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属台湾群岛方案 - 维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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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属台湾群岛方案,简称美属台湾,为台湾政治用语,用来称呼主张台湾为美国“未合并领土”(Unincorporated Territory)的政治名词,不同于台湾建州运动(The Formosan ... 美属台湾群岛方案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此条目之中立性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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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条目的主题是台湾政治用语。

关于美国属地,请见“美国殖民地”。

美属台湾群岛方案,简称美属台湾,为台湾政治用语,用来称呼主张台湾为美国“未合并领土”(UnincorporatedTerritory)的政治名词,不同于台湾建州运动(TheFormosanStatehoodMovement)。

[来源请求]由于行事风格及其理论颇受争议,统派、独派都有人反对。

2009年2月12日,台湾平民政府筹备会中央委员会发布公告,定名为属美建国派。

[1]不过2009年10月美国最高法院驳回林志昇控美案上诉之后,林志昇等人改弦易辙开始宣传日属美占台湾自治方案;并于2009年12月林志昇发表〈台湾切割中国之后(2)〉一文,正式开始使用日属美占一词。

[2] 另外在“台湾心蕃茄情TaiwanHeart”网站,前台湾民政府国安参谋委员樱川武藏对林志昇的反复且不合国际法规定的“理论”、林志昇相关的事实真相、林志昇的行事风格,作了非常详尽与系统的介绍[3]。

目录 1缘起 2释义 3主张 4成员 5林志昇向美请愿案记事 6参见 7参考资料 8外部链接 缘起[编辑] 美属派的核心理论是以国际法作为基础,主张:台湾是日本投降后,依国际法交由美国托管;中华民国占领台湾,在国际法上未必享有领有权;台湾地位不确定论因此产生[4]。

更进一步德裔美国人何瑞元于2003年提出已得到某些51俱乐部(The51stClubofTaiwan,主张台湾应该成为美国第51州)成员支持;并到处找台独团体(包括群策会、台湾北社、建国广场等)辩论,要求推广支持。

2004年12月24日,何瑞元应邀参加建国广场电台节目,与建国广场负责人傅云钦对谈;结果何瑞元的美属理论无法说服傅云钦。

2005年,何瑞元与林志昇合作推广美属理论,林志昇成为何瑞元美属理论的台湾代理人。

林志昇曾经是投资中国大陆失败的台商,回到台湾后先后任职环球电视与嘉廷电视的经理人,不过最后是以造成钜额亏损离职和结束营业收场。

释义[编辑] “美属”是指在2004年左右在台湾兴起的政治团体。

美属台湾群岛方案主张:台湾法律地位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一直为美国“未合并领土”(UnincorporatedTerritory)。

按照美属理论所理解的旧金山和约、中美三个联合公报、台湾关系法、美国宪法、战争法、国际法等等综合演绎结果,台湾“自动成为”美国第六个列岛区海外领土。

[来源请求] 最初将何瑞元美属理论正式称为美属台湾群岛方案的就是台湾建州运动工作者所命名,其目的是用于区分台湾建州运动和何瑞元美属理论的不同;由于美属台湾群岛方案不同于台湾建州运动的主张让台湾成为美国第51州,加上美属派的领导班底与台湾建州运动有过一段时间的密切合作的历史,经常造成一般人乃至于台湾媒体认知上的混淆[5]。

台湾建州运动与美属台湾群岛方案的差异为: 建州派主张台湾人民以公民投票循序渐进加入美国,最后成为美国的一州;例如周振坚(周威霖)的台湾民主共和党[6],与同属许荣棋的台湾联邦党与台湾之声广播电台[7][8]。

而美属派主张从旧金山和约与美国宪法入手,透过控告美国行政机关的司法诉讼使台湾成为美国的海外领土,不过这只是一个过渡阶段;最后的阶段,按照何瑞元的“航道论”(flight-path)[9],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台湾与澎湖当地的合法政府,因此美国会把台湾交给中国[10]。

然而这样的观点一定会被台独团体质疑其立场。

在林志昇成为何瑞元的代理人之后,将航道论做了补充,提出了“创建台湾临时平民政府”的选项。

不过林志昇并未将何瑞元的航道论完全排除[11][12],包括美属派文宣要角邓芬慧[13]与萧惟仁[14]的美属宣传文件都明确把“美国选择将台湾主权交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列为第一优先选项;2009年9月1日以林志昇名义发表的〈抗议美国长期漠视台湾人的权益:AIT前静坐活动的新闻采访通知〉修正一版,清楚地将“美国选择将台湾主权交给中华人民共和国”这段文字标明出来[15];这一段后来加上的文字叙述,受到了台独律师江建祥的强烈质疑[16]。

