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九十四年度第一次庭長、法官會議紀錄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決議:採甲說。

寄存送達發生效力所應經十日期間,應自寄存日之翌日起算。

主席: 有關公示送達生效期間之 ... 搜尋: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快捷列 法官事務分配專區 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大法庭相關資料區 會議決議及裁判先例 民刑庭會議決議 民事庭會議決議 刑事庭會議決議 決議彙編 過往判例—即裁判先例 判例全文現況 最高法院判例全文彙編(民國20~38年) 選編及變更適用 判例要旨 ::: 首頁 查詢服務 會議決議及裁判先例 民刑庭會議決議 民事庭會議決議 最高法院九十四年度第一次庭長、法官會議紀錄 字型大小: 小 中 大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電腦編號】 0940705 【會議日期】 94/07/05 【會議名稱】 最高法院九十四年度第一次庭長、法官會議紀錄 【會議次別】 1 【決議全文】 最高法院九十四年度第一次庭長、法官會議紀錄(節本) 討論事項: 院長提案一: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八條第一、二項規定:「送達不能依 前二條規定為之者,得將文書寄存送達地之自治或警察機關,並 作送達通知書兩份,一份黏貼於應受送達人住居所、事務所、營 業所或其就業處所門首,另一份置於該送達處所信箱或其他適當 位置,以為送達。

」「寄存送達,自寄存之日起,經十日發生效 力。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規定:「送達文書,除本章有特別 規定外,準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

」則民、刑訴訟皆有寄存送達 訴訟文書之情形,上揭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八條第二項所規定 寄存送達發生效力所應經之十日期間,究自寄存之日當日起算, 或自寄存之日之翌日起算?有甲、乙二說,提請 公決: 甲說:民法第一百二十條第二項規定:「以日、星期、月或年定 期間者,其始日不算入。

」期間之計算係採曆法計算法, 所稱一日,指自午前零時起至午後十二時而言,故其始日 不算入,因始日恒未滿二十四小時,以之為一日,實為不 當。

寄存送達發生效力所應經之十日期間,依上揭民法第 一百二十條第二項規定,應自寄存日之翌日起算。

乙說: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八條第二項規定:「寄存送達,自 寄存之日起,經十日發生效力。

」既稱「自寄存之日起」 ,依其文意解釋,當係自寄存之日當日起算。

決議:採甲說。

寄存送達發生效力所應經十日期間,應自寄存日之翌日起 算。

主席: 有關公示送達生效期間之起算,是否比照上開決議亦自翌日 起算?(無異議) 決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公示送達,自將公告或 通知書黏貼公告處之日起,其登載公報或新聞紙者,自最後登載 之日起,經二十日發生效力;就應於外國為送達而為公示送達者 ,經六十日發生效力。

但第一百五十條之公示送達,自黏貼公告 處之翌日起,發生效力。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條第一、二項規定 :「公示送達應由書記官分別經法院或檢察長、首席檢察官或檢 察官之許可,除將應送達之文書或其節本張貼於法院牌示處外, 並應以其繕本登載報紙,或以其他適當方法通知或公告之。

」「 前項送達,自最後登載報紙或通知公告之日起,經三十日發生效 力。

」所稱「經二十日」、「經六十日」、「經三十日」發生效 力,應自將公告或通知書黏貼公告處(法院牌示處)之日或最後 登載公報或新聞紙(報紙)之日之翌日起算。

院長提案二: 寄存送達或公示送達發生效力,其後應為訴訟行為之法定不 變期間,究自送達發生效力日起算,或自送達發生效力日之翌日 起算?有甲、乙二說,提請 公決: 甲說:依民法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以日、星期、月或 年定期間者,以期間末日之終止,為期間之終止。

」是寄 存送達發生效力所應經之十日期間,係以其期間末日之終 止,為十日期間之終止,此後即開始計算所應為訴訟行為 之法定不變期間(例如對被告送達不利之判決書,於七月 一日寄存送達,寄存日不算入,自七月二日計算十日期間 ,至七月十一日午後十二時發生送達效力,應自七月十二 日零時計算其上訴不變期間)。

公示送達之情形,亦同。

乙說:依民法第一百二十條第二項規定:「以日、星期、月或年 定期間者,其始日不算入。

」是寄存送達經過十日後發生 送達效力,此後計算應為訴訟行為之法定不變期間送達發 生效力日自不算入,應自其翌日起算法定不變期間(例如 對被告送達不利之判決書,於七月一日寄存送達,寄存日 不算入,自七月二日計算十日期間,至七月十一日午後十 二時即十二日零時發生送達效力,故應自七月十三日零時 計算其上訴不變期間)。

公示送達之情形,亦同。

決議:採甲說。

【舊見解】   【注意事項】   發布日期:109-12-21 更新日期:109-12-21 發布單位:最高法院資料科 認識本院 本院沿革 關於院長 法官名錄及事務分配 本院組識 本院管轄 大事紀要 地址電話 位置交通 樓層平面圖 政府資訊公開 國際司法交流 新聞公告 新聞稿 即時澄清新聞 公示送達 徵人啟事 採購資訊 其他資訊 大法庭區 提案裁定 檢、辯、學之書面意見 大法庭裁定統一見解 徵詢階段統一見解 已提出徵詢 撤回/撤銷 大法庭相關法令與流程 最高法院大法庭中英文簡介 業務簡介 審理程序 調解專區 會計專欄 統計專欄 政風專欄 性騷擾防治專區 查詢服務 法學資料檢索 裁判書查詢 裁判主文公告 案件進度查詢 案件分案資訊 具有參考價值之裁判 會議決議及裁判先例 名冊專區 案件相關查詢 司法公告查詢 宣導文宣 其他查詢 便民服務 聯合服務中心 圖書室 訴訟須知 書狀範例 常見問答 多元繳費服務 司法信箱 閱卷聲請 電子檔案下載 系統服務 與民有約 其他便民服務 防疫訊息 問卷調查 法庭實況 學術研討 回頁首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