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法解释中的立法原意-手机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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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法解释中的立法原意,原意;;刑法解释;;主观解释,立法原意是我国的刑法解释的核心概念,而围绕立法原意这一概念,又存在着刑法主观解释论和客观解释论这两种分别对立的 ... 手机知网App 24小时专家级知识服务 打开 刑法 手机知网首页 文献检索 期刊 工具书 图书 我的知网 充值中心 论刑法解释中的立法原意 华东政法大学 | 唐磊  立法原意是我国的刑法解释的核心概念,而围绕立法原意这一概念,又存在着刑法主观解释论和客观解释论这两种分别对立的立场,主观解释论寻求以立法原意为中心的刑法解释立场,客观解释论则认为立法原意并不存在或是无法寻求,因此,主观解释论的立论基础存在问题。

而事实上,主观解释论的立论基础是站得住脚的,无论是从文义角度还是作品理论角度来看,立法原意都是存在的;在认识到立法原意是立法之初立法机关整体的价值取向后,我们也应当明确其也是可以被把握和获取的,法律的生命在于适用,刑法解释亦是刑法适用的一个方式,刑法的主客观解释论这两种截然对立的解释立场所得出的解释结论均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因此,如何选择刑法解释的立场对于如何正确的使用刑事法律具有重要的作用和影响,刑法的主观解释论不存在不符合我国社会发展的问题,在刑法解释中遵循主观解释之立场实际上更加能够保障人权、避免司法权逾越立法权,其不仅符合罪刑法定原则限制刑罚权和保障人权的理念,同时亦适应我国的法治进程,更加的契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培养国民的法治观念。

因此,在对立法原意的寻求中我们要坚持全面的、历史的视角,通过对刑事立法精神、立法说明、立法背景、立法环境因素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从而得出立法原意。

同时,对于立法原意的寻求还应当受到罪刑法定原则的制约,应当遵循文义解释到体系解释,再到立法目的解释这一路径。

本文共分为导言、正文、结语共五个部分:在导言中,对刑法解释的不同立场和思想进行了简介,寻找各立场间的争议焦点从而引出下文,并对本文的研究价值和方法进行了介绍。

第一个部分集中讨论“立法原意”的拆分概念和整体概念。

在本部分中讨论了“立法原意”诸多理解中应以“立法者的原意”理解最为合理,以作品的传统理论为基础,综合分析文义和法律的特征。

同时,又基于对于立法者不具有统一原意的回应,得出立法原意是立法者统一的价值取向,因此立法原意存在。

第二个部分在肯定以立法原意为核心的主观解释论合理的前提下,对刑法解释的立场进行选择,指出刑法解释中折衷解释论和客观解释论存在的缺陷以及提倡主观解释论的意义所在。

第三个部分集中讨论把握和寻求立法原意的方式和限制。

从原意获取的方式入手,分析了把握和获取立法原意应当坚持全面、历史的视角,以及在罪刑法定原则的限制下进行寻求,同时也对于相关对于立法原意寻求方法批判的回应。

文章的最后是结语,再次对全文进行总结,强调刑法解释应采用主观解释立场。

机 构: 华东政法大学 领 域: 刑法; 关键词: 原意; 刑法解释; 主观解释; 0 77 查看目录 下载CAJ版(631K) CAJ阅读器下载 手机阅读本文 下载APP手机查看本文 硕士论文 《华东政法大学》 2017年硕士论文 精选好书 查看更多好书 相似文献 期刊 硕士 博士 会议 报纸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共引文献 同被引文献 二级参考文献 二级引证文献 图书推荐 相关工具书 搜索 登录 注册 充值 文献 期刊 工具书 图书 文集 首页 搜索 客户端 充值 帮助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62-8866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2022中国知网(CN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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