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客家族群與政治(上) - 台灣法律網-劉孟錦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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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說,表面上是以原生論作辨識的基礎、並且以結構論作動員的訴求,客家族群實際上 ... 相對地,當割席而去是不得已的選擇之時,客家人除了要進行南客、北客的跨地域 ... 精采文章 更多...照顧疏失「害阿嬤摔撞」後腦退化失能,長照機構與居服員共賠97萬元?最美博士「許藍方」打官司,户頭只剩7000元?一個隨身碟引發的凶案,殺夫妻「無逃亡之虞,不影響後續審判」無保釋放?桃市「酒癮治療補助」每年每人4萬,其他縣市又如何?高雄成為非戰和平區?德媒點出失去台灣台積電之重要性?新竹輪胎行「鐵皮違建」成「死亡牢籠」!政府又何時「真正地在平日」向違建「開戰」?隔壁施工,我家民宅裂出「一線天」!得否規定「強制社區設置適量之電動車充電設備」?「大巨蛋國賠」與「大巨蛋議約」讓家屬,陪「染疫亡者」走完最後一程,雙北共同決議四大措施教育部「終於」要發函,不得强制學生在制服上繡上名字!北市議員「疑似」公審或侮辱「違法或不當公務員」事件之修法建議職業駕駛是否强制採尿驗毒?監委促交通部評估逆襲?馬尾妹「不吹酒測器」被追進屋内,並「疑似遭警暴扯摔傷」,夫不爽喊「提告」?首見BA.4及BA.5境外移入,雖機場攔截,但是否「緊縮」邊境管制?「無知之幕」下的「唐山打人事件」?「國產署」告「婦聯會」占有「美齡館」,促返還不當得利1.29億?水質優氧化嚴重,環團憂「飲用水」變「藥水」?中市府法辦違法拆「天外天劇場」,程序不正義?元宇宙慘遭性侵!女研究員安慰自己「這不是真的身體」恐怖住户「鬧23年」,動用「惡鄰條款」判搬離?他買大車「全方位卡門」,建商冷回「尺寸沒問題」?專家:全台疫情有望9月「完全」平息?韓「薪資高峰制」年齡歧視;台灣有無此類情形?國民身分證「是否記載配偶與役别等」之爭議原配告小三侵害配偶權,小三卻以「吳宜樺法官所判個案」拒賠?誰關心司法?—從強尼安珀大審到國民法官長程機組員且接種完第三劑者,擬適用國內0+7防疫措施?全體入境者,有可能適用嗎?整排違停,為何只有罰少數人?「光害」侵權求償,一審為何敗訴?短裙女「撞凹特斯拉」,裝傻「落跑」?男嗆殺妻,跟騷法「羈押首例」;公司男老闆,不當追求女經理,被開「告誡書」德國及西班牙「遠距工作法」之立法;台灣須多學習西班牙新法「性行為沒明確徵得同意即性侵」;台灣呢?政院又宣布「高中以下每位學生免費提供4劑快篩劑」,但其他國民呢?更甚者,居住在台灣的外籍人士呢?簽協議「不打妻兒」,結果打了,下場揭曉?蔡其昌助理涉造謠,符合「惡、假、害」要件?「政院決議每人發五萬4月31日申請」?「網傳假訊息」無罪!回台檢疫7+7,沈富雄批:苛政立委及民團呼籲「家事事件審理專業化」,司法院回應了,只是……邊境防疫管制,鬆綁乎?立院三讀通過「土地法第73-1條修正草案」,但土地法第34-1條、第104條等「優先購買權人之表示期限」是否也一樣延長為30天?百般無聊,也不可亂撥打119!騎樓擺攤,能成立竊占罪嗎?北市議員批「大巨蛋權利金包底抽成太低」,酸「連遠雄的房子都買不起」立院三讀通過「行政訴訟法修正草案」,增設「巡迴法庭」,「濫訴」得處理了?班導駡學生「笨蛋三人組」,損及學童「人格」及所處「群體地位」?公務員每日工時八小時入法,三讀通過陽光「真的」透進來!議員財產上網公開修正草案,三讀通過口罩禁令仍維持,唱歌仍須帶口罩?台灣法律網»法律知識庫»憲法.行政»客家文化»台灣客家族群與政治(上) 21 2月2005 文/施正鋒教授 台灣是一個典型的墾殖社會(settlers’society),也就是說,在漢人前來開發之前,原本就有原住民族(indigenouspeoples)居住。

