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撤回告訴不可分』 @ 台北律師推薦--李志正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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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最高法院刑事判決 - 司法院
裁判要旨:. 告訴乃論之罪,僅對犯罪事實之一部告訴或撤回者,其效力是否及於其他犯. 罪事實之全部,此即所謂告訴之客觀不可分之問題,因其效力之判斷,法律.
- 2上午離婚下午撤告,小王無罪?! - 天秤座法律網
此乃刑事訴訟法上的告訴不可分原則,但同條但書有例外規定「但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之罪,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本條但書的立法目的 ...
- 3告訴乃論之罪提出告訴及撤回告訴之效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
、B、C、D四人均涉案。 二、告訴的效力,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39條告訴不可分 ...
- 4宇法知識工程網- 【實務見解介紹】告訴不可分原則之例外規定 ...
告訴乃論之罪,對於共犯之一人告訴或撤回告訴者,其效力及於其他共犯,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前段定有明文,此為告訴主觀不可分原則。申言之,追訴與否, ...
- 5《刑事訴訟法概要》 - 高點法律網
因此,告訴的主觀不可分適用前提,. 必須為共犯告訴乃論之罪,若對於共犯之之一人提起告訴或撤回告訴,效力及於其他共犯,惟需注意者,. 對於通姦罪之配偶提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