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資經營之執行業務者及其他所得業者不能列報負責人薪資支出 ...
文章推薦指數: 80 %
獨資經營之執行業務者及其他所得業者不能列報負責人薪資支出及伙食費用 南區國稅局表示,獨資經營之執行業務者及補習班等其他所得業者,在計算執行業務所得或其他所得 ...
【稅務法規】獨資經營之執行業務者及其他所得業者不能列報負責人薪資支出及伙食費用
獨資經營之執行業務者及其他所得業者不能列報負責人薪資支出及伙食費用
南區國稅局表示,獨資經營之執行業務者及補習班等其他所得業者,在計算執行業務所得或其他所得時,不得列報負責人之薪資支出及伙食費。
國稅局說明,執行業務者,除聯合執行業務者已於契約內訂定,其薪資得在不超過同業通常水準核實認列外,不得於其事務所列報薪資支出。
至於執行業務者本人日常之膳食費,係屬於個人的生活費用,在計算執行業務所得時,亦不得列支伙食費。
此外私人辦理之補習班、幼兒園、養護、療養院(所),不符合免稅規定者,亦適用上開規定。
該局日前查核某補習班申報案件時,發現該補習班,列報負責人薪資支出180,000元及伙食費21,600元,但經查該補習班係獨資經營,雖以補習班名義對外營業,實際上仍屬個人之事業,並自負盈虧,依規定不得列報負責人薪資支出及伙食費,故剔除該筆薪資支出及伙食費並補稅。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二科李股長聯絡電話:06-2223111轉8040
閱讀368次數
Tweet
此分類更多內容:
«【稅務法規】監護人所有車輛仍適用身心障礙免徵使用牌照稅規定
【稅務法規】經法院判決確定,勝訴之賣方可單獨申報繳納契稅»
返回頂部
生活小品:
在你心上銘刻,“每一天都是最美好的一天”-愛默生 >
若你能改變你的思考方式,你就能改變你的人生-威廉·詹姆士 >
人生最大的榮耀,不是永遠不敗,而是屢敗屢戰-拿破侖 >
每個人都是自己命運的建築師-沙拉斯特 >
不要小看自己,因為人有無限的可能 >
一個人的快樂,不是因為他擁有的多,而是他計較得少。
>
寧靜致遠,淡泊明志 >
從感恩、善解中,可以學習到愛的真諦 >
能知足就能常樂,能感恩就能惜福。
>
心中常存善解、包容、感恩、知足、惜福。
>
知識要用心體會,才能變成自己的智慧。
>
服務項目
專業知訊
節稅撇步
相關連結
嘉基聯合記帳士事務所台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一段95-8號五樓2網站:www.chiachi.com.twTEL:(04)27037666FAX:(04)22491212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
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服務時間08:30~18:00[網站導覽]|[sitemap]
Copyright©2022嘉基聯合記帳士事務所.JoomlatemplatespoweredbySparky.
延伸文章資訊
- 1獨資之執行業務者及其他所得者,是否可列報負責人之薪資支出 ...
該局舉例說明,108年度查核某補習班其他所得申報案件,發現其列報獨資負責人領取之薪資支出100,000元及伙食費24,000元,因與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及 ...
- 2執行業務暨其他所得法令及申報實務 -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具有薪資所得之特性. 執行業務者: ... 比較:營利事業附設之各種補習班,如係經教育主管機關核准設立 ... 相關證明文件,視為獨資經營,全部歸課負責人之所得。
- 3補習班應該如何立案?如何記帳?如何申報所得稅?如何節稅
徵機關為瞭解並掌握每個補習班之收入情形,均會發函予補習班,要求提供招生班別、期別、招生人數、收費標準等收入及主要開支、教職員薪資資料。如果未按期限提供,或 ...
- 4獨資之執行業務者及其他所得者,不得列報負責人之薪資支出及 ...
該局最近查核某補習班108年度案件,發現其列報獨資負責人領取之薪資支出800,000元及伙食費26,000元,因與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及財政部函釋規定不符,該負責人之薪資及伙食 ...
- 5執行業務者及其他所得者獨資及合夥薪資列報之相關規定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獨資之執行業務者及私人經營之補習班、托育中心、幼兒園及養護療養院所等其他所得者之負責人不得於其事務所列報薪資費用;聯合執行業務者及合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