不過,由於歷史上的偶然(contingency),也就是清將施琅對於「惠、潮之民[1]」的偏見及歧視,造成客家人大規模渡台落於鶴佬人[2]之後。

直到日本前來殖民統治之前,客家與鶴佬之間難免因為開墾競爭而有齟齬、甚至於彼此兵戎相見,也就是歷史上的「分類械鬥」,而滿清政府於邊疆「蠻荒之地」(frontier)的國家洞穿能力(penetration)不足,甚至於採取以夷制夷的政策,台灣客家族群的集體意識因此開始凝聚。

當義民爺的祭祀逐漸取代三山國王信仰之際,代表的就是保鄉衛土的客家人,無形中已經開始在從事土著化(naturalization)的努力。

從太平洋戰爭到二二八事件,外來政權的統治讓客家人與鶴佬人、以及原住民開始強烈體會到休戚相關的共同命運感,不過,由於戰後避秦來台的國民政府進行政治分化,客、鶴兩族之間即使有相當的通婚,彼此的關係卻一直未臻和洽。

在過去十年來的民主轉型過程中,由於一些人傾向於將民主庸俗地矮化為投票主義,再加上本土化(indigenization)的論述稍嫌跳躍,不免讓客家族群菁英萌生疏離之意,以為這就是要進行「鶴佬化」[3]。

我們因此可以這樣說,對於台灣的客家族群而言,衝擊其集體認同的「重要他者」(significantother)就是福佬人/鶴佬人[4]。

長期以來,作為少數族群(ethnicminority)的客家人,不僅是在政治場域的參與客客氣氣、小心翼翼,在公共領域的再現(representation)幾乎也是被當作是隱形人看待。

一直要到1980年代中期,隨著國民黨威權體制的自由化,民間的社會運動一一崛起,客家運動才打破百年孤寂式的緘默,以跨越政黨的「還我母語」運動來表達對於族群文化凋零的痛心,以及對中華民國的「獨尊國語」政策的抗議。

此時此刻,客家菁英除了強烈揭露出認同被威脅的焦慮,也反映出客家人對於鶴佬族群文化所感受到的無形壓力[5],尤其是在離開原鄉(桃竹苗、六堆)者,也就是間接表達對於所謂「自然同化」的反對;當然,在委婉地抱怨區域發展不均衡的無奈當中,又夾雜著幾分未能在政治上平起平坐的憤懣,同時也充分顯示著不應該被現代國家排除的期待。

如果我們願意將台灣視為多元族群(multi-ethnic)所組成的社會的話,那麼,根據一般所謂「四大族群」的認識,作為主體之一的客家人佔有總人口的百分之十五以上,不管是傳統的侍從恩寵收編(patron-clientcooptation)運作、或是當前的代議政治/政黨政治角度,客家族群在政治場域的關鍵角色,特別是在全國性政治獲勝聯盟的取得,都是權力競逐者所不敢忽視的重要勢力,因此,在方興未艾的「客家研究/客家學」(HakkaStudies/Hakkaology)[6],應該會有相當的研究成果累積才對。

我們可以看到,學術界對於客家現象的探究,在歷史學、人類學、以及社會學的成績斐然,而語言學上的努力也初步有成,然而相較之下,政治學對於客家研究卻不成比例地嚴重不足,尚在發軔之中[7](圖1),也就是說,政治學界對於客家研究的努力,還必須迎頭趕上。

