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第六章拾穗 - 〔返回講道資料總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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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六1,4注視與察看】聖經中幾個不同的「看見」。

... 蘇佐揚《原文解經》 ... 答:馬太福音六章所說的重複禱告,意即沒有話禱告,而偏把話拉得長,叫人覺得好聽, ... 〔返回首頁 |返回本書目錄〕   馬太福音第六章拾穗   【太六1】故意叫他們看見。

人渴望他人的認同與尊敬的本能,但無視神,只求人心靈的滿足是愚蠢的。

神的的確確是存在的,所以信徒當敬虔地來到神面前。

──《聖經精讀本》   【太六1,4注視與察看】聖經中幾個不同的「看見」。

在這裏,主耶穌警告門徒,「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

「叫人看見」,原文是Theaomai,原意為「注視」,「不停觀看」、「展覽」,該字變化為「戲院」,Theatron,這字便是英文「戲院」一字Theatre的字源。

        主耶穌又教訓門徒說:「要叫你施捨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

」「察看」二字,原文為Blepo,原意為「細心察看」、「久視後發現」、「主動的看見」,轉義為「防備」、「記得」。

        我們所作所為,天父必知,不必故意讓人曉得我們行善,像在人前「作戲」一樣。

雖然保羅說:「我們成了一台戲,給世人和天使觀看」(林前四9),但這句話表示我們要生活得像基督、為基督、表現基督,讓別人觀看和效法我們,我們應該小心「演戲」。

        但對於行善,和一切普通人認為要誇耀自己有功的行動,我們深知天父會「細心觀察」,而且「發現」我們所作的有永存價值,祂一定「記得」而賞賜我們。

        不過,我們一切所作的應該為「愛主」而作,賞賜為自然的結果,但並非為工作的目的。

──蘇佐揚《原文解經》   【太六1~6,16~18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假冒為善的人」一詞原文只有一個字,Hupokrites,英文為Hypocrite。