建州派对于台湾主权的主张,是采“美国政治监护说”。

美属派对于台湾主权的看法是:美国是台湾的主要占领权国,所以握有台湾主权。

不过,邓芬慧至今仍不时宣传建州派“美国政治监护台湾主权”的观点。

目前与过去,在台湾主张美属台湾群岛方案理论的政治团体与著名人物有: 以林志昇为首的林(林志昇)何(何瑞元)团队。

2008年2月2日,台湾平民民主党主席林志昇结合了台湾平民民主党(代表人为副主席林义宪)、台湾平民共和党(代表人为蔡重吉)、建国党(代表人为吴景祥)、制宪联盟(代表人为黄千明)、农民党(代表人为张铭显)、汎美联盟(代表人为侯晴耀)、台湾二二八关怀总会(代表人为周振才)等政治团体,在台北市福华国际文教会馆成立了台湾平民政府筹备会[17][18]。

其中保护台湾大联盟虽列名举办单位,却没有挂牌列席。

会中由林志昇担任台湾平民政府筹备会召集人,邓芬慧担任台湾平民政府筹备会发言人。

不过现今,蔡重吉已经辞世,黄千明与吴景祥没有实质参与林志昇等人的组织运作,侯晴耀已于2010年年底退出林志昇等人的组织运作。

以城仲模为首的第三届李登辉之友会全国总会。

2008年6月19日,在李登辉的属意下,城仲模接任第三届李登辉之友会总会长一职,身为台湾平民政府筹备会顾问“双模”之一的城仲模推荐台湾平民政府筹备会召集人林志昇为李登辉之友会总会秘书长。

黄崑虎另组“台湾之友会”与卸任李登辉之友会总会长后,李登辉之友会在台湾本土社团被边缘化的现实和组织面临重建。

由于滥用李登辉的名义推动美属台湾群岛方案造成李登辉支持者内部的路线争议,2009年6月19日林志昇离职,2009年8月8日城仲模辞职。

以第三届李登辉之友会全国总会为基础,并因应林志昇控美案连续两次的败诉;2009年5月2日,城仲模另行成立“福尔摩莎法理建国会”并担任会长,林志昇担任福尔摩莎法理建国会执行长。

2009年9月6日,福尔摩莎法理建国党在中华民国内政部民政司正式登记注册,党主席为城仲模。

2010年4月25日,台湾平民政府筹备会召开全球代表大会;城仲模挂名就任台湾平民政府筹备会主席,原台湾平民政府筹备会召集人林志昇转任台湾平民政府筹备会秘书长并兼任台湾平民政府筹备会国安参谋联席会议执行长。

以苏南成为首的“苏南成智库”,在林志昇于2006年高雄市长选举惨败之后,时任林志昇竞选总干事的苏南成宣布与林志昇划清界线。

[19]苏南成亟欲争取何瑞元的加盟,成为何瑞元的美属理论的台湾总代理;然而何瑞元还是选择与林志昇合作。

除苏南成本人担任苏南成智库执行长外,代表人物为萧惟仁、苏松本。

不过近年来,除萧惟仁继续主张美属理论外,苏南成等人已经不再继续宣传。

以陈祖贤为首的“台湾平民行动党”。

台湾平民行动党在2007年3月建党后,由于林志昇集团组织内部的金钱纠纷加剧以及重要成员发生多次严重内讧,创党党主席林志昇辞职,超过半年的时间没有党主席。

2008年2月,陈祖贤就任台湾平民行动党第二任党主席,获得台湾内政部民政司的承认在案;陈祖贤并尊林志昇为台湾平民行动党荣誉党主席[20]。

2010年12月,陈祖贤辞世,由潘良华任党主席,并变更党名为“台湾平民共和党”[21]。

极力主张台湾与中国推动“一国一制”达成统一的前海基会副董事长张俊宏[22],先后于2008年9月15日[23]、2009年5月7日[24]与2009年9月29日[25]呼应美属论述的核心主张;张俊宏竞选南投县长期间,城仲模与林志昇多次前往辅选助讲、并宣扬其美属论述[26]。

