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內容-桃園市復興區公所災害搶險搶修開口契約注意事項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前項開口契約至少應包含下列類別及施作範圍: (一)道路工程類:包括農路(含農水路)、村里道路、部落聯外道路及緊急照明等附屬設施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災害搶險搶修開口契約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104年04月16日 發文字號: 府財務字第1040083682號函 法規體系: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


延伸文章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