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通過中高級(含)以上級數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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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 · 2.資料切結書 · 3.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證明影本 · 4.金融帳戶存簿封面影本. 申請方式. 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通過中高級(含)以上級數獎勵 分享 列印 網路申辦 書表下載 非受理期間(受理時間2021/04/01至2021/04/30) 應備證件 1.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2.資料切結書3.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證明影本4.金融帳戶存簿封面影本 申請方式 網路申辦(全程式) 繳費方式 網路繳款:□臺北市民e點通網站金流□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非網路繳款:□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便利商店代收□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處理時限 1.一般申辦(通案性):10日2.網路申辦:10日■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4.需層轉核釋:無 承辦單位 原民會教育文化組電話:02-27208889轉2081傳真:02-27205996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台北探索館5樓) 備註 1.申請資格:設籍本市4個月(含)以上,具原住民身分(由本會透過戶政資料庫查詢)。

通過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含)以上級數者,同一等級以申請一次為限。

2.申請期限:採網路申請,申請人於舉辦族語認證年度之次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登入本市「市民服務大平臺」填寫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3.申請文件有欠缺者,通知限期補正。

申請資料經審核不符規定或經通知限期補正,逾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

4.申請人提供不實資料或虛偽之證明文件,以詐欺或其他不當方法取得獎勵,或已通過較高級數,其後以考取較低級數申請本案獎勵者,不予獎勵;已予獎勵者,應追繳其受領金額,且2年內不得申請本計畫之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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