主张[编辑] 其主张是根据旧金山和约与战后历史推断;认为台湾目前为美国未合并领土,并要求美国接管台湾。

当美国海军的航空母舰战斗群在台湾附近,林志昇就会宣传“美国海军陆战队即将登陆台湾”的讯息。

[来源请求] 在林志昇参选高雄市市长的同时,西元2006年10月下旬发起控告美国政府的行动[27][28];但美国联邦法院与美国政府对其主张以冷处理与不评论的态度应对。

2007年6月2日,林志昇接见日本“大阪日台交流协会”会长野口一[29],开始主张“日本是台湾母国”的台湾日属理论,作为其政治生命延续转进的资本[30];同时为了扩大支持与筹募资金,2008年3月由邓芬慧设计样本[31]并筹备发行“台湾割让区美国国民护照”,美属与“日属”(即恢复日本统治)两个方案同时进行宣传。

2012年9月26日,林志昇向中天新闻记者表示,持有台湾民政府身分证的人,日后到美国在台协会(AIT)办美国签证,可以不用经过面试官的面试,就能拿到签证,“这是当时美国国家单位跟我们谈的”;记者向AIT发言人裴士莲(SheilaPaskman)查证,裴士莲回复:“所有申请美国签证的人,都必须到美国在台协会面谈。

”[32] 成员[编辑] 初期合作成员以何瑞元、王云程(笔名云程)、黄育旗、许荣棋以及周威霖等51俱乐部成员为主,后来因为内讧(金钱纠纷问题)而拆伙,黄育旗、许荣棋出走。

王云程后来不与之为伍,并在2007年1月于憬艺企业出版、获得金恒炜撰文推荐之著作《放眼国际:领土地位变迁与台湾》[33][34]下册第458页否认台湾领土主权的管理国在美国,改称在联合国的国际社会。

2008年9月2日,王云程投稿《自由时报》,标题为〈台湾UN下的特别自治区〉[35]。

2005年何瑞元与在中国大陆投资失败的台商林志昇合作,并还包括建国党、保护台湾大联盟、以及曾经主张“一国一制”的台湾统派团体台湾大地文教基金会[36]等组织,一起推广何瑞元的美属理论。

2005年5月任务型国代选举,代表建国党宣称外独会提名的林志昇当选;6月,林志昇发表辞职声明。

在国代选举中呼吁支持林志昇的台湾建州运动发起人周威霖,选后与林志昇因出书问题认知差距发生金钱纠纷。

原本为周威霖网路宣传建州理念的邓芬慧与周威霖反目成仇,自此加入林志昇与何瑞元的团队;随后周威霖台湾建州论述的支持者陈祖贤也投入林志昇阵营,加上苏南成与萧惟仁的加入宣传,美属台湾群岛方案在此时走入全盛时期。

林志昇在一片形势大好的氛围下,决定参选高雄市长,并将主要竞选目标锁定在民主进步党的候选人陈菊。

2006年12月林志昇参选高雄市长以最低得票数1746票落选,林志昇的竞选总干事苏南成与林志昇划清界限、分道扬镳。

2007年3月,在林何美属理论所谓的中华民国流亡政府的体制之下报备成立政党;林志昇等人以台湾平民行动党挂牌上市,由于市议员保证金垫款与支持者捐款处置不当,导致财务纠纷以及柳信福、陈祖贤、林义宪和邓芬慧之间的内讧;林志昇无力敉平,辞去台湾平民行动党主席职位。

2007年6月,林志昇又成立了台湾平民民主党,但内讧仍持续至今;甚至对簿公堂,要求他们所谓的中华民国流亡政府替他们的政治斗争、金钱纠纷、人格毁谤作司法裁判。

然而按照林何论述的精神,既然可以依法领取甚至自行发行美国护照,美国法院应该才是司法管辖审理机关。

2008年6月16日,根据台湾平民民主党的公告,陈祖贤已经被台湾平民民主党开除党籍并丧失中常委、中央委员资格[37]。

2018年1月31日,中华民国内政部公告,台湾平民民主党于1月6日召开党员大会决议解散[38]。

林志昇向美请愿案记事[编辑] 2008年3月18日美国联邦地方法院宣判,根据判决文,有如下记载。

ThebasisforPlaintiffsclaimsthattheyarenationalsoftheUnitedStatesisthattheUnitedStatesisallegedlyexercisingsovereigntyoverTaiwan.ConsideringthattheUnitedStatesisholdingdejuresovereigntyoverTaiwan,theTaiwanesepeopleowepermanentallegiancetotheUnitedStatesandhavethestatusofUnitedStatesnationals(asopposedtocitizens).ThePlaintiffswouldhavetheCourtaddressaquintessentialpoliticalquestionandtrespassintotheextremelydelicaterelationshipbetweenandamongtheUnitedStates,TaiwanandChina.Thisitiswithoutjurisdictiontodo. 原告宣称,他们是美国国民,是基于所谓的美国主权及于台湾;因此,基于美国对台湾拥有法理主权的考量,这些台湾人负有对美效忠的义务并拥有美国国民身份(非公民)。