對於這樣的困惑(puzzle),我們可以嘗試著由應然(normatively)、以及實然(positively)兩個層面來看。

首先,在「定於一」的政治正確規範下(不管是統、或是獨),多元族群往往被認為是不方便的事實,一班人多在主觀上希望這些社會分歧終將消逝,因而不願意去正面看待,不少人甚至於認為,除了原住民屬於南島語系(Austronesian)以外,客家人與鶴佬人、或是外省人都是漢人,沒有特別去加以區分的必要;再來,自從國民黨政權於戰後播遷台灣以來,政治角力集中在本省人與外省人之間的軸線,客家人、以及原住民的訴求不免被視為殘餘的歷史遺跡,並不是社會科學家要去探究的課題。

當然,台灣的政治學界還停留在行為主義的階段,多不願意觸及任何具有政治敏感的議題,以免被同儕視為異端;一直到近年來,投票行為的研究(民意調查)才逐漸把客家選民的意向從省籍的二分法中釋放出來[8]。

從知識論(epistemology)的角度來看,政治學如果要能稱得上是科學的話,應該有三項任務:診斷、醫療、以及預防;也就是說,族群政治的學者應該像醫生一樣,必須先能正確地描述族群現象,再來是提出合理的解釋,然後才能提出有效的化解族群齟齬之道,以便達到避免族群衝突的目標。

在這裡,我們將以政治學(PoliticalScience)裏頭的族群政治(ethnicpolitics)角度,嘗試著要去探究客家研究的政治面向:首先,我們將要建構一個客家族群認同如何政治化的概念架構(conceptualframework);再來,我們會使用較多的篇幅來討論客家認同的概念化(conceptualization)、以及檢討現有的學術性證據;其次,我們將選擇性呈現一些客家認同的政治表達方式,特別是政黨認同、民族認同/國家認同、以及國家定位[9];在結語之前,我們描繪對於客家人與其他族群互動的新近發展、以及未來願景。

概念架構的建立 在理論上(theoretically),我們必須解釋客家認同是如何產生的、如何由文化集團凝聚為客家族群?客家運動(還我母語、族群公平)是如何來動員的?在這裡,可供我們選擇的理論有「原生論/本質論」(primordialism/essentialism)、「結構論/工具論」(structuralism/instrumentalism)、以及「建構論」(constructualism)[10],那麼,在不同的階段裡,我們是否採取不同的理論來解釋?它們是否相互排斥,還是可以作某種程度的合成(synthesis)?譬如說,表面上是以原生論作辨識的基礎、並且以結構論作動員的訴求,客家族群實際上是在進行BenedictAnderson式的集體認同建構。

就本體論而言(ontologically),作為個體(agent)的客家族群,究竟與結構(包含政治、經濟、社會、或文化)的關係為何,特別是國家機器(朝廷、殖民者、政府)?是試圖擺脫結/駕馭、命定接受制約、還是相互調適?更重要的是,這些應該立足在何種概念架構來分析? 再這裡,我們所建構的是一個客家認同如何政治化的概念架構[11],也就是說,客家人如何由一群原本只是會說客家話的文化集團,進一步提升為具有集體認同的客家族群[12]。

在這樣的架構下,我們必須找出促成客家認同產生/凝聚的獨立變數(independentvariable)、中介變數(interveningvariable)、以及應變數(dependentvariable)客家認同經過政治化以後的呈現。

首先,我們必須指出,跟其他任何認同一樣,客家認同是高度流動的建構,而且是會隨著情境的變動而自我調整,並非是凍結冰存的歷史遺跡。

因此,在原初的狀態,即使客家人彼此擁有共同的血緣、語言、宗教、生活方式、或是其他文化色彩,也就是所謂客觀上可以觀察得到的有形特徵,並不一定保證會有休戚相關的主觀認同出現,更重要的是由集體經驗、記憶/失憶、以及歷史所構成的共同想像。

