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實廣告保護法益之研究-廣告詐欺犯罪之省思 - 法源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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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不實廣告保護法益」為切入點,分析法院判決及公平會處分案例。

近來法院有判決預售屋不實廣告構成刑法詐欺罪之案例,本文特加以討論之,並建議不實廣告侵害法益重大 ... 法源法律網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加入會員 會員登入 購買授權與點數 設為首頁 訂閱舊報 法源電子報 精選六法 法規查詢 法規類別 判解函釋 裁判書 起訴書 英譯法規 法學論著 法學題庫 會員專區 論著投稿 綜合查詢法學期刊論著博碩論文 國家考試升學考試 法學期刊. 社群分享 FaceBook Line 分享網址 友善列印 論著名稱: 不實廣告保護法益之研究-廣告詐欺犯罪之省思 編著譯者: 陳櫻琴 出版日期: 2000.07 刊登出處: 台灣/中原財經法學/第5期/229-290頁 頁  數: 61 點閱次數: 2581 下載點數: 244點 銷售明細: 授權者: 陳櫻琴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鍵詞: 法益;個人法益;超個人法益;廣告詐欺犯罪;不實廣告保護法益 中文摘要: 判斷經濟法之保護法益與刑法有無不同,為本文思考之原點。

有鑑於公平會執行本法,取締不實廣告之案例,多達半數以上,「超載負擔」的確造成行政資源嚴重浪費;但就消費者言,因廣告不實影響消費選擇,對公權力取締之期待甚為殷切。

公平法對違反第二十一條之不實廣告僅處以行政罰,並未如德國、日本採「入刑化」方式,規定刑罰制裁。

在新興交易促銷手法層出不窮之際,一旦不實廣告造成社會大眾損害,實有必要重新評價不實廣告之「違法類型」、「侵害法益」及適用刑法詐欺罪構成要件,予以認定「廣告詐欺」行為。

本文以「不實廣告保護法益」為切入點,分析法院判決及公平會處分案例。

近來法院有判決預售屋不實廣告構成刑法詐欺罪之案例,本文特加以討論之,並建議不實廣告侵害法益重大者,司法實務是否有必要進一步判斷詐欺罪刑責。

外國競爭法之立法例,縱有不實廣告刑罰制裁之規定,我國立法政策原擬援用,但立法院審議時未採納,目前公平法對不實廣告之取締採行政罰,就刑罰之最後手段性言,立法政策上似不宜迷信「入刑化」或「犯罪化」,若能透過「廣告詐欺犯罪」之構成要件適用,兼顧競爭法與刑法保護法益,亦能達取締目的,以保護消費者利益。

目  次: 壹、研究緣起貳、不實廣告保護法益之研究一、概說-公平法保護法益二、不實廣告保護法益三、不實廣告之認定四、判斷原則與考量因素五、違法廣告之類型(?)六、發展趨勢(一)德國立法例之反省(二)「新詐欺」類型之發展(三)公平法修正保護消費者法益(四)經濟法保護法益須與時俱轉參、詐欺罪之認定一、詐欺罪之保護法益二、客觀構成要件三、主觀構成要件四、不作為詐欺與廣告未告知肆、「廣告詐欺」案例分析一、案例分析類型一:成立詐欺罪,亦成立不實廣告類型二:成立詐欺罪類型三:成立不實廣告,未成立詐欺類型四:未成立不實廣告類型五:未成立詐欺二、「廣告詐欺犯罪」之特色(一)概說(二)從倫理非難性到法律非難性(三)廣告資訊與投資風險(四)證據法則與程序正義之考量(五)不實廣告和債務不履行(六)廣告詐欺「法律競合」之困境三、判斷流程(附圖)伍、結論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39、339-1、339-2、339-3條(90.01.10版) 公司法第19條(89.11.15版) 相關判解: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86年度訴字第68號民事判決 相關函釋: (86)公處字第114號 (88)公處字第155號 相關論著: 法源法律網 網站導覽 |關於法源 |使用規範 |策略聯盟 |聯絡我們 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LexDataInformationInc. 建議將畫面解析度設定為1024*768 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50號6樓 6F.,No.150,Sec.2,NanjingE.RD.,TaipeiCityTaiwan104,R.O.C. E-mail:[email protected]  TEL:+886-2-2509-3536  FAX:+886-2-2503-1122 著作權所有未經正式書面授權禁止重製轉載節錄敬請詳閱使用規範. 返回功能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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