原告希望本院对此政治问题发表声明,并涉入相当复杂的美中台三方关系;这是司法权管辖不到的。

Thedeterminationofwhoissovereignoverspecificterritoryisnon-justiciable."Whoisthesovereign,dejureordefacto,ofaterritory,isnotajudicial,butapolitical,question,thedeterminationofwhichbythelegislativeandexecutiveofanygovernmentconclusivelybindsthejudges,aswellasallotherofficers,citizens,andsubjectsofthatgovernment.Thisprinciplehasalwaysbeenupheldbythiscourt,andhasbeenaffirmedunderagreatvarietyofcircumstances." ("Thedeterminationofsovereigntyoveranarea,theSupremeCourthasheld,isforthelegislativeandexecutivedepartments") 谁对某地区拥有主权,是无法作司法裁判的。

谁对某地区拥有法理或事实主权,是政治问题、不是司法问题。

任何政府的立法和行政决策,对法官及其他官员、公民、政府机关单位均产生约束力。

本院一向赞同这个原则,这可从过去各类的判例验证。

(最高法院也赞同:一个地区主权的认定,是立法和行政部门的事。

) PlaintiffsasktheCourttointerpretGeneralOrderNo.1,whichwasissuedbyGeneralMacArthurasSupremeCommanderoftheAlliedPowers-notbytheExecutiveBranchoftheUnitedStatesGovernment.TheyacknowledgethatthetreatyactuallynegotiatedandsignedbytheUnitedStates,theSFPT,onlyrecognizedthatJapanhadcededsovereigntyoverTaiwananddidnotaddresspost-warsovereigntyoverTaiwan."Interpreting"theSFPT,therefore,isofnoassistanceinthismatterandtheCourtiswithoutstandardsorboundariestoguideitin"interpreting"GeneralOrderNo.1. 原告要求本院解释《一般命令第一号》;但是该命令是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发的,不是美国行政部门。

原告认为,美国参与会议并签字的《旧金山条约》只承认日本割让对台主权,并没有指定战后台湾的主权属谁。

因此,解释《旧金山条约》对本案也没有帮助,而且本院也不具法源与权限去解释《一般命令第一号》。

2009年4月7日美国联邦上诉法院宣判[39],根据判决书引言部分,有如下记载。

AmericaandChina'stumultuousrelationshipoverthepastsixtyyearshastrappedtheinhabitantsofTaiwaninpoliticalpurgatory.DuringthistimethepeopleonTaiwanhavelivedwithoutanyuniformlyrecognizedgovernment.Inpracticalterms,thismeanstheyhaveuncertainstatusintheworldcommunitywhichinfectsthepopulation'sday-to-daylives. 美国与中国过去60年间争吵不休之关系,让台湾住民(theinhabitantsofTaiwan)陷入政治炼狱中。

在此期间,台湾人民(thepeopleonTaiwan)生活在无普遍承认的政府统治之下;以实务角度言之,他们在国际社会中并无确定的地位(uncertainstatus),已影响到这些人的日常生活。

In1949,China’scivilwar—abattlebetweenChinesenationalistsandcommunists—ended;mainlandChinafelltothecommunistsandbecame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P.R.C."),forcingChiangKai-shektofleetoTaiwanandre-establishtheRepublicofChina("R.O.C.")inexile. 1949年,中国内战——一场国共战争——结束,中国大陆落入共产党的手中成为(P.R.C.)中华人民共和国,蒋介石的部队逃往台湾且重建流亡的(R.O.C)中华民国。

TheSFPTdoesnotdeclarewhichgovernmentexercisessovereigntyoverTaiwan.ItdoesgenerallyidentifytheUnitedStatesas"theprincipaloccupyingPower,"butdoesnotindicateoverwhat.Id.atart.23(a). 《旧金山和约》并未声明哪一个政府对台湾行使主权,它一般地做了确认美国是“主要占领国”,但并未指示美国对台湾行使主权。

