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對各級地方政府重大天然災害救災經費處理辦法§19 相關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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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地方政府對於搶險及搶修工作,應事先與廠商簽訂相關開口契約。

如因災害規模過大,致簽訂之開口契約無法有效履行,且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另行辦理招標程序未能及時因應 ... 列印時間:110/07/1903:15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中央對各級地方政府重大天然災害救災經費處理辦法 相關法條 友善列印 相關法條 法規名稱: 中央對各級地方政府重大天然災害救災經費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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