當客家人之所以會積極進行認同的搜尋,往往是在與他者相遇(encounter)之後,開始發現彼此在文化上的差異,特別是語言上的隔閡。

儘管如此,客家人與其他族群並非只有差異,應該也有共同點,也就是說,當差異被特別強調、共同點被刻意忽略之際,往往會有利於客家認同出現的脈絡/情境條件,也就是政治權利/經濟資源的分配是否公平、文化特色是否被貶抑、社會地位是否被壓抑。

此時,由於面對無形的偏見(prejudice)、以及有形的歧視(discrimination)[13],客家人的相對剝奪感(relative-deprivation)油然而生,一旦自己發現這是身為客家人的共同命運、遭遇,開始反思作為一個客家人的意義,也就是個人的榮辱與集體的福祉是分不開來的,而個人的認同也有相當大的成分是決定於自己與客家社群的定位。

這時,客家人的不滿、反感,又會回頭來強化「我們」與「他們」的差異,並且賦予展新的詮釋。

 我們可看到,這個概念架構結合了解是族群認同/民族認同產生的三大理論:建構論、原生論、以及結構論。

我們可以這樣說,原生論提供族群認同的基礎(what),結構論為族群認同的產生提供理由(why),而建構論則描繪了族群認同如何建構的方式(how)。

首先,從建構論來看,客家認同並不是自然渾成的個體,而是經過集體想像,歷經萌芽、成長、茁壯、而成熟的建構,特別是客家菁英在不同時期的理性選擇、以及策略行動。

在這裡,客家領導者除了要衡量自己所必須回應的挑戰外,更要決定何種認同形式是可欲的,包括接受同化、維持差異、還是不如離去。

當同化於多數/支配性族群是族人的共識之際,白化(whiten)的呼聲會對於族群認同嗤之以鼻,認為是小題大作,終究,在文化滅種的洪流之下,不只不會有客家族群,連客家文化也不復存在,只剩每年多元文化嘉年華會中聊備一格的花絮。

相對地,當割席而去是不得已的選擇之時,客家人除了要進行南客、北客的跨地域整合,也要面對其他族群/國家是否願意任憑和平分手的課題。

原生論的貢獻,主要在於提供族人有較為具體的想像基礎,方便族群界線的區隔。

事實上,客觀上的絕對差異程度並不重要,要緊的是讓自己人相信彼此的共同點、以及盡量擴大與他族人的差異。

譬如說,客家人、鶴佬人、以及絕大多數的外省人的血緣大體是漢人[14],差異的對照組應該是屬於南島民族的原住民,然而,當口語上的差異被認為是很難溝通之際,「車同軌、書同文」就會被視而不見。

當族群認同的圖像開始成形之時,嶄新的傳統可能會漸次被創造出來,甚至於被賦予創世紀一般的史詩所神化。

根據結構論,不平等的族群上下分工關係,不管是真、是假,往往是族群菁英喚起族人意識所不可或缺。

在族群運動的大敘述裡頭,敘述者除了要美化族人過去的歷史,還要對於目前大家所遭受的待遇發出不平之鳴,當然,族群領導者更必須點出,族群團結一致的重要性,以便達到他們所應許的迦南地。

結構論有時被稱為工具論,帶有相當地負面評價,多少是在指控族群菁英操弄族群情緒,否則,族群的認同就不會被撩撥起來。

問題是,如果族人沒有任何被欺負的感覺,不管是實質的權力/資源分配、還是抽象的尊嚴受損,菁英是很難平空「撕裂」族群情感的。

再來,我們要說明兩個關鍵的中介變數:政府的政策、以及菁英的角色[15]。

所謂的中介變數,是指在獨立變數、以及應變數之間,可能會強化、或是減弱其原本因果關係的變數。

取決於國家的角色,究竟是族群化的國家、色盲的國家、還是具有相當自主性的國家,那麼,政府的政策在光譜上呈現,有可能採取特別優厚單一族群/排斥其他族群、刻意忽視族群差異/強調個人社會福利的分配、還是主動調和族群關係的做法(Azarya,2003)[16]。