這是一個併合字,即Hupo(在下)和Krites(管理人)合成。

這字在當時是指戲台上作戲的人,他們扮成某一歷史人物,在戲台上演戲,表現喜樂哀怒愛惡懼種種狀態。

原文並無「假冒」二字,該字實可譯為「作戲的人」、「戲子」、「演戲者」。

我們不可效法這些「作戲的人」。

        第一節「看見」二字原文與「戲院」同字根。

「看見」原文為「注視」Theaomai,戲院則為Theatron。

        第二節「吹號」二字指戲台上樂隊的音樂。

        這些「演戲的人」,演出三幕劇;一、施捨。

二、禱告。

三、禁食。

但他們並非出於真誠和敬畏上主的動機,只是要討人的喜悅與稱讚,因此主耶穌稱他們是「演戲」。

我們應該只討上主喜悅,我們的施捨、禱告與禁食才有功效。

        保羅說:我們成了一台戲給世人和天使觀看。

我們必須在人生戲台上存心真誠,作出感動人而有永存價值的事情。

── 蘇佐揚《原文解經》   【太六1~18】天國子民的基本生活的具體教訓(1-4節),禱告生活(5-15節),禁食生活(16-18節)。

此外將這些信仰生活的實踐與法利賽人偽善的實踐進行對比,強調了神看重內在的動機,教導信徒當真正委身於神。

耶穌在每一段的結尾都清楚地指出,多結聖靈果子的信徒,末日會有美好的賞賜。

──《聖經精讀本》   【太六2】不可……吹號: 救濟是向處於困苦中的人伸援助之手。

若救濟不是出於真正的憐憫與關懷,只是為了顯示自己的義,那麼就等於利用貧窮者來滿足自己私欲。

愛本身就是目的,不應成為手段。



──《聖經精讀本》   【太六5~6】猶太人一般每日三次去會堂禱告(徒3:1;10:9;路18:9-14),即使是出門在外,若是到了禱告時間,就站在路旁禱告。

起初他們的意圖很單純,但隨著時間的流逝卻出現了重形式的傾向,有些人開始一到禱告時間就故意外出,愛站在眾人面前禱告。

其實,禱告是神與我相交的純潔的時間。

若有人禱告的目的不是與神相交,而是沽名釣譽,就犯了用金子買石頭的愚蠢的錯誤。

──《聖經精讀本》   【太六7】問:聖經說,不可重複禱告(太六7),是何意?         答:馬太福音六章所說的重複禱告,意即沒有話禱告,而偏把話拉得長,叫人覺得好聽,裏面卻沒有東西。

我也重複禱告,但我重複禱告,是因為我不能再求更多了,我沒有可求了,只有感讚而已。

這是大有分別的。

── 倪柝聲   【太六8,33祈求與尋求】中文的『求』字,原文是用許多不同的字義來表達,在這裏有兩個是常見的。

        一個是『祈求』(8節),原文是aiteo,原意乃是在下的向在上的祈求或請求。

太七7~10所有的祈求與求字,原文也是這個字。

我們一切的祈求,天父早已知道,而且要按著祂的計劃答應我們的祈求。

        另一個是『尋求』,中文也常譯為『求』(33節),原文是zeteo,這裏所說的『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的『求』字,並非一種禱告祈求,乃是一個行動的尋求。

外邦人尋求衣食住,基督徒卻應尋求神的國與義,意即在生活上尋求滿足主的心,在工作上發展祂的國度。

主耶穌也向眾人表白『我不尋求自己的意思,只尋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約五30)。

        保羅勸勉哥林多信徒,不要尋求自己的益處(林前十24)。

彼得勸信徒尋求和睦(彼前三11)。

今天我們尋求甚麼呢?我們在靈修中對父神的『祈求』,與我們在生活中的『尋求』有很大的關係。

一個努力尋求世俗化的名、利、權與物慾的人,他在神面前的祈求怎能蒙垂聽?反知,一個忠心地去尋求神國和祂的義的人,他在神面前的一切祈禱,都會成為馨香的祭物。

――蘇佐揚《原文解經》   【太六9】「“所以,你們禱告要這樣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    “說”字在此不很准,原文意思是下面的禱告,並非禱告文,“要這樣”說是說憑著下面的樣子,意即這以下是祈禱的榜樣,要門徒去學的。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太六9~13】是主禱文。

這不是禱告的唯一模式,而是禱告的典範。

因為耶穌在前面責備人的禱告用了許多重複的話(7,8節),或為了顯示自己的禱告(5,6節),所以說“你們禱告要說這些(what)”,而不是說“你們要如此禱告(how)”(9節)。

主禱文共由七句組成,前三句是讚美神,後四句是教我們如何在神面前祈求。

這與十誡中前四誡界定有關對神的義務,後六誡界定對人的義務一樣。

關於主禱文的詳細內容可參考序言中的“對主禱文的研究”,王下19:15,禱告的要素與形態,路11:1-13,正確的禱告生活。

──《聖經精讀本》   【太六9~13耶穌教訓人禱告文,信徒應當背誦麼?】 答①在福音書中有兩處記載主教訓人的禱告文(太9-13,路十一1-4),通常稱為主禱文,這種傳統的說法是有誤的,實際上這不是主自己的禱告,乃是給我們作一個禱告的示範,以便遵行學習;至於主親自的禱告,請看約翰福音十七1-26節,馬太福音廿六36-44節所記的禱告內容,那才是名副其實的主禱文呢! ②主在這一篇教人禱告文中,教導我們要先求神的旨意,再求自己的事(太六9-13),所謂先神後己,將神國的事放在第一(太六33),最後再求脫離惡者,以讚美榮耀神作結束。

沒有任何一個人的禱告詞能比主耶穌這樣一篇禱文完全而美好,所以我們應當學習效法,但卻不能以此禱文天天背誦,來代替我們應有的禱告,否則我們習以為常,專念禱文,成為口頭禪,受其字句的限制,那就變成形式,毫無意義了。

