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的魅力- 英語簡史之三:從過去到現代 - 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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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為什麼英語中shoe 的複數是shoes,但是child 的複數卻是children? | 古英語. 古英語(Old English = 盎格魯撒克遜語,449 - 1100) 如同其始祖印 ... CJ 跳到主文 Thepowerofsharing;-) 部落格全站分類:不設分類 相簿 部落格 留言 名片 Feb06Fri201500:53 科普的魅力-英語簡史之三:從過去到現代 [英語的千年紀元|第3篇|從過去到現代] >>你知道嗎?其實我們真該慶幸現代英語的文法系統是多麼地簡單、明瞭! >>你知道為什麼英語中shoe的複數是shoes,但是child的複數卻是children?   |古英語 古英語(OldEnglish=盎格魯撒克遜語,449-1100)如同其始祖印歐語言(Indo-Europeanlanguages)一樣,是個極神奇且「複雜」的語言。

以下簡單列舉幾項: 1)名詞:有3種性別、5種字格(e.g.主格、受格、所有格等等); 2)動詞:分為7種不規則動詞、3種規則動詞,且字形會隨著單/複數、時態、語氣和人稱的不同而產生字尾變化; 3)形容詞:則有多達 11種的字尾變化(e.g.一朵鮮花=afresshfloure;很多鮮花=fresshefloures) [p.72] 4)定冠詞"the" 也有性別之分,且單數有5種形式,複數有4種形式 [p.59] 然而,古英語在先後經歷了斯堪地那維亞人以及諾曼人的影響下,有了巨大的變化。

在字彙上,根據一份統計數據,古英語原有的30,000個字彙,至今只留下了大約4,500個,等同於有85%已經流失。

不過,有趣的是,這些存留下來的字彙,都是現代英語中最基礎的字彙,例如:man、child、sister、live、fight、love、drink、sleep、eat、house;同時也含括了大部分的「功能性」短字,像是:to、for、but、and、at、in、on等(也就是我們俗稱的介係詞和連接詞)。

  |倫敦英語 在接著談中世紀英語之前,不妨先認識一下何謂「倫敦英語」。

在英國各地方言激增的中世紀,「東英格蘭中部方言」(EastMidlandsdialect,倫敦英語的正式名稱)為何逐漸演進成為主流,有幾項重要的因素: 1)倫敦的地理面積(以中世紀標準而言)和城市的繁榮造就倫敦的重要性; 2)相較於其他方言,倫敦英語沒有那麼多極端的文法,較容易被理解; 3)此外,東英格蘭中部地區兩所知名大學(牛津大學、劍橋大學)的畢業生,自然成了倫敦英語的傳教士。

[p.70]   |從中世紀英語,到現代英語 大約從西元1066年諾曼人征服英國開始,英語進入了中世紀英語 (MiddleEnglish,1100-1500)的時代。

這段期間,如同之前提過的,英國各地有許多方言出現,以致於產生出各式各樣不同的語言形式及用法;然而,語言用法及風格上的漫不經心,正是中世紀英語甚至早期現代英語(EarlymodernEnglish,1500-1800)的特徵。

[p.73]※下個段落會再細談。

到了詩人喬叟(Chaucer)的時期,英語其實已經歷了不少重要的改變。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大多數的字尾變化已經消失:性別之分在英國北部沒了;形容詞的字尾變化也只剩下單/複數的2種變化(如上方「鮮花」的例子)。

[p.72] 接著,大約在喬叟逝世(西元1400)後不到一百年間,英語便從中世紀英語逐步轉變成了現代英語。

  |語言形式的變化 當英語從中世紀英語蛻變到現代英語之時,語言在文法的形式上發生了許多變化。

以下簡單舉幾個例子: 名詞複數 古英語表示名詞複數的字尾,到了莎士比亞的時代,已經大致縮減到剩下兩種:-s和-en。

不過,當時語言簡化的過程還未徹底,所以伊莉莎白時期(約莫十六世紀中到十七世紀初)的人有時說shoes,有時說shoen;有時說houses,有時說housen。

時至今日,其實我們還可以從像是children、oxen這樣的複數名詞,看出過去的痕跡。

然而在現代英語中,儘管字尾加上-s(或-es)已經成為標準的複數形式,我們仍然可以從某些字彙的複數形式,隱約看見古英語複雜的文法系統,例如:men、women、feet、geese、teeth。

值得一提的是,假如當時英國的首都留在離倫敦六十英里外的溫徹斯特(Winchester),我們今天可能會說sixhousen還有apairofshoen呢![pp.74-75] 動詞現在式 倫敦英語習慣在現在式動詞的字尾加上-n或-en,後來逐漸被南方的-th用法所取代,於是現在式的loven變成了loveth;最後,又被北方的-s/-es用法取代,而變成了現代英語loves的形式。

為什麼北部方言竟然能掌控動詞的基本格式成為主流,原因始終是個謎,但很有可能只是因為加-s/-es這條規則讓口語唸起來更順口罷了。

[p.73] 這裡、那裡、那~裡? 語言在演進的過程中,偶爾會產生「遺失」的現象,只不過英語少有這樣的情形發生。

今天我們只有兩個指示代名詞this(這)和that(那);但在莎士比亞的時代,還有第三個字彙yon,所指的相對位置比that還要再更遠。

因此,我們可以說thishat、thathat、yonhat。

[p.76]   -- 改寫自《布萊森之英語簡史》|AdaptedfromTheMotherTongue-EnglishAndHowItGotThatWaybyBillBryson 「1582年,英國學者RichardMulcaster悵然地說:『英語不是什麼重要的語言,它所涵蓋的範圍不過就是我們這個島嶼罷了。

』他萬萬沒想到,不到一個世代的時間,英語便傳播到了新大陸,從此勢如破竹,一路耀升為全世界的頭號語言。

」[p.80] 文章標籤 英國 語言 語言史 英語 中世紀 古英語 現代英語 倫敦 語尾 喬叟 方言 盎格魯撒克遜語 倫敦英語 字尾變化 東英格蘭 文法 名詞 複數 現在式動詞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ChrisJl CJ ChrisJl發表在痞客邦留言(0)人氣() E-mail轉寄 全站分類:不設分類上一篇:世界大學排名大小事 ▲top 留言列表 發表留言 熱門文章 文章分類 未分類文章(5) 最新文章 最新留言 文章精選 文章精選 2015二月(1) 2015一月(4) 所有文章列表 文章搜尋 參觀人氣 本日人氣: 累積人氣: QRCode POWEREDBY (登入) 回到頁首 回到主文 免費註冊 客服中心 痞客邦首頁 ©2003-2022PIXNET 關閉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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