[翻译仅供参考] 2009年10月5日,美国最高法院官方网站公布否决了林志昇控美案[40]。

No.09-33 Title:RogerC.S.Lin,etal.,Petitioners v. UnitedStates Docketed:July8,2009 LowerCt:UnitedStatesCourtofAppealsfortheDistrictofColumbiaCircuit CaseNos.:(08-5078) DecisionDate:April7,2009 DateProceedingsandOrders Jul62009Petitionforawritofcertiorarifiled.(ResponsedueAugust7,2009) Aug32009WaiverofrightofrespondentUnitedStatestorespondfiled. Aug52009DISTRIBUTEDforConferenceofSeptember29,2009. Oct52009PetitionDENIED. 参见[编辑] 台湾民政府 何瑞元 台湾主体性 台美关系 参考资料[编辑] ^台湾平民政府公告 ^台湾切割中国之后(2)[永久失效链接] ^揭发林志昇的真相专辑系列文章。

存档副本.[2013-06-15].(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5-16).  ^台湾在国际法上的地位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12-02-11. ^台中的民众高呼林志昇为林总统![永久失效链接] ^内政部备案政党名册136台湾民主共和党 ^台湾联邦党 ^台湾人民以公民投票决定加入美国联邦 ^UnderstandingtheSanFranciscoPeaceTreaty'sDispositionofFormosaandthePescadores. ^台湾地位问题对话录‧三部曲‧公投一个愿景‧何瑞元、云程(2004-01-30)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11-02-19. ^台湾主权在哪里? ^台湾主权与美军事政府的关系 ^台湾主权在哪里?[永久失效链接] ^台湾与美国的爱恨情仇[永久失效链接] ^〈抗议美国长期漠视台湾人的权益:AIT前静坐活动的新闻采访通知〉 ^美国加州执业律师江建祥对美属派控美案的评论影片 ^台湾平民政府筹备会(1) ^台湾平民政府筹备会(2) ^美屬理論的沿革.[2008-05-13].(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24).  ^内政部民政司政党及全国性政治团体名册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14-03-23. ^内政部备案政党名册124台湾平民共和党 ^倡一国一制张俊宏:台湾民主促两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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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会一贯主张台海两岸,若统一应该在民主的架构下产生,台湾人民有自由选择的机会。

台湾是大陆同胞希望所系之地,繁荣与民主的台湾是全世界中国人的期待。

只有推展“一国一制”的模式,才能使台湾人对大陆当局的诚意有所信任。

何谓“一国一制”?就是:统一的中国必须是全面性的民主政府,它能尊重民权、法制、宗教与言论自由及多党政治,平等、合理、公正之下发挥全民选举的精神与地球村的思维,完成大同中国人的和谐。