菁英的策略性角色是族群動員所不可或缺,特別是如何說服少數族群的大眾加入、或是奉獻有限的資源。

我們必須指出,族群菁英的個人利益,不管是政治、經濟、還是名聲,未必與族群的集體福祉相左;即使是從權力掮客的角度來看,除非是榨取過度的政治租稅(rentseeking),否則,我們不能率然指控族群菁英就是在超弄族群情感,畢竟,他們還是最能了解族人(patron)需要的代理人(agent)。

不過,當眾多的菁英在爭取獨家代理之際,難免會將族群內部的競租行為擴及族群間的角逐。

就策略上而言,族群菁英可以自艾自憐、訴諸不公、怪罪他族,強調制度、或是尋求整合(Grove,2001);就目標而言,族群菁英可能要求平等/分享權力、掌控國家機器、或是分治/分離(施正鋒,1998:12-15)。

到目前為止,這個概念架構的前半部是告訴我們,情境條件如何影響族群認同的出現,以及中介變數如何強化/減緩這種關係。

後半部則要告訴我們,族群認同如何進而左右族群在政治場域的偏好/行為,包括政黨政治、民族認同、以及國家定位。

  客家族群的認同 在概念上而言(conceptually),我們必須先解答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客家人是否為「族群」(ethnicgroup)。

再來,我們應該尋求「客家人」的定義為何,也就是說,就客家族群的集體想像當中,作為一個客家人,應該在客觀上、以及/或是客觀上有哪些條件?是共同的血緣、語言、文化、還是經驗/記憶/歷史?再來,客家人的個人認同、「學理上/民族學」的辨識、以及法律上的身份,三者是否有區別?這些是否有政治哲學上有關權利的意義?回答了上述問題,我們才可以問,到底客家族群的人口數有多少?是否應該在人口普查的結果呈現出來?應該是由當事人填寫自己的族群認同、還是由官方來認定?個人的族群認同是否應該公佈(譬如戶口名簿、還是身分證件)、還是作為整體施政的參考用即可(譬如財源的分配)? 邏輯上而言,客家認同至少可以從主觀的認同(是否承認自己是客家人)、以及客觀的特徵(會不會說客家話)二個面向來確認(圖3)。

一個人如果願意承認自己是客家人、而且又會說客家話[17](左上角),他的客家身分/認同當然毋庸置疑;相對地,如果一個人既然自認不是客家人、而且又不會說客家話(右下角),我們就不用太在意他是否為客家人。

如果我們放寬標準,只要他願意承認自己有客家血緣[18],即使已經不會說客家話(左下角),應該也可以接受為廣義的客家人,也就是把已經被同化的福佬客、或是選舉時才承認是客家人的政治人物包括在內。

  最後一種可能是會說客家話、卻矢口否認自己是客家人者(左上角),這些人可能是出生/成長在客家庄,特別是父親職業為公教警調人員者,或是住在客鶴混居的城鎮的非客家人,或者,也有可能是已經白化的客家人,不敢/不願承認自己的客家身分。

如此看來,這些人的客家認同強度如下 a>b>c>d 在這裡,我們會發現,一個人即使願意承認自己有客家血緣,並不一定代表他會立即擁抱父母/祖先的客家身分。

因此,我們以主觀認同、血統、以及語言三個面向,重新思考客家認同的結構(圖4),解構出八種邏輯上的可能。

我們以為,只要自認為是客家人、而且又承認自己有客家血統者,不管會不會說客家話(a、b),應該都是客家人。

再來,那些自認為算是客家人、卻否定自己有客家血統者,若非空集合、就是有可能是願意歸化為客家人者(c、d),包括誠心誠意的「客鶴佬」、客家人的媳婦/女婿、或是策略性的偶殊者(contingent),應該可以接受,特別是會說某種程度客語者(d)。

