  相關檔案 無 110學年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注意事宜★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同學無法到校辦理學雜費減免申請,請改用郵寄方式申請,於110年9月17日前郵寄申請表格及應繳證明文件至學務處學輔組,資料不齊全者,不予減免視同自動放棄就學優待減免資格。

★寄件1週後,請同學自行至學校首頁個人化入口>在校學生>學雜費查詢註冊繳費單,如需校方郵寄減免後繳費單請檢附回郵信封。

★就學貸款同學請先申請減免再辦理就貸。

★學雜費減免申請截止日期:110年9月17日(五)。

★申請表及應繳證明文件,未交驗紙本者,不予減免(視同自動放棄就學優待減免資格); 學雜費減免詳閱https://administration.vnu.edu.tw/sas/1923 承辦人:日間部學生:學務處課指組陳小姐     進修部(含在職專班)學生:學務處學輔組陳先生★注意事項:一、減免身份:軍公教遺族、現役軍人子女、原住民籍學生、(中)低收入戶子女、身心障礙人士之子女、身心障礙殘障學生、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

除軍公教遺族身份已審查通過免辦外,其他身份每學期皆須重新申請。

二、「減免-->就貸」或「減免-->繳費」:具減免資格者,請先完成減免申請後,再辦理貸款程序或繳費,以免產生退款或溢貸之問題。

三、辦理減免者不得重複申請情況: 1、符合政府提供之其他獎助學金或相關補助申請資格者,僅能擇一辦理。

例如:弱勢助學金、子女教育補助費(農委員、勞委會…等)。

 2、曾在各大專校院申請過相同年級(學期)之各類就學優待減免。

例如:在他校(或在本校)念大一(上學期)已減免,再重考念本校大一(上學期),不得再申請減免。

四、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其最近一年度家庭所得總額未超過新台幣220萬元,得減免就學費用。

本學期『免提供繳稅清單』,由教育部行文財政單位辦理查核。

五、減免標準之金額僅包含註冊費繳費單明細之【學費】及【雜費】項目,不包含其他項目,試算時請注意。

六、減免學雜費標準不包含延長修業年限、暑期(重)補修、輔系、雙主修、教育學程及碩專之學分費。

七、初次辦理軍公教遺族子女及給卹期滿軍公教遺族子女學生,須至課指組填寫申請表格。

八、請親自攜帶相關證件"正本"至【學輔組】辦理。

 1、戶籍謄本,記事欄位請勿省略,列印日期應於110年6月申請日起始。

 2、申請中低、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之證明文件正本,有效日期應於110年9月之後。

九、若有未盡事宜或教育部有最新辦法,將於網站公告執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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