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傳統習慣國際法之國際刑事管轄權(上) - 法源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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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外國人在外國侵害本國法益之「國家利益保護原則」 四、外國人在本國或外國之「普遍性原則」 伍、習慣國際法建立次要之執行管轄權陸、結論. 相關法條:. 法源法律網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加入會員 會員登入 購買授權與點數 設為首頁 訂閱舊報 法源電子報 精選六法 法規查詢 法規類別 判解函釋 裁判書 起訴書 英譯法規 法學論著 法學題庫 會員專區 論著投稿 綜合查詢法學期刊論著博碩論文 國家考試升學考試 法學期刊. 社群分享 FaceBook Line 分享網址 友善列印 論著名稱: 論傳統習慣國際法之國際刑事管轄權(上) 編著譯者: 陳荔彤 出版日期: 2013.04 刊登出處: 台灣/中央警察大學法學論集/第24期/57-71頁 頁  數: 15 點閱次數: 1153 下載點數: 60點 銷售明細: 授權者: 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系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鍵詞: 習慣國際法;管轄權;刑事管轄權;國際刑事管轄權;規範管轄權;普遍性原則;執行管轄權;涉外或治外法權管轄權 中文摘要: 依現行國際法,英美法系國家認國際法之公約與習慣法之法律效力位階,與國內成文法(statute)或普通法(common law)等質齊觀而同等位階,且共屬完整一套法律;大陸法系國家認國際法位階優位於國內成文法,亦同屬有上下位階之完整一套法律,因此,國際社會所有成員國一體適用國際法之國家刑事管轄權法制是必然的。

目  次: 壹、緒言貳、習慣國際法建立首要之規範管轄權参、規範管轄權下之領土管轄原則一、一國之「領土管轄權」二、跨國(境)之「限定管轄權」(以上刊載本期)(以下待續)肆、規範管轄權下之涉外或治外法權管轄權一、本國人在外國之「國籍原則」二、外國人在外國加害本國人之「被動國籍原則」三、外國人在外國侵害本國法益之「國家利益保護原則」四、外國人在本國或外國之「普遍性原則」伍、習慣國際法建立次要之執行管轄權陸、結論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4、5條(100.11.30版) 相關判解: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98年度抗字第47號刑事裁定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法源法律網 網站導覽 |關於法源 |使用規範 |策略聯盟 |聯絡我們 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LexDataInformationInc. 建議將畫面解析度設定為1024*768 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50號6樓 6F.,No.150,Sec.2,NanjingE.RD.,TaipeiCityTaiwan104,R.O.C. E-mail:[email protected]  TEL:+886-2-2509-3536  FAX:+886-2-2503-1122 著作權所有未經正式書面授權禁止重製轉載節錄敬請詳閱使用規範. 返回功能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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