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日本殖民統治時間的政治與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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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收田賦:土地調查事業僅是日人在台進行田賦改革之一環,而灣總督府在台大力推行田賦 ... 搾取台胞之土地政策:日據時期,台灣之公地稱國有財產,概屬總督府管理。
第七章日本殖民統治時間的政治與經濟
殖民經濟的發展
教學目標:
瞭解經濟發展基礎的建立。
瞭解農業改革。
瞭解稻米的增產與糖業王國的建立。
瞭解工業化的進展。
課文補充:
一、經濟發展基礎的建立
(一)改革土地制度
日人在台灣積極進行土地調查於一八九五年佔據台灣之後,隨即於一八九八年開辦臨時土地調查局,進行地籍調查、三角測量、及地形測量等三種事業,而成於一九零三年。
於一九零五年制定土地登記規則,施行強制登記,從而確定土地權利之移轉。
日人在台進行土地調查之效果,依日本學者失內原忠雄之見有三:
為由於地理地形之闡明而得治安上之便利。
為整理田而見土地甲數之增加且因大租權消滅,土地收益增加故,改正加征田賦﹝一九零四年﹞而得財政上之增收。
為基於明確土地之權利關係,使其交易安全而得經濟上之利益。
故失內原忠雄君認為此次「土地調查,竟為台灣資本主義化,與日本資本之征服台灣之必要的前提與基礎工事」。
進行土地調查,其目的與結果有下列主要四點:
1.取得統治所須之資料:
利用當時日本之先進統計技術,依近代國之調查法,在台灣創立一系列之調查:
1898─1904年,進行土地調查。
1903年,制定戶口調查規定。
1905年,進行第一回臨時戶口調查。
1910─1914年,進行林野調查。
1915─1925年,進行官有林野整理。
而土地調查僅是此一系列調查之開端。
經由此初步之系列調查,日人乃獲得當時台灣人口、地籍、地形、林野等數據,從而提供日本殖民政府珍貴之統計資料,以作為其施政之參考。
2.增收田賦:土地調查事業僅是日人在台進行田賦改革之一環,而灣總督府在台大力推行田賦改革事業隻最主要目的就是增收鉅額之田賦。
1904年11月10日,日人以律定第十二號公佈台灣田賦規則,決定自1904年下半年起,實施新租率以徵收田賦。
而日人在台所徵收之田賦,1905年時竟高達297.5萬餘圓,事田賦改革前1897年83.5萬餘圓的3.5倍,1917年時田賦更增至519.1萬餘圓,為田賦改革前1897年的6.2倍。
3.大租權之消滅:日人為增加田賦收入,乃尼先收買大租權。
光緒三十年日人復以律令公佈關於大租權整理事由,取消一切大租權,而由官方對各該大租權人或其繼承人發給補償金。
總計應領補償金之大租權者三萬六千人,補償金總額為三百七十八萬二千九百餘圓,而日人僅發給現款十萬七千日圓,及四百餘萬日圓之公債證書而已。
然自是以後,大租權少數消滅矣!