③凡是出於主的吩咐教訓都是好的,都要遵守(太廿八20),不論我們自己怎樣會作禱告,但有時候在聚會中,或在家庭中,為了帶領初信的慕道友或子女禱告,是可以用這篇禱文來引導他們開口學習禱告,那是好得無比的。

——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太六9~13主耶穌所教門徒的祈禱文應稱為“公禱文”抑“主禱文”?基督徒應否念誦此禱文?】    一、主耶穌所教門徒的這篇禱文,不應稱為主禱文,因為不是主耶穌的祈禱,乃是門徒的祈禱,因為其中有一句“免我們的債”(債指罪而言),主耶穌無罪,不必如此祈禱。

   這篇禱文應稱為“公禱文”,是門徒的公眾禱文。

遺傳的說法,慣稱之為“主禱文”,實為錯誤,亟應更正。

  二、這篇公禱文,既然是當時的基督徒學習祈禱之用,今日的基督徒應否也念誦這篇禱文呢?許多教會在主日崇拜節目中有“念公禱文”一項,到底是否合宜呢?    ①反對念公禱文的人士,認為:     A.這一篇只是主耶穌教當時的門徒學習祈禱之用,是淺顯易明的禱文,但今日基督徒已有自由祈禱的習慣與經驗,實不應再受這篇公禱文所限制,既不應受限制,則不應再用它。

    B.同時在這禱文的末了,並沒有“奉主的名”數位,正如主耶穌後來教訓門徒所說的,也證明不合今日基督徒之需。

    C.還有,保羅和其他和傳道人,在他們的書信中,從不引用這篇禱文,也不吩咐我們去採用,證明初期教會已經不予重視。

    ②贊成念公禱文的人士則認為:     A.凡是主耶穌所教訓門徒的都是好的,或說是最好的。

這篇禱文出自耶穌之口,為何捨棄不採用?正如主耶穌其他這一切訓言一樣,都是時常可以引用,而且有益。

            B.主耶穌在升天時當對門徒說:“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太二十八章20節)。

公禱文也是主那穌的吩咐,為何不教訓後代基督徒遵守?     C.假如捨棄這篇公禱義不用,即使聘請全世界最偉大的基督徒文學家再寫一篇,來代替主那穌所教門徒的這篇禱義,也無法勝任。

即使作好了,也不會被全世界基督徒所採用。

    D.不管我們如何會祈禱,但為著初信主的基督徒或家中兒童學習祈禱,沒有任何一篇禱文比這公禱文更好用的了,怎能把它放棄?    上述兩派,各持己見,聰明的基督徒可以自己去抉擇。

――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太六16~18】在當時的猶太人信仰生活中,禁食占相當重要的比重。

聖經在以下兩方面指出了在禁食過程中所犯的錯誤:①利己的禁食:禁食是再次與神建立關係的方法,但有些禁食者沒有實踐比禁食更重要的愛(賽58:1-7);②偽善的禁食:禁食是為了放下其它一切,與神相交,尋求生命的答案。

但有些人禁食,不是為神,而是為給人看。

關於禁食的詳細內容請參照弗四1-17,論禁食。

──《聖經精讀本》   【太六17】要梳頭洗臉: 與6節比較好像有些矛盾,但是禁食禱告的真正目的和方法是做給無所不知的神看的,因此這是最敬虔的方法。

信徒不僅在禁食上,在一切行為上都要持定,這種神前意識(CoramDeo)(加2:6)。

──《聖經精讀本》   【太六19】「“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鏽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    “鏽壞”,在希臘文是“吃”字,與羅馬書十四章十七節的“吃”原是同一字。