在想像、未知的客家人宇集裡頭,那些自認為不是客家人當中,是否要全盤否定其客家認同?我們以為,只要他們願意承認自己的客家血統,不管是積極、還是羞澀(e、f),不論是否諳客語,特別是客家子弟中的所謂「國語人」,只要客觀環境變動,也是可以動之以情的含蓄客家人。

至於那些既不承認自己是客家人、又否定自己有客家血緣者(g、h),也就是隱形的客家人,是否就要放棄將其納入客家族群的範疇,尤其是保有相客家語言能力者(g)?我們以為,不管是「福佬化」、還是「國語話」,這些人是族群接觸史的產物,甚至於是國家語言政策的受害者,在過去「被迫選擇[19]」支配性文化認同、甚至於要隱藏其血緣認同,如果要怪罪他們當時為何沒有個體(agent)的身分來與體制(system)進行爭扎,未免強人所難,應該有讓他們重新選擇當客家人的機會。

如果我們以同心圓的方式來表達這些人的客家認同強度(圖5)(略),客家人的核心是自認為是客家人/承認有客家血統者(a、b),再來是自認為是客家人/不承認有客家血統(c、d)、或是自認為不是客家人/承認有客家血統者(e、f),最外圍則是自認為不是客家人/不承認有客家血統者(g、h)。

自於那些會說流利客家話、卻自認為不是客家人/不承認有客家血統者(i),既然已經無意當客家人,就算是「客家之友」好了。

那麼,究竟台灣客家族群的人口有多少?戰前,客家人、以及及鶴佬人的人口數可以透過當時的人口普查資料取得,也就是根據當時漢人的祖籍為廣東省或福建來區分[20]。

在日治時代(1905-40),曾經有幾次「戶口調查」及「國勢調查」;另外,在昭和元年(1926),有過「台灣在籍漢民族鄉貫別調查」。

如果扣掉原住民、以及日本人,客家人當時的人口在13.7-15.7%之間(連文希,1972:14-16;江運貴,1996:276)。

在戰後的第一次人口普查裡,再度區隔台灣省籍漢人的祖籍,源自廣東的約佔15.05%,大致穩定[21]。

日後的人口普查更難推斷客家人口,因為本省籍漢人未再以祖籍來分,一般同意15%是合理的估計[22]。

戰後以來的人口普查(十年一次),一向只有特別將外省人、以及原住民分別列出來,並未區隔客家人、以及鶴佬人。

這樣的做法,自有其歷史的脈絡,有就是源自於中國的「籍貫」、以及非漢「少數民族」的區隔;前者有政治權力分配的用意,後者則不免含有牧民照顧(patronage)的意思。

既然官方文書無法取得客家人口的數目,我們試著由學術界的研究報告來推知。

在中央研究院調查研究中心[23]的「學術調查研究資料庫」裡頭,有三大類資料可供參考:台灣地區社會意向調查、台灣地區社會變遷基本調查、台灣選舉調查資料[24];前兩者的計畫主持人以社會學者為主,後者則為政治學者。

我們可以看到,根據社會意向調查、或是社會變遷基本調查,所得到的客家族群的百分比約在8~15%之間(見附錄1),差距竟然高達50%之多[25]。

根據選與調查資料,所得到的客家人口百分比更低,普遍在3~12%之間[26](見附錄2)。

由於後者涉及投票行為,或許可以解釋為何受訪者不願意揭露自己的族群認同。

令人好奇的是,社會學者與政治學者對於客家認同的操作性定義,是否影響受訪者的回答? 我們必須指出,一直到近年為止,問卷縱然有四大族群的選項,卻是用籍貫的方式來提問,譬如「您的籍貫是哪裡」、「您是哪裡人」、「您父親的籍貫是哪裡」、或是「您父親是哪裡人」,而非我們以為視大家目前慣用的「您的族群認同是甚麼」;此外,族群的名稱往往也與一般用法有別,也就是大陸各省市/外省、本省閩南人/本省(閩南人)、以及本省客家人/本省(客家人)。