4.搾取台胞之土地政策:日據時期,台灣之公地稱國有財產,概屬總督府管理。
此項公地率皆日人運用政治權力或經濟壓力,經土地調查或林野調查,搾取台胞土地之方式約有四種:﹝A﹞沒收自行開闢之土地。
﹝B﹞搾取預約放租或預約出賣之土地。
﹝C﹞圈佔民有土地。
﹝D﹞強制徵用。
日人對其搾取所得土地之放租,亦與我國已保護佃農為眼之土地政策背道而馳。
總之日人地政事業推行結果除得治安上種種方便,並多得浮溢土地之地賦,而由此經濟上利益,引誘日人資本之積極侵入台灣。
蓋日本恃其政府之特別保護對台灣之土地大規模投資,遂行殖民地剝削政策,舉凡糖業公司之強制收買耕地,退職官吏之請領土地等皆屬之。
(二)統一貨幣制度:日本佔據台灣支初,台灣的貨幣是即混亂的。
貨幣的種類,凡百數十種,都依秤量援受。
日本佔領台灣,由於軍費的需要,又有大量的日本銀行鈔票─圓銀幣及輔幣運入流通,因使貨幣更加複雜,加以整理,使統一於與日本同一制度之下,這是殖民地台灣幣制改革的主要目標。
1897年,日本公佈貨幣法,施行全本位制度。
但將此制度延長至台灣,為當時的台灣經濟狀況所不詳。
於是決定台灣暫時一面以全幣計值,同時仍像過去依樣通行銀,相機改取於日本國內相同的制度。
1898年臺灣銀行開業,發行以一圓銀幣兌現的鈔票。
這種以全幣計值的銀圓法貨制度,自有許多流弊,例如金銀比價的變動,常使債權債務的關係糾葛叢生。
所以到了1903年,臺灣銀行當局主張改革台灣幣制,建議施金幣制度,而台灣總督亦於同年向日本財政部長建議改制。
1904年六月,允許臺灣銀行發行金幣兌換券,除納稅以外,禁止銀圓的通用。
接著在1905年,以銀圓納稅亦在禁止之列,銀圓的收兌期限致翌年四月末止,銀圓兌換券的收兌期限為翌年十二月末。
這一處分完了以後,及於1911年四月施行貨幣法,完全與日本國內的制度相統一。
總而言之,台灣實施金本體制度『亦非由於台灣內部的經濟要求,這是由於台灣以物的金本體國資本之要求,因此改革。
乃使台灣在資本的流通上,與日本本國的關係,更為密切。
台灣事業界的發展,是在這種幣制改革完成的,1904年以後之事,固然,這與以日俄戰爭為契機的日本資本本身的發展,不無關係,但與當時台灣土地調查事業的完成、貨幣金融制度的確立,使日本資本得以安全日台灣關係尤深。
』
(三)統一度量衡制度:『過去台灣所用的度量橫,都是中國式的,種類繁多,器物的製作與修理,亦任民間隨意為之,地方不同,其器及其量亦異,所以一定發生種種弊害。
日本佔領台灣以後,總督府即著手改正,1895年十月,開始日本度量衡器的輸入與販賣。
』1900年發佈台灣度量衡條例1901年起實施,一律採取「日本式」,及與日本國內相一致。
舊式度量衡的使用,規定至1903年底截止。
又自1906年四月起,關於度量橫器的製作、修理及批發,都歸官營。
要之,這是台灣度量衡制度的統一。
這是中國式向日本式的變化,也是度量衡器的官營,以確定並普及新制度。
這是台灣「日本資本主義化」的準備過程。
(四)交通建設:﹝1﹞郵政:日據時代台灣最初的郵政,也是軍事性質的。
1895年3月23日,日本軍隊在澎湖登陸,及於當地設立臨時野戰郵局,同年六月,日本軍隊佔領基隆、台北,野戰郵局同時成立,這1896年3月,野戰郵局幾遍佈台灣各主要都市。
南自恆春,北至基隆且及蘇澳。
﹝2﹞電信:日據時代台灣電信的創辦,最初也是軍事性質的,1896年6月6日,日本軍隊即在基隆、七堵設電信通信所。
這種電信通信所隨軍事的發展而發展,本來專為軍用。
但亦同年12月1日台北、基隆、淡水之通信所,開始收發民間電報。
新竹、彰化、嘉義、台南、安平、打狗及馬公通信所,則於翌年2月1日開始營業。
同年3月,電信業務改歸民政局接管。