所以在此直譯是吃,意則消耗、完了。

蟲子咬,指衣服說的;消耗完了,指糧食說的;賊偷,指錢財說的。

“不要積攢財寶在地上”,這是主的命令,但並非要我們每天將錢用完,將米吃盡。

所謂積攢,就是你打算有所倚靠的。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太六19~20】地,天: 不僅說明兩者之間的穩定差異,而且比較兩者的短暫性與永恆性、可視性與不可視性、世俗性與聖潔性。

──《聖經精讀本》   【太六19~24不能事奉瑪門】「瑪門」原文是Mamonas,音譯應作「瑪門那」,源出亞蘭文,即主耶穌當時所說的方言,原意為「財利」,與中國人所說的「財利」相同,是一種東方人的思想,以為有一神靈稱為「財神」,拜之則可發財。

但主耶穌勸告我們,一個人事奉兩個主的危險。

如果我們的心看重財利過於上主,我們便會失去從天上而來的、更多更大的福氣。

        主耶穌在這裏告訴我們,錢財所在的地方有三處;         一、在地上,地上有蟲子與賊來破壞及偷取。

        二、在心裏,心中整天思念錢財,以至眼睛昏花。

        三、在天上,那是永遠安全,最理想的存款所在地。

        上主為每一個基督徒的一生所需,有一個「預算表」,祂會按著我們的需要按時賜給我們,使我們不至缺乏。

因此,我們為錢財而掛慮是多餘的;崇拜金錢,貪愛金錢,以金錢與神同等,是世界上最大的瘋子。

        貪愛屬世錢財的人,對於天上的財富是盲目的,他們是生活在黑暗中,過著摸索的生活。

一個真心倚靠上主的人,他有屬天的權柄與自由去支取存在天上銀行的存款,我們吃、喝、穿三方面的需要,上主比我們知道的更清楚,而且會負責供給。

──蘇佐揚《原文解經》   【太六19~34】此部分是對世俗主義的物質觀,價值觀的批判與教訓。

其屬靈教訓為:①要正確確立價值追求物件(19-24);②正確確立價值的優先次序並在追求過程中,靠著對神的信仰消除一切的憂慮(25-34)。

我們不曉得自己的真正所需,所以虛度人生,想靠自己來獲得物質的滿足,其結果反而陷入絕望中。

在追求人生的價值方面全然依靠神,不依靠他人,相信永恆價值只源於對神的信仰。

──《聖經精讀本》   【太六22】「眼睛就是身上的燈。

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  “身上”即身體,每一肢體的功用,都是代表全身;如一人的眼瞎了,那人就是瞎子──雖然只有這個肢體壞了。

“光明”即“亮光”,就是看得清楚,能顯露出來的(弗五15)。

充滿亮光就是光充滿了一種東西,這東西能叫別的顯露出來。

亮光,換一句話,就是屬靈的眼光,屬靈的異象,屬靈的看法,能看得頂准,甚麼是十字架的道路,甚麼是一條窄路。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太六24『瑪門』字義的發展】『瑪門』這個詞是由希伯來文來的。