兩者最大的差別,在於社會學者在1980年代會直接問受訪者的籍貫(族群),到了1990年代則改為以父親的籍貫(族群)來推敲受訪者的認同。

政治學者大致採用父親的籍貫(族群),比較不直接問受訪者的認同[27]。

不過,除了受訪者的客家百分比有逐年上漲的趨向,看不出是否是因為委婉的提問法而提高承認客家認同的意願。

表2:客家人口數與分佈(略)資料來源:*黃河(2002:112);**客家委員會函請客縣市政府提供 相對之下,客家委員會所提供的客家人口數目,分別佔了總人口的10.85%[28]、以及13.16%(表2),與我們一般人的期待(15%),落差稍微較少。

如果我們比較高雄市政府稍早所作的估算,當地的客家人約有212,688(14.41%)(林慶宏,2000:46-47),而前述來源的客家人口數分別是71,118(4.72%)、以及151,100(10.11%),可以看出,全國的客家人口總數應該更高才對。

如果我們在比較客家委員會所作的台北都會區[29]客家人口調查(梁世武,2003:25),客家人口介於349,757(5.24%)以及861,043(12.90%)之間,而上述資料分別是369,034(5.54%)、以及802,624(12.05%),由此可見,黃河(2002)的調查結果,遠低於縣市政府提供的數目,特別是台北縣只估出三分之一[30];相較之下,林慶宏(2000:30-31)透過學校(小學)來進行估算,其中間標準值比高雄市政府提供的客家人口數還高[31]。

除了進行調查的單位以外,我們可以進一步比較前述三位受委託者,對於客家認同的認定方式。

梁世武(2003、2004)根據主觀認同、以及客觀認同,客家族群分為核心、中間、以及非核心三類。

他所謂的主觀認同,是指單一選擇下﹙互斥選項﹚、或是多重選擇下(可複選),認為自己是客家人;客觀認同包括血緣認同(1/2、1/4)、以及語言認同﹙說、聽﹚。

與我們先前的客家認同解構圖相比較﹙圖4﹚,他的核心客家族群大致就是a、b、c,中間客家族群是d、e,而非核心客家族群近似於f、g。

當客家人的定義採取最嚴格的血緣標準,也就是父母都是客家人之際,客家人的估算值最低;相對地,當他採取最寬鬆的客家人標準,也就是允許複選的認同,客家人的估算值最高。

問題是,在自由心證之下,研究者如何知道受訪者自己的父母、組父母、或是外祖父母為客家人?有52.82%的受訪者認為「必須具有客家人的血統」、31.16%認為「必須會聽或講客家話」、24.36%認為「必須了解客家文化」、18.21%認為「必須具備客家人的性格、如勤儉」、只有15.29%認為「只要自認為是客家人、就是客家人」。

再來,黃河(2002:12、110)對於客家人認同的定義,採取「自我主觀認同」,讓受訪者自己決定「我是不是客家人」,他以為這就是「主觀上認同且願意表達具有客家身分者」。

他也接受具有雙重認同者,以便納入通婚的現象;在他的調查結果裡頭,93.5%的客家人認為自己只是客家人、不具其他族群的身分(頁43)。

相對地,林慶宏(2000:33)則以直系四代親屬會不會說客家話來界定客家人,也就是同時採取嚴格的語言條件、以及較為寬鬆的血緣基礎(1/16)。

客家菁英大致同意其族群認同建立在使用客語的能力,不容諱言,也就是質疑「不會說客家話的人還算是客家人嗎?」然而,在當前語言教育、以及媒體管道未能有立足點平等之前,若堅持以語言作為客家認同的唯一標誌,面對強勢語言的融合暗示、及商業利潤的考量,客家人口勢將逐漸萎縮。

我們是否可以接受更開放的族群認定方式,譬如說,以主觀認同與否來承認其個人的族群歸屬,而非硬性要以「客觀的標準」來辨識? 短期而言,要恢復客家族群的認同,最迫切的課題是客語教學如何落實。