此時,電信線路以達788公里,通信所計27所。
此後送有發展。
﹝3﹞公路:茲選要紀錄如下。
縱貫公路:由基隆蹤貫西部台灣而達屏東,全長461餘公里。
係就舊有之「軍用道路」整理增成。
1916年6月,使定各為「蹤貫道路」路幅規定平地部份為10.91公尺。
蘇花公路:自蘇澳至花蓮港,1916年開工,1924年完成,記長121公里。
這條公路原為「理蕃」之用﹝所謂警察道路﹞,從1927年,始至修為汽車路,器1932年俊工﹝早於1931年6月,已經通車﹞。
新店─礁溪公路:全長60公里,自1936年10月動工,迄1943年,而只完成50公里。
(D)湖東公路:自高雄州潮州郡至台東廳台東郡,全長106公里,1933年開工,1939年完成。
(E)屏東-台東公路:自高雄州屏東郡,沿知本溪,直達台東郡卑南莊知本。
1927年開工,計長190公里,迄1945年3月,而始全線通車。
(F)新高公路:自台中州新高郡至花蓮港廳銅門,1941年開工,旋以戰事逆轉僅完成10餘公里,即停止進行。
自1899年至1942年,44年間,公路由6734公里,增加為17409公里即增為259%。
(四)鐵路:日據時代台灣的鐵路,可分為四類,公營鐵路,私營鐵路,林業專用鐵路私設軌道(輕便鐵路)當年台灣的鐵路,除了私營鐵路與私設軌道以外全是政府公營的。
公營鐵路:
(一)縱貫線:自基隆迄高雄。
1898年5月開工,1908年四月竣工,計費28000000圓。
(二)宜蘭線:自縱貫線之八堵站起,經瑞芳,頂雙溪,大裡,而達宜蘭,蘇澳。
1917年12月開工。
迄1924年12月始全線通車。
(三)淡水線:自台北至淡水1900年6月開工,1901年8月通車。
(四)台中線:自縱貫線之竹南站起,經山嶽地帶之苗栗,豐原,台中而達彰化,與縱貫線會合,全長91.4公里。
俗稱山線。
起工於1899年,完工於1908年。
(五)屏東線:自高雄經鳳山,越下淡水溪,入屏東平原,南下至林邊,東港。
1907年4月開工。
迄1941年底完成。
(六)集集線:自縱貫線二水站,東入中部山地,而達外車埕,長凡29.7公里,為台灣中部山地交通之要道。
1919年12月建築,1921年12月通車,1927年4月營業收歸公營。
(七)台東線:自花蓮至台東,1909年開工,1926年通車。
林業專用鐵路:
(一)阿里山線:自縱貫線嘉義站,至阿里山伐木場,長71.9公里1906年7月建築,1912年12月嘉義至二萬坪開始通車。
(二)太平山線:自羅東貯木場至太平山麓之土場,長37.4公里又稱羅東鐵路,1921年開工,1924年全線通車。
(三)八仙山線:自大甲溪上游之土牛志佳保台,長45.4公里,1921年開工,1922年通車。
(五)人口調查:
人口調查為現代一切政治設施之根據所繫,然須有安定之環境與相當之技術始能有成,故日人據台後,直至光緒三十一年,始舉辦第一次臨時戶口調查。
其後,將此項戶口調查併入日本之國勢調查,日據時期,先後共舉七次人口普查。
如下:
第一次臨時戶口調查:時間光緒31年9月3日人口數共計:3039751
第二次臨時戶口調查:時間民國四年10月1日人口數共計:3479922
第一次國勢調查:時間民國九年10月1日人口數共計:3955308
第二次國勢調查:時間民國十四年10月1日人口數共計:3993408
第三次國勢調查:時間民國十九年10月1日人口數共計:4592537
第四次國勢調查:時間民國二十四年10月1日人口數共計:5212426
第五次國勢調查:時間民國二十九年10月1日人口數共計:5872084
二.農業改革:
設立農業研究機構:
1899年,日本總督府創立台北農事試驗。
