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新修正的消保法第19條所定之7日猶豫期間要如何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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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對於通訊交易設有合理例外情事,一些具特殊性質的商品或服務將不再適用7日猶豫期間。

依據行政院訂定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規定,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search 請輸入關鍵字 搜尋 進階搜尋 分享 分享至Facebook[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Plurk[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twitter[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line[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email[另開新視窗] 公告資訊 最新消息 新聞稿 機關介紹 首長介紹 歷史沿革 組織架構 業務職掌 分層負責明細表 大事紀 策略地圖 業務資訊 業務服務 統計資料 預決算及會計月報 施政資訊 資訊公開 研究成果與文宣出版品 雙語詞彙 便民服務 申請案件 檔案應用 閱覽卷宗 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 機關帳號申請 個人資料保護專區 人權專區 人權系列:10篇人權保障論文 人權研究及活動 人權保障白皮書 人權保障諮詢委員會會議紀錄 人權保障諮詢會議紀錄 人權保障相關網站 減止訟 減止訟 市民參與 相關連結 下方連結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隱私權及資訊安全政策 本站使用正體字 上方連結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單一陳情 常見問答 雙語詞彙 臺北通 ::: 上方連結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單一陳情 常見問答 雙語詞彙 臺北通 分享 分享至Facebook[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Plurk[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twitter[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line[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email[另開新視窗] 字級 小 中 大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search 請輸入關鍵字 搜尋 進階搜尋 公告資訊 最新消息 新聞稿 機關介紹 首長介紹 歷史沿革 組織架構 業務職掌 分層負責明細表 大事紀 策略地圖 業務資訊 業務服務 統計資料 預決算及會計月報 施政資訊 資訊公開 研究成果與文宣出版品 雙語詞彙 便民服務 申請案件 檔案應用 閱覽卷宗 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 機關帳號申請 個人資料保護專區 人權專區 人權系列:10篇人權保障論文 人權研究及活動 人權保障白皮書 人權保障諮詢委員會會議紀錄 人權保障諮詢會議紀錄 人權保障相關網站 減止訟 減止訟 市民參與 相關連結 首頁 業務資訊 常見問答 消費者保護 消費者保護 網頁功能 列印內容[另開新視窗] 注音 :::請問新修正的消保法第19條所定之7日猶豫期間要如何適用? 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對於通訊交易設有合理例外情事,一些具特殊性質的商品或服務將不再適用7日猶豫期間。

依據行政院訂定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規定,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解除權之適用:一、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二、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三、報紙、期刊或雜誌。

四、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五、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

六、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七、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另外,例如藝文展覽票券、藝文表演票券、線上遊戲、公路汽車客運業旅客運送、國內線航空乘客運送、國內(外)旅遊、個別旅客訂房等契約,已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1項公告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者,仍適用該事項關於解除契約之規定,亦排除7日猶豫期間之適用。

點閱數:2768 資料更新:109-07-2317:33 資料檢視:110-11-0310:16 資料維護: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回上一頁 ::: 公告資訊 最新消息 新聞稿 機關介紹 首長介紹 歷史沿革 組織架構 業務職掌 分層負責明細表 大事紀 策略地圖 業務資訊 業務服務 統計資料 預決算及會計月報 施政資訊 資訊公開 研究成果與文宣出版品 雙語詞彙 便民服務 申請案件 檔案應用 閱覽卷宗 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 機關帳號申請 個人資料保護專區 人權專區 人權研究及活動 人權保障白皮書 人權保障諮詢委員會會議紀錄 人權保障諮詢會議紀錄 人權保障相關網站 市民參與 相關連結 下方連結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隱私權及資訊安全政策 本站使用正體字 更新日期11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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