就目前教育部「母語教學」的定位,仍然把客語當作父母的責任,吝於挹注國家資源,其實就是以消極應付來取代過去的「獨尊國語」;在一般化「鄉土教學」的遮掩之下,將難逃方言點綴式的邊陲地位。

客委會或可主動爭取客語教學的主導權,一方面進行客語師資的培訓及認證,另一方面加速客語的現代化,也就是標音系統的標準化、百科辭典的彙編、以及文學創作的鼓勵。

中程來看,我們必須透過立法來取得客語在公共領域的平等地位,具體而言,就是制定『語言平等法』,讓大家可以自由使用自己的母語、或是偏好的官方語言。

除了現有大眾運輸工具的播報外,諸如醫院、或公家機構等場所,也更應該有客語的接待、甚或執勤人員。

客委會或可鼓勵民間企業、或是與人事行政單位磋商,研議設置專業人員雙語服務津貼的可行性。

即使目前已經剛成立三個客家學院[32],長遠來看,以客語為主的「義民大學」應加速籌設,除了讓少數族群有公平的使用母語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外,更要這些成為客家研究的重鎮,有如瑞士的德語、法語大學,或是魁北克的法語大學。

理由很簡單,多數族群雖然不一定會有偏見,卻較難期待他們有足夠的敏感度來追求客家文化保存、振興,或是人才的培育。

在大學數目急速增加之際,經營不善者如果收歸國有,不妨轉交客族作公辦民營。

我們以為,為了要確保客家的集體認同,除了文物保存、文化發揚、以及語言推廣以外,現代的客家人認同是建立在彼此共同的記憶、或是經驗。

因此,客族歷史的重建刻不容緩,特別是先人飄洋過海、披荊斬棘的史詩。

更重要的是,這些是所有台灣人的集體資產,而非客家人自己的家內事。

政府應該讓客家人有選擇自我認同的機會。

或許所謂的外省族群,不願讓過去的籍貫措施帶來歧視,客家人卻有族群人口萎縮的擔憂,因此,在口普查中,政府應該可以藉此確認客家族群的人口數,至少適當地讓客家文教支出符合人口比例。

(待續) 作者簡介 施正鋒教授 學歷:美國TheOhioStateUniversity政治學系博士、美國IowaStateUniversity政治學系碩士、台灣大學農業經濟系學士 現職:東華大學民族事務暨發展學系教授、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暨公共政策研究所兼任教授 學術專長:政治學(國際關係、比較政治學) 文章轉載自https://www.facebook.com/cfshih2012http://faculty.ndhu.edu.tw/~cfshih/ 分享出去:    律師的叮嚀 資訊公開是民眾對於政府最基本的要求。

國家公權力行使往往造成民眾不便,有侵害人民權利的情形。

因此會要求政府(特別是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要讓民眾有可預測性,避免擾民的情形。

行政程序法的制訂,就是行政機關與人民之間的行政行為的規範。

(姜智逸律師) 法律知識庫 精采文章 時事評論 司法新訊 生活法律 地政房地產 憲法.行政 民事.家事 經濟.企業.通訊.科技 財稅金融保險 勞動法 刑事法律 政治.國際 商事.海事 中國法制 法律園地 其他 藏經閣 律師專欄 作者專欄(一) 作者專欄(二) 電子書 未分類 最新文章 泰國南部設前端水果管理中心防止爛市 泰國三項地理標誌產品進軍日本市場 泰國內閣審議通過多個經貿項目提案 印度、巴西控制食糖出口泰糖業利好 學佛心得分享(7003)–云何為『菩薩往生極樂優於三祇行滿生十方世界』 為提供您更好的網站服務,本網站會使用Cookies及其他相關技術優化用戶體驗,繼續瀏覽本網站或按下同意即表示您同意上述聲明及本站隱私權相關政策(包含Cook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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