1903年,又在台北設立一個大規模的機構-中央農業研究所,其各部門分別研究土壤,品種,化學,家畜疾病等,以從事台灣農業的科學研究,並另外於台北,新竹,台中,台南,嘉義,高雄等廳也分別設立農業試驗場。
成立農會:
1900年9月,日人於台北縣三角湧(今日三峽鎮)成立第一個農業組合(今日農會)。
農業組合經常討論農業新知識並且指導農民使用新品種與技術。
農業組合盡最大力量,傳播新知識灌輸其他農民與佃農新之方法。
日據時代台灣之農業組合是受到日本官方強而有力控制。
關於當時農業組合扮演之角色:
(一).直到每一廳均成立農會之後,他們才能達到地方與政府力量的統一。
(二).在台灣雖然頒布許多法令以改進農,其中最重要者就是農業組合。
(三).日人Imaoka雖承認稻米品種對增加稻米輸出之重要性不過他認為日本政府官員透過地方廳農業組合所扮演的角色也同樣重要。
3.興建水利工程:
日據時代台灣的水利建設,可分為四個時期。
(一).第一時期(1896-1903年)。
1896年,日本佔領台灣。
1900年,埤圳調查已有結果。
當時,日本政府業經決定發展稻.蔗二大物,農田水利自受重視。
1901年,總督府頒布公共埤圳規則。
(二).第二時期(1903-1911年)。
台灣過去的埤圳,由於建築不很科學,極易損壞。
從1902年到1906年,水利工程的重心,在把舊的盡量改修。
這依期間的主要公程式虎頭山埤.頭前溪埤.樹林頭圳.險圳.卑南圳等埤圳的改修。
(三).第三時期(1912-1937年)。
這一時期,可說是水利組合的時期,也是台灣水利建設最發達的時期,其中有兩大工程,即北部的桃園大圳與南部的嘉南大圳。
先是桃園大圳。
在新竹縣的中壢,桃園一帶,稱曰桃園高地,面積65000甲。
嘉南大圳。
連接嘉義與台南,直到濁水溪左岸的所謂嘉南平野,橫斷北迴歸線,地跨熱帶與亞熱帶,光和熱都很豐富,夏季雨量亦不少。
工程始自1920年9月,終於1930年5月,約經10月。
(灌溉面積99000甲)
(四).第四時期(1938-1945年),1938年公佈的「台灣土地改良根本計劃」,據這計劃,第一期的改良範圍為225000甲,其中包括新近開闢的區成及原有埤圳的部分,同時,由於增產糧食的需要,當時訂有農業作物10年增產計劃。
從1940年,開始執行。
三.稻米的增產與糖業王國的建立
稻米:
自1900年至1944年台灣稻米生產及對日輸出狀況可得幾點結論:
(1)45年來,台灣稻米的生產面積,由326000公頃,增為601000公頃。
(2)45年來,台灣稻米的生產量數,由307000公頃,增為1068000公頃。
(3)45年來,單位面積(每公頃)的平均產量,由934公斤,增為1778公斤。
(4)日據時代的稻米生產「一路順風」。
後來受戰事影響,產量減少(1937年起)。
(5)日據時代,台灣稻米的生產面積是擴大了,單位面積的生產量也是增加了,但是,我們進一步要問「為誰辛苦為誰忙」?答案是為了日本人45年來,由台灣輸往日本的稻米乃由1400噸,增為166000噸,即11.857%,這是驚人的數字。
(6)說到對日輸出佔生產量的比率,最多的是1934年的55.55%,台灣農民之為日本人辛苦耕種,因日本農業學者在台灣從事農業改進工作的目的與作用。
(7)日本人在台灣推廣蓬萊米,這不是因為蓬萊米品質勝過在來米,最大的理由還是因為日本人喜歡蓬萊米,所以台灣的農民不得不犧牲本身的需要,而改事蓬萊米的生產,以作輸出日本之用。
(8)我們說「台灣農民是為日本人而辛苦」。
當年台灣農民絕非「有餘輸出」,而是「饑饉輸出」,一方面以其辛苦所得的蓬萊米供給日本人消費,而同時自己則改以甘藷果腹,並由海外輸入品質較差的米糧以資補充。