^台湾平民民主党函 ^公告台湾平民民主党自107年1月6日起解散内政部政党及全国性政治团体资讯网 ^判决文 ^美国最高法院No.09-33RogerC.S.Lin,etal.,Petitionersv.UnitedStates 外部链接[编辑] 台湾民政府第十九届法理建国学院|Youtube 台湾民政府第五期高级行政参议|Youtube 查论编台湾海峡两岸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大陆 中国内地 香港 澳门  中华民国 台湾地区 台湾 澎湖 金门 马祖 概述 台湾问题 台湾海峡现状 台湾海峡两岸情况对比 台湾与福建关系 台湾与香港关系 台湾与澳门关系 国共关系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对台工作领导小组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 政党 中国共产党 民主党派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其他政党 中华民国 光复大陆设计研究委员会 国家统一委员会 大陆委员会 海峡交流基金会 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政策委员会大陆事务部 民主进步党中国事务委员会 政党 中国国民党 民主进步党 其他政党 列表 术语一个中国中国统一 一中两国 一中两宪 一中三宪 一中共表 一中各表 一中同表 一五新观点 一国两制 一国两区 一国两府 一国两制台湾方案 一国良制 一纲四目 两岸一中 两岸共同议会 两岸和平协议 三个可以谈 三民主义统一中国 九二共识 中国台湾 中国台北 中华台北 中华北京 各表一中 宪法一中 大一中架构 去台湾化 反攻大陆 杀朱拔毛 汉贼不两立 终极统一 统派 统战团 叶九条 邓六条 江八点 胡四点 胡六点 习五条 解放台湾 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台湾独立 一个原则、三个坚持、五个反对 一边一国 两国一制 四不一没有 四个坚持 四要一没有 四阶段论 九六共识 中国分裂论 中华民国第二共和 中华民国在台湾 中华民国是台湾 中华民国(台湾) 中华民国台湾 中华民国军事占领台湾论 去中国化 台湾主体性 台湾价值 台湾共和国 台湾共识 台湾地位未定论 台湾本土化 台湾民族主义 台湾正名 天然独 法理台独 独派 独台 华独 宪法各表 特殊的国与国关系 其他 协防台湾 美国 日本 弃台论 美属台湾群岛方案 历史查论编台湾海峡两岸关系史海峡两岸关系·台湾问题·台海现状1949年前 澎湖寨巡检司 澎湖之战 崇祯明荷海战 郑荷之战 丁未漂人事件 康熙平定台湾 澎湖海战 渡台禁令 大甲西社抗清事件 福建台湾省 马关条约 厦门事件 开罗宣言 台湾光复 1949-1979 中华民国政府迁台 朝鲜战争战俘遣返问题 台湾海峡危机 金门战役 舟山战役 登步岛战役 舟山撤退 台海空战 上海空战 1958年空战 大胆岛战役 南日岛战役 湄州岛战斗 东山岛战役 中美共同防御条约 台湾海峡危机 九三炮战 一江山岛战役 大陈岛撤退 金刚计划 台山列岛海战 台海心战 国光计划 闽江口海战 金门炮战 九二海战 六一九炮战 东引海战 东山海战 乌坵海战 吴文献事件 台湾海峡中线 金门炮战 洪进山事件 陶普斯号事件 克什米尔公主号事件 关闭政策 打通南北航线 海军舰队首航台湾海峡 台湾海峡复航 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 1979-1996 告台湾同胞书 三不政策 六二七事件 中华航空334号班机劫机事件 三七事件 开放两岸探亲 闽平渔事件 金门协议 闽狮渔事件 九二香港会谈 汪辜会谈 千岛湖事件 1996-2008 戒急用忍 小三通 台湾海峡飞弹危机 中国国民党和平之旅 两岸定期航线 2008-2016 活路外交 两岸两会高层会谈 野草莓运动 两岸互赠保育类动物 陆客赴台 陆生赴台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 小三通 大三通 台澎金马个别关税领域 服贸协议 太阳花学运 习连会 张王会谈 货贸协议 M503航路事件 习朱会 习马会 周子瑜国旗事件 2016至今 台湾诈骗犯遣返案 雄三误射 桃园火烧车案 退将赴陆 周泓旭案 李明哲事件 2019年东亚青年运动会 习洪会 解放军对台飞弹 解放军机舰绕台 反红媒游行 中国大陆电影局抵制金马奖 陆客赴台自由行停签 武汉返台包机事件 李孟居事件 2019年解放军军机越线 2020年台海演练 黄郁婷队服事件 2021年所罗门群岛骚乱 2022年美国教堂枪击案 台湾海峡·台湾地区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反分裂国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台独”顽固分子清单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宪法》 《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 《国家统一纲领》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 《香港澳门关系条例》 《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 《反渗透法》 《境外势力影响透明法》(草案) 《反并吞中华民国法》(草案) 美国查论编美国国会所认可通过之台湾相关重要文件基于《美国宪法》之三权分立政府权限 旧金山和约 中美共同防御条约 台湾关系法 六项保证 台湾安全加强法案 台湾旅行法 亚洲再保证倡议法 台湾友邦国际保护及加强倡议法 台湾保证法 其他 《马关条约》 《开罗宣言》 《波茨坦公告》 《降伏文书》 《联合国安理会第87号决议》 《联合国大会第505号决议》 《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 《中日和约》 中美三个联合公报 分类 共享资源 文库 取自“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美屬台灣群島方案&oldid=69238455” 分类:​美属台湾群岛方案隐藏分类:​自2018年4月带有失效链接的条目条目有永久失效的外部链接Webarchive模板wayback链接自2013年1月中立性有争议的作品拒绝当选首页新条目推荐栏目的条目自2016年7月需要清理的疑似广告条目自2016年2月有未列明来源语句的条目 导航菜单 个人工具 未登录讨论贡献创建账号登录 命名空间 条目讨论 简体 不转换简体繁體大陆简体香港繁體澳門繁體大马简体新加坡简体臺灣正體 查看 阅读编辑查看历史 更多 搜索 导航 首页分类索引特色内容新闻动态最近更改随机条目资助维基百科 帮助 帮助维基社群方针与指引互助客栈知识问答字词转换IRC即时聊天联络我们关于维基百科 工具 链入页面相关更改上传文件特殊页面固定链接页面信息引用本页维基数据项目 打印/导出 下载为PDF可打印版本 其他语言 English 编辑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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