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服務-土地增值稅(土地現值)申報書-自用住宅用地 - 我的E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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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增值稅(土地現值)申報書。

· 2.契約書影本乙份。

(正本查驗後退還)。

· 3.建築改良物證明文件。

· 4.土地所有權人無租賃情形申明書。

註1:倘出售面積超過都市土地300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逾期15天以上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line Email 人生大事 出生 就學 就業 就養 終老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英文申辦服務 主題策展 資訊發布 政府新聞 即時影像 行動化服務 實用連結 GSP會員中心 關於本站 網站導覽 規範與授權 English 隱私權保護政策 服務條款 上方連結 網站連結 下方連結電腦版::: 選單 人生大事 出生 就學 就業 就養 終老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英文申辦服務 主題策展 資訊發布 政府新聞 即時影像 行動化服務 實用連結 GSP會員中心 關於本站 網站導覽 規範與授權 English 隱私權保護政策 服務條款 我的E政府我的E政府 上方連結 網站連結 字級 小 中 大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line Email 搜尋 全站搜 找服務 搜尋 搜尋 進階搜尋   關閉 ::: 首頁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申辦服務_ 網頁功能 列印內容 Bopomofo Facebook Twitter line Email 土地增值稅(土地現值)申報書-自用住宅用地 自用住宅用地 應備證件: 1.土地增值稅(土地現值)申報書。

2.契約書影本乙份。

(正本查驗後退還)。

3.建築改良物證明文件。

4.土地所有權人無租賃情形申明書。

註1:倘出售面積超過都市土地300平方公尺或非都市土地700平方公尺者,另附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適用順序申明書或傳真單。

註2:若申請「一生一屋」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者,另附土地所有權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申請適用土地稅法第34條第5項規定申明書。

處理期限:十四天 土地增值稅(土地現值)申報書-自用住宅用地 發布單位:基隆市稅務局 服務內容 自用住宅用地應備證件: 1.土地增值稅(土地現值)申報書。

2.契約書影本乙份。

(正本查驗後退還)。

3.建築改良物證明文件。

4.土地所有權人無租賃情形申明書。

註1:倘出售面積超過都市土地300平方公尺或非都市土地700平方公尺者,另附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適用順序申明書或傳真單。

註2:若申請「一生一屋」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者,另附土地所有權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申請適用土地稅法第34條第5項規定申明書。

處理期限:十四天 申辦流程 1 填寫申報書 2 書面審核是否完備 3 通知補正 4 核稅及查欠 5 回復申請人 聯絡窗口 聯絡單位:土地增值稅科電話:(02)24331888分機716 下載臨櫃申請表單 滿意度調查你對此服務的說明滿意嗎? 滿意普通不滿意 請勾選不滿意原因: 表單下載連結失效 線上申辦連結失效 服務說明不清楚 服務內容有誤 如您對此服務欲提供意見,歡迎使用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或客服電話:(02)2192711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AM~6PM) 回上一頁 回最上面 選單::: 人生大事 出生 就學 就業 就養 終老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英文申辦服務 主題策展 資訊發布 政府新聞 即時影像 行動化服務 實用連結 GSP會員中心 關於本站 網站導覽 規範與授權 English 隱私權保護政策 服務條款 下方連結如對本站有帳號申請與網站操作相關問題,歡迎聯絡客服中心,線上服務網站:https://www.service.gov.tw 客服電話:(02)2192-7111,傳真:(02)2192-7186,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 電話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8時30分至下午6時 (例假日除外,非上述時間請多利用客服信箱) Copyright©中華民國數位發展部版權所有 電腦版行動版 更新日期111-09-24 瀏覽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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