台灣政府亦藉此而有所收入,這些利潤與收入的來源,當然出於台灣農民的汗血。
甘蔗:
日本佔據台灣當時,台灣的甘蔗有竹蔗,蚋蔗,紅蔗,南貢蔗,青友蔗,竹仔蚋蔗六種,而以竹蔗最為普遍。
由於砂糖的需要,對於甘蔗的獎勵,正所謂「無微不至」的。
以歷年甘蔗生產概況而言,可得到幾點結論:
40餘年來,甘蔗的種植面積,由16029公頃增為107676公頃,即增為672%。
40餘年來,甘蔗的收穫量,由409894741公斤增為4159279174公斤及增為1015%。
40餘年來,每公頃的收穫量,由25572公斤增為38628公斤,即增為151%。
1938─39即1939─1940年期是台灣蔗業的最高峰。
在此以前,雖然亦有起伏但總在「上坡」狀態,自此以後,轉入「下坡」。
這顯然是受戰爭的影響。
台灣糖業發達尚有兩大顯著的結果:﹝1﹞製糖工業從來限於濁水溪以南,1909年以後擴大到中北部,1913年以後更拓展到東部,糖廠和糖間被淘汰。
﹝2﹞隨著新式糖廠的崛起,糖業資本主義發展形成製糖企業型態的集中化、巨大話語縱合化,糖廠本身除擁有廣大的甘蔗原料區的土地副業的肥料工廠、酒精工廠、冰糖製造更在交通方面猛有輪船,而且發展客貨用得鐵路運輸,構成龐大的獨佔性糖業王國。
當年台灣這農的身份,無異乎日本糖資本家的農奴。
那時當局對於蔗農的各項和獎勵與補助,﹝例如1913年則有種苗補助費721000圓,1916年則有肥料補助費412萬圓,1917─21年則有這苗圃補助費533000圓,都非有愛於蔗農完全是「養雞取蛋」的意思。
四、工業化的進展:
台灣早期工業﹝1914─1931﹞
台灣之工業,直至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時,仍是以製糖工業為主,當時食品工業生產價值估全台工業生產總值之86.3%,其中砂糖產值又佔食品工業生產研值之79.2%,而化學工業、窯業、機械器具工業、金屬食品工業和紡織工業等之產值全部加起來僅佔工業生產總值之8.2%。
戰前之台灣工業﹝1932─1936﹞
西元1931年9月18日,日本在中國東北發動「九一八」事變,在日本積極侵華之際,台灣對日本而言自有其軍事上之特殊價值,因台灣位處於遠東環帶島支極邊。
消極意義而言,其為日本南方國土之屏障,積極而言,則為日本東控中國大陸沿海地區即日軍南進之前進基地,為了配合日本軍事、政治上之需要則迫地需要提昇台灣之工業能力,已發展不沉航空母艦之作用。
台灣工業規模趨向兩極化,當時公組織者多屬大規模機械化之工業,至於規模小者則多為個人獨資經營,1935年每一工廠工人在5人以下者,則佔總工廠樹之59.2%。
日月潭水力發電工程之完成:
西元1932年以前,全台發電總量僅42.695瓦,發電所值兩處,其中台灣電力株式會社所所屬高雄發電所知13000瓦,為最高,其次為台灣電器興業株式會社所屬天送埤發電所知6375瓦,其餘留為規模很小之發電所。
日人為了供給台灣廉研豐富之電力,以振興工業從而增進台灣之富麗,使台灣成為日本南進之基地,因此日人乃興建日月潭第一水力發電所。
﹝工程始於1919年,而於1934年竣工,同年7月末開始營業。
﹞
由於當時台灣電力充裕,因此日人乃引進耗量巨大之製鋁、矽、鐵、農化﹝如硫酸亞﹞工業。
【如創設日本鋁業公司,台灣電器化學公司,台灣化學工業社。
】
西元1932─1936年間,台灣工業生產總值從2.28億台元,增至1936年之3.13億台元,增加37.2%。
此期間成長最速之產業,分別是全屬、化學、紡織、機械及器具工業。
﹝三﹞戰時台灣工業﹝1937─1941﹞
西元1937年,此時日本為適應戰事之發展,乃採行暫時經濟體制,台灣自不例外。
