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生平等尊重動物權利、福利 - 臺灣讀報教育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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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在網路上罵人,一樣要接受法律處罰,因為敢作要敢當。

讀報講堂虐待動物不可取加強生命教育莊雅淇臺南縣南光中學教師 喧騰一時的虐貓案,法官終於做 ... 眾生平等 尊重動物權利、福利 報導/諶淑婷 圖/吳鴻富   一名博士生被控告連續虐待至少三隻貓致死,臺北地方法院日前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合計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這是首次「人因為殺貓而坐牢」的重判,被認為是動物保護史上一個悲傷的里程碑。

  根據中央社報導,這名研究生透過網路收養「國慶」、「琥珀」兩隻貓後,加以虐待殘害,導致貓嚴重腦水腫及骨折、肺臟出血,並將受傷的貓丟棄在校園,雖然小貓被民眾發現後送醫急救,但依然失去生命。

  全案經法院審理後,法官追查認定他還殺害另一隻貓「妹妹」,因為他以凌虐動物為樂,審理過程也始終否認犯罪、毫無悔意,法官以「人性可貴之處,在於有悲憫之心」為思考,基於眾生平等,將他判刑一年六個月。

  臺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表示,這是虐待動物案件少見的重刑裁決,但這名學生可能還涉嫌殺害另外五隻貓,目前正由檢方繼續偵辦。

  欺負動物、讓動物失去性命,是人類該有的行為嗎?又該因此受罰嗎?   在討論這個問題前,臺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建議兒童,必須先了解人類與動物的互動關係。

有些互動是相互有益的,例如把貓、狗視為家中成員,是一起成長的「同伴動物」;或是校園中供學生觀察學習的甲蟲、讓學生有機會學習照護與關愛的校狗。

有些互動則是僅對人類單方面有利,對動物卻是不利的,例如人類將豬、牛、雞視為「經濟動物」。

  不管是「同伴動物」或「經濟動物」,都是生命、有生存的權利,我們不能傷害牠們,這就是「動物權」概念。

但是,人類因為飲食和其他生活習慣,無法完全避免不宰殺動物,只能確保這些動物終其一生都能夠被照顧、維持良好的生活品質,這則是「動物福利」觀念。

  朱增宏說,有些人只在乎自己能使用動物帶來的利益,例如毛皮、食物、勞役的工具等,不會思考動物有什麼「權利」和「福利」。

也有人將動物視為「可隨意欺負的對象」,不認為牠們有「生命價值」或「尊嚴」。

  隨著時代進步,人類不斷反省,該如何和動物有適當互動?該怎麼改善動物福利?「動物福利科學」逐漸蓬勃發展,英國兩百年前首度提出《對待牲畜法案》,防止人類對飼養的牛、羊等牲畜有不當對待或虐待;接著又有重視動物福利人士開始提倡動物應享有「免於飢渴、不適、痛苦與傷害、恐懼和不當對待」的五大自由。

  臺北市立教育大學環境教育與資源研究所助理教授黃基森表示,臺灣是全世界第五十四個訂立《動物保護法》的國家,雖然不算早,但因為中國傳統儒家仁愛觀念與佛教輪迴影響,人民保護動物的觀念非常進步。

在《動物保護法》中,動物被分為提供皮毛、食物的「經濟動物」,還有為了科學研究飼養的「實驗動物」,以及作為人類生活伴侶的「寵物」。

這些分類顯示出人和動物有各種互動關係,「使用」動物的方法也不同。

  除了貓、狗等寵物不可宰殺食用外,《動物保護法》並不禁止人類「使用」各種動物,前提是,無論是哪一類的動物,都不可以施以虐待。

這也是為什麼我國禁止殺狗、吃狗肉,卻還允許用狗做科學實驗;對於豬、牛、羊、雞、鴨等「經濟動物」的使用,則必須人道對待,規畫良好的飼養環境,宰殺前要讓動物昏迷、減少痛苦。

  「不論是哪一類的動物,人類都沒有權利虐待牠。

我們既然自詡為萬物之靈,就有保護、管理、維護其他生物生存的責任。

」黃基森說,將虐待動物者判刑雖然有警示作用,但還需要教育從旁協助,教師可藉此機會教育,「積極面來說,我們要對動物加以保護;在消極面,我們要儘量減少牠們的痛苦與傷害。

」   保護動物、維護動物的基本權益,並非是要建立動物的特權,黃基森認為「動物價值」與「眾生平等」是每個人都須具備的素養,因為動物無法用人類言語溝通,身為牠們的「夥伴」,人類有為牠們發言、爭取權益的責任。

而不尊重動物生命的人,很可能也不會尊重他人。

編輯臺觀點   有些人覺得寵物和家人一樣重要,有些人卻覺得動物生命毫無價值。

不了解「動物價值」的人,無法理解動物也有權利、也應享有良好福利。

人類與動物之間的道德關係,值得深入思考,除了關懷與保護牠們,更能讓我們對「生命」有深入理解。

讀報熱線   喜歡今天的新聞嗎?歡迎來信和記者分享讀後心得或疑問。

[email protected] 高真寅 新竹縣花園國小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應該改為法律之前「眾生」平等。

虐貓判刑是法官伸張正義,提醒大家飼養寵物一定要有愛心與責任感。

盧貞蓁 高雄市前金國小   ■生命教育很重要,不能因為自己不高興或不喜歡,就去傷害別的生命。

虐待動物只會讓願意和我們做朋友的動物越來越少,人類就會越來越孤單。

上週讀報回響 網路匿名 無所遁形 卓孟琪 桃園縣光華國小   ■我在網路上發表文章或心得,都是使用真名,這樣才有真實性。

有些人會用假名或匿名,代表他們不敢對自己的話負責任。

我覺得在網路上罵人,一樣要接受法律處罰,因為敢作要敢當。

讀報講堂 虐待動物不可取 加強生命教育 莊雅淇 臺南縣南光中學教師   喧騰一時的虐貓案,法官終於做出判決,不尊重其他生物的人類付出了代價。

許多人討論,為了三隻貓,毀掉一個博士生的前途,會不會太嚴苛了?小朋友不妨想想,動物的生命是否和人類有相同的價值?人類是不是有權利欺負牠們,決定牠們的生死?這是重要的生命議題。

請回答下列問題: 試著用自己的話說明「動物權」、「動物福利」觀念。

重視動物福利者提倡動物應享有哪五大自由?試著以實例說明。

《動物保護法》將動物分為哪幾類?各有什麼用途? 保護動物生命,學者認為人類在「積極面」和「消極面」該有什麼作為?你覺得還有哪些是人類可以做的? 虐待動物的人應該受罰嗎?如果應該,除了罰款和坐牢,你覺得還需要什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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