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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第六章
vi.有關宗教儀式的教導(六1~18)
那「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五20)體現在兩方面,一個是以激進的新看法來面對與文士密切相關的法律與倫理上的問題,另一個是以新的態度對待法利賽人在宗教儀式上所堅持的繁文縟節(六1~18)。
這並不是要取消猶太人虔誠敬神的主要方面,而是要去掉那些浮誇的外表。
宗教儀式是用來敬拜神的,不是用來取悅人的。
施捨、禱告和禁食是選來代表宗教儀式的三個例子。
猶太教主流派一向把這三件事當作是實踐個人敬虔生活的主要要求(見Davies,
pp.307~315)。
伊斯蘭教在這三條之上又加上兩條特殊要求──朝聖和唸經,構成伊斯蘭教的五柱。
耶穌也把這三件事看作祂門徒宗教生活的中心內容。
馬太分別在三個結構相同的段落中(2~4節、5~6節和16~18節)論述了這三件事,並冠之以前言(1節);可是中間他插入一段長長的關於禱告的題外話(7~15節),使得整個結構有些失去平衡,可能是因為馬太把耶穌在不同場合下說的話編在一起,為組成一個便於記憶的耶穌教訓的單元。
1. 這一節把這段話的意思言簡意賅地概括起來,表面看來似乎與五16有矛盾,其實這裡所指責的是那種虛誇炫耀的作風,特別是實行宗教儀式時所表現出來的浮誇炫耀。
〔在這段裡,善事倒是dikaiosyne{的好譯文(通常譯作「義」),因為它既取了五20所說的「義」的內容,又把它用到了宗教儀式的遵守上,不再指倫理學上的順從,而概括地指下面要談及的施捨、禱告和禁食三件事。
〕一個門徒的生活,不可避免的是公開的,這並不錯,但是這並不等於他有資格來炫耀自己在信仰方面的虔誠;有的人生活美好,為人虔敬,有目共睹,還有人挖空心思去賣弄,以贏取一個虔敬的名聲,這兩者可有天壤之別。
其異不僅在於動機不同,還在於結果相背:前者給神帶來榮耀,後者只顯示了自己。
賞賜也是不一樣的。
請看五12賞賜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43,Name=iii.
使徒之與眾不同(五11~16)}。
在下面的三個分段裡,賞賜一詞各出現兩次(即2、4、5、6、16、18各節。
和合本把第4、6、18節中的reward譯作報答──譯註)。
那些炫耀賣弄的人,得到了他們所要得的,即世人的賞識,卻失去了那來自你們在天上的父的真正賞賜(見五16註釋{\LinkToBook:TopicID=143,Name=iii.
使徒之與眾不同(五11~16)};這一觀點在第六章裡尤為突出)。
2. 猶太教把施捨看作是教徒的義務,不是可做可不做的善舉(參,申十五7~11;詩一一二9)。
到公元一世紀的時候,以施捨賙濟窮人的工作已經組織得相當有序了。
耶穌要求祂的門徒們慷慨地,但不是大吹大擂地去施捨。
不可吹號是個隱喻,在其他古文獻中也如此用,表示做事時大造聲勢引人注意,其實吹號和施捨有什麼聯繫,從未見到過證明。
假冒為善的人是馬太習用的詞,用在這裡和第5、16節都是專為刻畫法利賽人虛張聲勢的虔誠。
到第二十三章,假冒為善幾個字已經成了文士和法利賽人特定的標籤了。
希臘語裡這個詞原意「演員」,其內涵與表現相距確實不遠:他們本來就是在表演嘛。
這裡所談的假冒為善就是這個意思,倒不是什麼有意的虛偽,儘管在其他地方也有指虛偽(二十二18)或至少是言行不一的(七5,十五7)。
這樣演戲的目的是他們要得人的榮耀,並從榮耀裡得到全部的賞賜(misthos直譯「工錢」,即所掙的錢)。
得了(apecho{)是個商業用語,即如數收訖,換句話說,就是再沒有可望於將來得到的了(參,路六24的用法,另路十六25也用了同義詞apolambano{)。
3~4. 與之相反,門徒如在暗中施捨,定會得到賞賜(不是掙來的報酬,而是神給的恩典,與施捨相比,是不成比例的大,見五12註釋{\LinkToBook:TopicID=143,Name=iii.使徒之與眾不同(五11~16)}),這賞賜不是來自人,而是來自(獨自)在暗中察看的你的父親。
強調的重點是賞賜的來源(和質量),與假冒為善者所得「酬報」的來源(和質量)不同,並不強調賞賜的方式;不像晚期的AV版本裡有「公開地」字樣,古老的版本裡根本不提天父的賞賜是不是公開的,連是否在地上賞賜都不予說明。