西元1938年4月1日,日本以法律地55號公佈國家總動員法在台灣之主要措施有三:﹝1﹞統治資金:使其優先用於工業,1937─1939年間,台灣各類企業設備資金約75.0%用於工業。
﹝2﹞統治力:為保障工業﹝尤其軍需工業﹞
動力之充分供應,日本殖民政府於1938年開始下達一連串之有關命令。
﹝3﹞統治物資:採重點配給制度,首先對民用事業限制其新設,舊存事業亦從消費方面限制國民生活,於最低限度,減少產量,重要器材僅先配給軍需有關之事業,維持其生產。
日本殖民政府為了擴大其侵略之軍事行動,而全力擴增生產力之下,1937─1941年間,台灣工業生產總值從3.6億台圓增至6.6億台圓,增加81.4%。
﹝四﹞戰爭末期之台灣工業﹝1942─1945﹞
西元1941年12月8日,日本偷襲美國太平洋海軍基地─珍珠港。
1942年日軍席捲南洋,台灣也就真正成了日軍前進基地,此時台灣工業之發展,即以協助南進為目的,而將台灣工業建設成為日本國防之輔助工業。
1942─1945年間,因戰事劇增,台灣許多工業生產皆急速遞減。
新興工業則有肥皂、火柴、醬油、味增、清酒、啤酒、各種藥品、陶瓷器、漆器等,其設備則是儘量利用日本固工業統治與整理後之舊有或剩餘者運至台灣,此種方式對日本而言則可免去廢置之損失,就台灣而言,則為振興工業之低廉途徑之一。
參考書目:
1:日據時代台灣經濟史: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印
2:台灣史:台灣省文獻委員編印
3:台灣史:威嘉林著
4:台灣近代發展史:許及燉著
5:台灣的殖民地傷痕:毛曉波著
6:台灣農會組織之研究陳聰勝著
7:台灣省通志:陳大慶著
研究與討論:
1:寫出日本殖民統治初期的各項經濟改革和建設工作?
答:﹝1﹞改革土地制度。
﹝2﹞統一貨幣和度量衡制度。
﹝3﹞交通建
設。
﹝4﹞人口調查。
2:台灣歷史上第一次的人口調查在:﹝1﹞清領時代﹝2﹞國際競爭時期﹝3﹞
鄭氏沿台時期﹝4﹞
日本殖民統治時期。
………………………………………….答:﹝4﹞
3:日本殖民統治初期,總督府確定「農業台灣,工業日本。
」,推動農業改革工作包括:﹝A﹞各地設置農業研究所機構。
﹝B﹞各地成立農會。
﹝C﹞興修水利工程。
﹝D﹞成立衛生機構。
﹝1﹞﹝A﹞﹝B﹞﹝C﹞﹝2﹞﹝B﹞﹝C﹞﹝D﹞﹝3﹞﹝C﹞﹝D﹞﹝A﹞﹝4﹞﹝A﹞﹝B﹞﹝D﹞…………………………….答:﹝1﹞
4:日本殖民統治不久,經濟發展中,最具有代表性的產業是:﹝1﹞稻米﹝2﹞志糖業﹝3﹞
鳳梨公司﹝4﹞香蕉。
………………………………………………..答:﹝2﹞
5:日本殖民統治初期台灣經濟重心是:﹝1﹞工業﹝2﹞農業﹝3﹞商業﹝4﹞科技。
……………………………………………………………………….答:﹝2﹞
6:日本殖民統治初期,積極展開各項經濟改革、和建設工作,統一那兩種制度?……………………………………………………………答:貨幣、度量衡。
7:日本殖民統治不久,總督府確立「農業台灣」政策,發展那兩種主要農產品?……………………………………………………………答:稻米、蔗糖。
8:日本殖民統治時期,在西元1922年栽植成功,為台灣稻米生產帶來劃時代的進展。
…………………………………………………答:蓬萊米。
9:日本殖民統治時期,在西元1930年後,台灣工業化的結果,轉型為
的社會。
………………………………………答:半農業、辦公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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