它的演變非常有趣。

        最初『瑪門』具有正面的意義。

它源自一個動詞,意思是將某東西托付給一個人,也就是把一樣東西交付別人保管。

通常托管的是產業,金錢,或財寶。

從屬靈上說,它有一個很好的含義,因為金錢是神托我們管理的東西之一,照著定義,我們把錢給別人,或花在他們身上時,我們就是將金錢托付給他們。

在這個階段裏,瑪門沒有任何不好的含義。

若要給它們加上負面的含義,你必須把它和一個形容詞或名詞並用,例如『不義的瑪門』或『罪惡的瑪門』。

        接下去發生的事相當有教育意義。

原先具有主動意識的『托付』,被改成了被動的『受托』。

你可以看出這中間產生了甚麼變化。

首先,金錢是托付給我們的,也托付給別人,以幫助他們。

當這個詞的主動意義占優勢的時候,表示受托付的這個人正控制著金錢,而且用智慧支配它。

他能充分使用金錢。

然而一旦人開始依賴金錢,就意味著這人無法再控制金錢,反而被金錢控制住了。

        到了這個地步,『瑪門』一詞的第一個字母就由原先的小寫,變成了大寫,意思是對這樣的人,瑪門已成了他的偶像。

── 博愛思《雅各書的信息──我信!然後呢?》           本節定下了這個規則,沒有奴僕可以同時事奉兩個主。

主人擁有奴隸,並且是擁有他的全部。

今天,一個僕人或是一個工人,可以很輕巧的從事兩份工作或是兩個不同的人的工作。

他可在工作時間從事一份工作,在空閒的時間從事另一份的工作。

舉一個例,他可以在日間出任文員之職,而在晚間可以從事音樂師的行業。

許多人是在他兼職裏頭添補他的入息,或是探索到真正的興趣。

但奴隸卻沒有空餘的時間;他每一刻的時間,每一分的力量,都是他主人所有。

他沒有屬於自己的時間。

因此,服事神不可能是兼職的,或是工餘的。

人一旦選擇要服事神,他每一刻的光陰,每一分的力量,都是屬於神的。

在芸芸主人之中,神的獨佔性是獨一無二的。

我們或是全屬於祂,或是全不屬乎祂。

──《每日研經叢書》   【太六24~33】侍奉神,又侍奉瑪門: 並不意味著讓信徒否定世上一切。

只是:①要明白什麼是人生的最高價值;②在不必要的事情上不要浪費精力,而當傾注一切財力於追求最高價值;③相信其它的一切神必按需賜給我們。

──《聖經精讀本》   【太六24~34】在這一段經文裏,三度使用『所以不要憂慮』(25,31,34節),表示它們是針對前面所述理由的結論,這三個理由是:(一)因為你無法同時信靠神和金錢(24節);(二)因為神能供應你一切的需要(26~30節);(三)因為信靠神就百無一失(32~33節)。

──博愛思《雅各書的信息──我信!然後呢?》   【太六26~30】天上的飛鳥……野地的百合: 在生活上完全依賴神所定的生存法則,滿足於所需之量並不貪求更多的,表明了信徒追求人生最高價值時,對物質需求當持守的態度。

──《聖經精讀本》   【太六33】「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

」    “國”是甚麼?一方面是指屬靈的情形,如“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羅十四17);另一方面是指將來在千禧年時掌權(路十九11)。

一是今日屬靈的生活,一是將來的賞賜。

今日人的屬靈情形,能叫他在將來掌權。

“國”在這裡是多注重將來的。

   “義”在這裡是求才得著的。

“求”是“尋找”,可知道並非得救稱義的義,或說神的義,如羅馬書三章所說的;乃是馬太福音五至七章的義,即勝於文士和法賽利人的義,亦即馬太福音六章一節所說的義。

義特別指馬太福音五至七章的行為。

   “求祂的國”,是注重今日屬靈的情形,更注重將來的賞賜。

“加給”是已經有了,再加上去;因你既求神的國和義,所以你就得著神的國和義,又加上了飲食、衣裳。

賜給是本來沒有,加給是本來已有。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 這是全部登山寶訓的要點。

信徒的信仰生活當如此:①最高價值所在;②單單渴慕神的義;③在實踐過程中,將神置於優先於其他一切的首要地位;④將其他一切完全交托神。

都要加給你們: 縱覽整本聖經,這句話意味著神賜給我們靈魂的滿足與平安,同時會豐豐富富地供給我們人生的一切需求,而不是指無條件地多給我們。

──《聖經精讀本》   【太六34】「所以,不要為明天憂慮,因為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

”」    “難處”原文與六章十三節的“兇惡”同一辭,可見主沒有定規信徒過舒服的日子。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不要……憂慮: 與帖前5:16-18相比較,這並非是單純的勸勉與安慰之言,而是指出憂慮本身就是一種不信的行為。

──《聖經精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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