5~6. 結構與第2~4節的極相似,關鍵的詞語也相同,故可見上。
會堂裡的禱告由一名會員站在前面領,被請領禱告是很光榮的,因為這表示他在會眾中間是傑出的。
禱告通常不在十字路口上進行,不過耶利米亞說,一個嚴格奉行午禱的人,很容易有計畫地安排好自己活動的時間,在最合宜的時候走到人最眾多的場所去(NTT,p.187)!反之,一個門徒應在「倉房」(tameion,參,路十二24)裡禱告。
那是一間內室,不與其他房間相通,可能沒有窗戶,也可能是全住宅內唯一可以上鎖的房間;所以俗話稱隱蔽之處為內室(路十二3;參,太二十四26)。
這句話是模仿以賽亞書二十六20(tameion一詞在七十士譯本裡出現),作為隱蔽起來的意思。
耶穌在這裡並不是禁止當眾或與眾人一起禱告,不過那樣的禱告太容易產生炫耀的傾向。
禱告的根本是門徒與父的交通。
7~8. 在第16~18節論第三種宗教儀式之前,談的都是禱告,涉及面很廣,包括告誡人們不要機械地禱告(7~8節)、主禱詞(9~13節)和對這一禱告的一點補充意見(14~15節)。
首先說的已不再針對「假冒為善的人」,而是反對像外邦人那樣禱告。
外邦人禱告的特點是用一些固定刻板的祈禱詞和難懂的咒語,準確重複這些話的次數比禱告者的態度和意向更為重要。
用許多重複的話是希臘詞battalogeo{的翻譯,該詞在當時的文獻裡,再沒有別的意思,恐怕是為表示「喋喋不休」而特意創造的一個象聲詞吧;它與希伯來語的ba{tel(「空洞無物」)很像,這能幫助我們更深刻地理解其意。
顯然這裡強調的是說出的話的質量而非數量。
耶穌既不禁止禱告中的重複(AV譯作「毫無意義的重複」是無根據的;耶穌自己也重複,太二十六44),也不反對禱告中用固定的格式(9~13節正是一例),所反對的是無思想、機械式的禱告。
神不是回答那很多的話,而是回答那祈求神、依靠神的態度。
9~13. 主禱文在路加福音十一2~4裡記載得略短,一般認為馬太的版本代表的是,基督教禮拜儀式推廣的第一階段所用的版本,後來加上三一頌辭將它補充完全(見13節註釋)。
不過,羅梅耶(Lohmeyer)的觀點認為,耶穌是在兩個不同的場合,教了不同形式的禱文;這也不是不可能的。
路加福音的那段話,是有人特別請求耶穌教導如何禱告的情況之下說的,馬太福音則是耶穌一般談禱告的性質時講的。
近來,對主禱文有一種流行的解釋,即這篇禱文(甚至包括路加的版本在內)反映的是門徒們對神國降臨的渴望和準備,所以基本上是末世性質的。
實際上,每個句子都可以這樣來解釋。
但是,歷世歷代以來,基督徒使用這篇主禱文並沒有特別著重末世的含義,這一事實說明它也實用於門徒每日之所想(當然也包括渴望神的勝利),這點甚至更為主要。
這篇禱文是給門徒用的,只有他們可以稱神為「父親」。
門徒們集體禱告時用它也很合適(第一人稱代名詞全是複數)。
當時猶太教作禮拜時所用的幾種禱告辭都與這篇差不多(看A.H.
McNeile,p.77,可見到一些例子),更可以說明這篇禱文的用途之一,是作為基督徒崇拜時的禱告文式。
但這絲毫也不排除我們個人禱告或小組禱告時以它為模式或總結,這樣做實際上已使許多基督徒擺脫了以自我為中心的禱告方式,而我們的禱告離開了這篇禱文是很容易以自我為中心的。
9. 所以一詞表示下面的主禱文與上一節有關,是傾吐對上一節所說的神的慈父般關懷的理解,所以與外邦人的禱告(7節)不同;希臘文版本裡著重強調「你們」更突出了這一不同。
路加版本中「父啊」的稱呼就等於「阿爸」,標誌耶穌與神有著不同一般的親密關係(可十四36)115。
馬太福音裡用的是我們在天上的父,不那麼突出醒目,但(比簡單的「阿爸」)顯得更為虔誠,在一些猶太教徒的禱告中也這樣用。
這稱呼強烈地表現了門徒對神的態度中所存的張力:祂既在天上,是超越物質世界、主宰宇宙的全能真神,然而卻又是我們的父親,關懷著每個門徒的需要,和他們的關係親密無間。
這句下面有三個並行的「願」句,前兩個和猶太會堂裡使用的禱文(Qaddish)十分相像:「願祂的大名在祂所創造的世上,按照祂的旨意得到稱頌,並被尊為聖。
願祂的國在你們活著的時候降臨……儘快地、儘早地統治。
」願人都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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